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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資訊|邢臺一女子持偽造存單銀行取款被控制

建行邢臺分行臨西支行員工發現一種假冒偽造的儲蓄存單,
在持單人取現時及時堵截,並將其成功控制,維護了建行的利益和聲譽。

據瞭解,近日一女子持兩張儲蓄存單到建行邢臺分行臨西支行要求支取存款,存單金額分別為2萬元、2.5萬元,存入時間分別為2016年4月20日、2016年8月21日,存期均為1年。

該行工作人員接到存單後發現存在諸多疑點:存單紙質較硬、表面光滑,建行行徽藍顏色較淺,印刷編號背面紅色油墨滲透差,正下方有稽核欄,

業務專用章有印製感。

而且,工作人員在系統中查詢兩張存單均提示不存在。調閱檔案系統深入查詢,發現這兩張假存單除了印刷號末位元數字不同外,其帳號、戶名、金額、日期、存期均與一份真存單的資訊完全相符。

但是,真存單已分別於2016年6月8日、8月26日支取。據此,該行判定這是假存單,並悄然向公安局報告並報警,公安幹警隨即趕到該行,對假存單持有人進行控制。

法律連結:

上述行為已經構成偽造金融票證罪。1、根據我國刑法第177條規定,偽造銀行存單的,構成偽造金融票證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對於這個罪,法律規定無論行為人主觀上是否有欺詐金融機構的故意,是否實施了欺詐金融機構的行為,只要偽造了金融票證即構成此罪。 3、在現實中,有的人只是為了討好女朋友而偽造銀行存單,

並無使用該存單的目的,但如果該存單給了女朋友,而其女朋友不知情而使用的,在法律屬於放任該張存單進入流通領域,其行為侵害了國家金融票證管理制度,擾亂了金融秩序,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如果偽造存單只是為了好玩,並不使用的,這當然是無罪的。

法治案例:

本報訊(記者徐德高 通訊員葛明亮 蔣君)“家有千萬存款,還有一套價值兩百多萬的商品房。

”一名男子為了向女友表忠心示愛意,偽造巨額銀行存單和商品房購房發票。近日,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檢察院以涉嫌偽造金融票證罪、持有偽造的發票罪批准逮捕俞衛華。

今年48歲的俞衛華其貌不揚,生活不太如意,還與老婆離了婚。2012年5月,俞衛華在網上玩遊戲時認識了杜某,兩人很快熟悉起來。俞衛華瞭解到,杜某跟老公感情不和,正在鬧離婚。俞衛華心想,要是能和杜某談婚論嫁豈不是美事一樁?

之後,俞衛華開始對杜某展開猛烈攻勢,聲稱自己有一家箱包公司,算是個成功的小老闆。聽他說得頭頭是道,杜某也漸漸相信了,覺得他是個不錯的男人,值得託付終生。今年5月,杜某和俞衛華在南通見面,相談甚歡,並很快確立了男女朋友關係。

為了表示誠意,俞衛華約杜某看房子準備結婚。實際上,杜某根本無力購房。於是,他做了一張假的購房發票和一張面額為1000萬元的銀行存單。

今年7月底,杜某懷疑存單有假,便拿著存單讓銀行工作人員鑒別,果然是假的。杜某又想起那份購房發票,找人一看,也是假的!

杜某終於明白俞衛華壓根就是個騙子,遂立即向警方報案。

今年7月底,杜某懷疑存單有假,便拿著存單讓銀行工作人員鑒別,果然是假的。杜某又想起那份購房發票,找人一看,也是假的!

杜某終於明白俞衛華壓根就是個騙子,遂立即向警方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