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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野生動物園遊客不聽勸阻兩次下車,老虎可不是吃素的

在動物園自駕區官方介紹資料圖片中顯示,一條壕溝將遊客與猛獸隔離開。受訪者供圖

拍攝者稱圖中遊客曾兩次下車

在網傳的一張照片中,一條林間公路上,一名灰衣男子與兩名兒童站在一輛白色越野車車外。另一張照片顯示,有多人站在車外。北京野生動物園的市場部薑姓工作人員對新京報記者表示,

網上圖片顯示的環境是北京野生動物園的白虎園區。

根據照片拍攝者描述,照片中的遊客共下車兩次,第一次在水禽區,第二次在白虎園區。目擊者表示,園區內有壕溝、電網等隔離措施,動物平時如同散養,但遊客只可遠觀。此外,園區內的安全管理人員也會及時制止遊客的行為。

自駕遊客不聽勸阻下車

據園方介紹,3月19日上午10:20左右,在公園白虎觀賞自駕區,一家人將車停下後下車遊覽,公園現場工作人員按規定立即上前勸阻,但遊客未聽從勸阻,該區域當值值班經理約2分鐘後到達,經勸阻,遊客上車繼續遊覽。未發生涉及遊客的安全事故。

據動物園方面介紹,在自駕區的猛獸展示區設有壕溝,將猛獸與遊客隔開,

此外,在壕溝外還裝有電網,可防止猛獸躍出。

自駕區下車,動物園是否擔責?

律師稱動物園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責任的,則不承擔責任

北京京潤律師事務所常莎律師表示,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一條規定,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動物園盡到管理職責的,則不承擔責任。

由此可見,動物園在動物侵權案件中,承擔的是無過錯責任。

動物園作為飼養管理動物的專業機構,依法負有注意和管理義務,其安全設施應充分考慮到遊客的安全需要,最大限度杜絕危害後果發生。也就是說如果遊客遵守動物園的管理規定,但仍在遊園過程中受到人身損害的,動物園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同時,《侵權責任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因此,如遊客確有過錯,
動物園可以減輕或者不承擔責任。

平安北京:血的教訓還叫不醒你

法治中國60分截圖

法治中國60分截圖

說到去動物園遊玩,在南昌,一些不文明的危險行為也是經常上演。近日,記者走訪了南昌動物園。在記者的鏡頭下,記錄到了許多不文明行為。

法治中國60分截圖

遊客離開後,記者仔細一看,原來很多玻璃之間的玻璃膠水被人為破壞了。還有猩猩的地盤,雖然今天天冷全部躲起來了,但平時遊客們可沒少惹它。

法治中國60分截圖

記者注意到,在每個動物的籠舍旁邊,都會有各種警示標誌,比如禁止拍擊、禁止戲弄、禁止翻越護欄、禁止餵食、大象傷人、嚴禁攀爬等等。

法治中國60分截圖

法治中國60分截圖

說到去動物園遊玩,在南昌,一些不文明的危險行為也是經常上演。近日,記者走訪了南昌動物園。在記者的鏡頭下,記錄到了許多不文明行為。

法治中國60分截圖

遊客離開後,記者仔細一看,原來很多玻璃之間的玻璃膠水被人為破壞了。還有猩猩的地盤,雖然今天天冷全部躲起來了,但平時遊客們可沒少惹它。

法治中國60分截圖

記者注意到,在每個動物的籠舍旁邊,都會有各種警示標誌,比如禁止拍擊、禁止戲弄、禁止翻越護欄、禁止餵食、大象傷人、嚴禁攀爬等等。

法治中國60分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