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女財務瞞天過海:9年挪用公款3000萬、200多次去香港揮霍

核心提示:虛榮心作祟,能讓一個人喪失理智。近日,上海檢察機關向新聞媒體披露:上海一名37歲的犯罪嫌疑人、女財務人員趙某某9年間,利用職務之便,竟然挪用公款3000多萬元,200多次南下香港用於享樂和揮霍,

終究難逃法律制裁,鋃鐺入獄,悔恨不已。


20多本厚厚的案件卷宗,記錄著趙某某轉帳、消費等記錄,這名看似老實本分的37歲上海女財務,卻在長達9年的時間裡,瞞天過海,像碩鼠搬家一樣,竟然將單位3000多萬元挪作己用。

那麼,這些鉅款她揮霍在了什麼地方呢?原來,

這9年時間裡,趙某某有多達200多次前往香港的入境紀錄。每次都是住5星、買名貴包包,吃好喝好。
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介紹:據她自己交代及查證的香港出入境記錄,她一般都是在雙休日出去,所以公司很難發現。然後在9年的時間裡,司法機關能查到的出入境記錄大概在200次左右。



而趙某某挪用公款的9年多時間裡,37歲的嫌疑人趙某某充分利用了公司負責人對她的極度信任,掌握了兩道金鑰,讓財務制度成了一紙空文。自2008年起,在長達9年的時間裡,趙某某利用公司對他的信任,同時兼任了會計和出納。通過做平帳目、偽造單據等方法,先後揮霍掉公司3千多萬元。
犯罪嫌疑人趙某某供述:自己兩個職位都做過,

一個是經辦,一個是審核。所以所有的密碼我都知道。

記者:不需要用U棒也可以嗎?
趙某某:也用U棒的,U棒有的時候,不是我審核的那一段時間,財務總監的U棒什麼的,都是隨便扔的。
記者:他自己也不看好的?
趙某某:自己不看好的。
記者:就是隨便放在公司裡?
趙某某:有的時候他審核完。有時候電腦上每個網銀會衝突的,有些網銀就安裝在我們這裡的,

審核好後U棒就隨手放在我桌上。



檢察機關認為:對公司而言有一個警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相關的財務制度以及相關的會計制度規定,公司的出納和會計必須是兩個人,公司賬務的賬務處理的操作人以及控制人也應該是兩個人。
但是本案當中公司將兩道金鑰曾經在一段時間內交給被告人一個人操作,

之後收回這道金鑰以後也沒有更改密碼,以至於被告人在長達9年的時間裡同時知道公司網銀的兩道金鑰,就通過網銀長期地自行轉帳出入。


犯罪嫌疑人趙某某的供述,她的消費主要有三部分:首先是她在香港購置了一套800萬左右的房產;其次,她在香港旅遊時從不虧待自己,都入住五星級酒店;除此之外還有其他高消費,包括在高檔餐廳用餐、購買名包和名表等。



據犯罪嫌疑人趙某某講,如果買來的名貴的包包不喜歡了,就會送給別人,以滿足自己的虛榮心。
犯罪嫌疑人趙某某:“手錶買了有五六塊。你去買這些東西,不喜歡又送掉,還這麼高頻率地去香港消費的心態是什麼?虛榮心作怪。也不能夠滿足你的虛榮心啊,東西都送掉了,你自己也沒有穿也沒有戴。就喜歡那種買的一刹那的感覺。有的時候買來東西用都不用就丟在一邊了。”
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人趙某的這種心理可能與家庭生活不幸福有關。與此同時,趙某長期負責監管公司的三個關聯帳目,工作壓力很大,可能因此選擇在雙休日通過高額消費的方式進行宣洩。


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雖然說當時公司沒有發現,但是之後公司發現虧空倒查帳目,其實都能夠查清。依據法律最終她可能還要面臨十年以上的牢獄之災,並不值得。 根據我國刑法相關規定:她作為公司財務人員,利用掌握公司金鑰的職務便利侵佔公司的資金,並且採用做平帳目等方法使賬上無法反映出她的挪用行為,應該判定構成職務侵佔罪。”
在辦案過程中,檢察官發現:一些公司未能切實落實財務監管制度,使得公司財務出現漏洞,容易被別有用心的內部人員利用。 各家公司應當將帳戶密碼分多個人保管,可以起到互相制約、保障資金安全的作用。而掌管帳戶的職員也應在工作工程中保持自覺性,不要妄圖通過操縱帳目、偽造單據等手法來謀取私利,否則將面臨法律的懲處。

對於公司而言,相關的財務制度設計一定有它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必須要妥善地安排自己財物監管的操作人和控制人,將相關的帳戶密碼分多個人去保管,可以互相制約,起到保障資金安全的作用。目前,犯罪嫌疑人趙某某已被提起訴訟。

包括在高檔餐廳用餐、購買名包和名表等。



據犯罪嫌疑人趙某某講,如果買來的名貴的包包不喜歡了,就會送給別人,以滿足自己的虛榮心。
犯罪嫌疑人趙某某:“手錶買了有五六塊。你去買這些東西,不喜歡又送掉,還這麼高頻率地去香港消費的心態是什麼?虛榮心作怪。也不能夠滿足你的虛榮心啊,東西都送掉了,你自己也沒有穿也沒有戴。就喜歡那種買的一刹那的感覺。有的時候買來東西用都不用就丟在一邊了。”
檢察官認為,犯罪嫌疑人趙某的這種心理可能與家庭生活不幸福有關。與此同時,趙某長期負責監管公司的三個關聯帳目,工作壓力很大,可能因此選擇在雙休日通過高額消費的方式進行宣洩。


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雖然說當時公司沒有發現,但是之後公司發現虧空倒查帳目,其實都能夠查清。依據法律最終她可能還要面臨十年以上的牢獄之災,並不值得。 根據我國刑法相關規定:她作為公司財務人員,利用掌握公司金鑰的職務便利侵佔公司的資金,並且採用做平帳目等方法使賬上無法反映出她的挪用行為,應該判定構成職務侵佔罪。”
在辦案過程中,檢察官發現:一些公司未能切實落實財務監管制度,使得公司財務出現漏洞,容易被別有用心的內部人員利用。 各家公司應當將帳戶密碼分多個人保管,可以起到互相制約、保障資金安全的作用。而掌管帳戶的職員也應在工作工程中保持自覺性,不要妄圖通過操縱帳目、偽造單據等手法來謀取私利,否則將面臨法律的懲處。

對於公司而言,相關的財務制度設計一定有它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公司必須要妥善地安排自己財物監管的操作人和控制人,將相關的帳戶密碼分多個人去保管,可以互相制約,起到保障資金安全的作用。目前,犯罪嫌疑人趙某某已被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