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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發佈」2017年上半年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啟動,3月29日開始網上申報

2017年上半年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啟動。

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人員,

均可在受理申請期限內向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所在地的區、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

根據教育部規定,2017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上報名結合現場確認的方法進行。我市受理教師資格申請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網上申報階段

3月29日-4月7日,各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按照網站提示進入教師資格網上申報系統,

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報名資訊。報名表中的現場確認點必須填寫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所在地的區、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現場確認點。

中國教師資格網開放時間為每天7:00—24:00。

第二階段為現場確認、接受申請階段

4月11、12日

各申請人必須至本人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所在地的區、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現場確認點提交材料,申請人應當提供有關證件的原件、影本和有關表格。

4月13-21日

申請人至區、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具體事宜由確認點通知。

4月24、25日

由各區、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進行受理審查。

各申請人在進行網上申報後,由各區、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的審查,審查通過後由各區、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報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具體組織實施認定工作。

高中段教師資格認定結果公佈、領證通知等事項將由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通過杭州教育網(網址www.hzedu.gov.cn)進行公示或告知,

公示時間在5月31日左右。請申請人務必注意流覽杭州教育網的公示或告知,瞭解自己的申請情況,我局將不再通過其它途徑進行告知或通知。

有關教師資格種類、教師資格認定條件、資格認定申請程式等具體政策,可向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現場確認點諮詢或在杭州教育網“辦事大廳”中的“行政許可”欄目查詢。

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諮詢電話:87917210。

網上申報過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項呢?一起來看。

一、請申請人妥善保管個人密碼及報名號,以便查詢個人資訊及修改資訊(網報結束後個人資訊將無法修改)。

申請人注意:個人資訊填寫完畢後,須點擊“提交”,系統將提示“註冊成功”,註冊完畢。

二、現場確認流程

材料提交:4月11、12日(正常上班時間),申請人至現場確認點提交相關材料(後附清單),經審查合格後通知參加體檢。

4月13-21日,申請人至區、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具體事宜由確認點通知。

材料審查、接受申請:4月24、25日(正常上班時間),申請人至現場確認點辦理相關手續(隨帶補充材料)。

三、現場確認申請人攜帶資料

參加全國統考合格的申請人攜帶資料:

(1)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話水準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原件和影本各一份(身份證正反兩面均需複印);

(2) 中小學和幼稚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自發證之日起3年內有效)原件和影本各一份或中小學和幼稚園教師資格考試網頁版證明一份;

(3)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或戶口本原件及影本);

(4)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註冊提交成功後,重新登錄即可列印);

(6)小2寸照片一式四張(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其中二張粘貼在申請表上);

未參加全國統考的師範類畢業生申請人攜帶資料(限2011年及以前入學且未取得過教師資格證書人員):

(1)身份證、學歷證書(如研究生學歷者需隨帶本科學歷證書)、普通話水準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原件和影本各一份(身份證正反兩面均需複印);

(2)畢業成績單、教育教學實習表、師範生證明各一份(成績表、實習表須由檔案管理部門注明複印自原件,並加蓋公章;1999年及以後入學的高等教育師範生須提供師範生證明,證明要求:如申請人屬浙江省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由畢業學校教務處出具證明;屬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由畢業學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師範處或學生處出具證明);

(3)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或戶口本原件及影本);

(4)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相關證明;

(5)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註冊提交成功後,重新登錄即可列印);

(7)小2寸照片一式四張(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其中二張粘貼在申請表上);

四、申請人需參加相關體檢全部專案(如胸透等),請申請人根據自身身體情況酌情安排。

五、如出現報錯確認點、認定機構等情況,更改截止日期為各確認點體檢前一個工作日。

六、所提供表格、複印材料紙張規格為A4大小。

經審查合格後通知參加體檢。

4月13-21日,申請人至區、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具體事宜由確認點通知。

材料審查、接受申請:4月24、25日(正常上班時間),申請人至現場確認點辦理相關手續(隨帶補充材料)。

三、現場確認申請人攜帶資料

參加全國統考合格的申請人攜帶資料:

(1)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話水準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原件和影本各一份(身份證正反兩面均需複印);

(2) 中小學和幼稚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自發證之日起3年內有效)原件和影本各一份或中小學和幼稚園教師資格考試網頁版證明一份;

(3)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或戶口本原件及影本);

(4)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註冊提交成功後,重新登錄即可列印);

(6)小2寸照片一式四張(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其中二張粘貼在申請表上);

未參加全國統考的師範類畢業生申請人攜帶資料(限2011年及以前入學且未取得過教師資格證書人員):

(1)身份證、學歷證書(如研究生學歷者需隨帶本科學歷證書)、普通話水準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原件和影本各一份(身份證正反兩面均需複印);

(2)畢業成績單、教育教學實習表、師範生證明各一份(成績表、實習表須由檔案管理部門注明複印自原件,並加蓋公章;1999年及以後入學的高等教育師範生須提供師範生證明,證明要求:如申請人屬浙江省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由畢業學校教務處出具證明;屬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由畢業學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師範處或學生處出具證明);

(3)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或戶口本原件及影本);

(4)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相關證明;

(5)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註冊提交成功後,重新登錄即可列印);

(7)小2寸照片一式四張(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其中二張粘貼在申請表上);

四、申請人需參加相關體檢全部專案(如胸透等),請申請人根據自身身體情況酌情安排。

五、如出現報錯確認點、認定機構等情況,更改截止日期為各確認點體檢前一個工作日。

六、所提供表格、複印材料紙張規格為A4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