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佈」2017年上半年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啟動,3月29日開始網上申報
2017年上半年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啟動。
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且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人員,
根據教育部規定,2017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上報名結合現場確認的方法進行。我市受理教師資格申請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網上申報階段
3月29日-4月7日,各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按照網站提示進入教師資格網上申報系統,
中國教師資格網開放時間為每天7:00—24:00。
第二階段為現場確認、接受申請階段
4月11、12日
各申請人必須至本人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所在地的區、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現場確認點提交材料,申請人應當提供有關證件的原件、影本和有關表格。
4月13-21日
申請人至區、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具體事宜由確認點通知。
4月24、25日
由各區、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進行受理審查。
各申請人在進行網上申報後,由各區、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的審查,審查通過後由各區、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報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具體組織實施認定工作。
高中段教師資格認定結果公佈、領證通知等事項將由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通過杭州教育網(網址www.hzedu.gov.cn)進行公示或告知,
有關教師資格種類、教師資格認定條件、資格認定申請程式等具體政策,可向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現場確認點諮詢或在杭州教育網“辦事大廳”中的“行政許可”欄目查詢。
網上申報過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項呢?一起來看。
一、請申請人妥善保管個人密碼及報名號,以便查詢個人資訊及修改資訊(網報結束後個人資訊將無法修改)。
申請人注意:個人資訊填寫完畢後,須點擊“提交”,系統將提示“註冊成功”,註冊完畢。
二、現場確認流程
材料提交:4月11、12日(正常上班時間),申請人至現場確認點提交相關材料(後附清單),經審查合格後通知參加體檢。
4月13-21日,申請人至區、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具體事宜由確認點通知。
材料審查、接受申請:4月24、25日(正常上班時間),申請人至現場確認點辦理相關手續(隨帶補充材料)。
三、現場確認申請人攜帶資料
參加全國統考合格的申請人攜帶資料:
(1)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話水準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原件和影本各一份(身份證正反兩面均需複印);
(2) 中小學和幼稚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自發證之日起3年內有效)原件和影本各一份或中小學和幼稚園教師資格考試網頁版證明一份;
(3)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或戶口本原件及影本);
(4)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註冊提交成功後,重新登錄即可列印);
(6)小2寸照片一式四張(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其中二張粘貼在申請表上);
未參加全國統考的師範類畢業生申請人攜帶資料(限2011年及以前入學且未取得過教師資格證書人員):
(1)身份證、學歷證書(如研究生學歷者需隨帶本科學歷證書)、普通話水準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原件和影本各一份(身份證正反兩面均需複印);
(2)畢業成績單、教育教學實習表、師範生證明各一份(成績表、實習表須由檔案管理部門注明複印自原件,並加蓋公章;1999年及以後入學的高等教育師範生須提供師範生證明,證明要求:如申請人屬浙江省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由畢業學校教務處出具證明;屬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由畢業學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師範處或學生處出具證明);
(3)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或戶口本原件及影本);
(4)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相關證明;
(5)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註冊提交成功後,重新登錄即可列印);
(7)小2寸照片一式四張(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其中二張粘貼在申請表上);
四、申請人需參加相關體檢全部專案(如胸透等),請申請人根據自身身體情況酌情安排。
五、如出現報錯確認點、認定機構等情況,更改截止日期為各確認點體檢前一個工作日。
六、所提供表格、複印材料紙張規格為A4大小。
經審查合格後通知參加體檢。4月13-21日,申請人至區、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具體事宜由確認點通知。
材料審查、接受申請:4月24、25日(正常上班時間),申請人至現場確認點辦理相關手續(隨帶補充材料)。
三、現場確認申請人攜帶資料
參加全國統考合格的申請人攜帶資料:
(1)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話水準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原件和影本各一份(身份證正反兩面均需複印);
(2) 中小學和幼稚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自發證之日起3年內有效)原件和影本各一份或中小學和幼稚園教師資格考試網頁版證明一份;
(3)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或戶口本原件及影本);
(4)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註冊提交成功後,重新登錄即可列印);
(6)小2寸照片一式四張(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其中二張粘貼在申請表上);
未參加全國統考的師範類畢業生申請人攜帶資料(限2011年及以前入學且未取得過教師資格證書人員):
(1)身份證、學歷證書(如研究生學歷者需隨帶本科學歷證書)、普通話水準測試等級證書(暫無年限要求)原件和影本各一份(身份證正反兩面均需複印);
(2)畢業成績單、教育教學實習表、師範生證明各一份(成績表、實習表須由檔案管理部門注明複印自原件,並加蓋公章;1999年及以後入學的高等教育師範生須提供師範生證明,證明要求:如申請人屬浙江省內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由畢業學校教務處出具證明;屬浙江省以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由畢業學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師範處或學生處出具證明);
(3)人事檔案管理(代理)證明原件(或戶口本原件及影本);
(4)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相關證明;
(5)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註冊提交成功後,重新登錄即可列印);
(7)小2寸照片一式四張(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其中二張粘貼在申請表上);
四、申請人需參加相關體檢全部專案(如胸透等),請申請人根據自身身體情況酌情安排。
五、如出現報錯確認點、認定機構等情況,更改截止日期為各確認點體檢前一個工作日。
六、所提供表格、複印材料紙張規格為A4大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