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下班高峰期,只因踩了一腳,廣州地鐵兩男子“站內決鬥”

有街坊向直播廣州報料,前幾日在地鐵站見到有兩個上演“地鐵決鬥”。

那天下午5點幾正值落班高峰期,街坊李先生在西門口地鐵站見到兩名乘客發生了激烈的爭吵。

李先生說,打架的兩個都是男人,較為矮小的男子用食指指向較高男子的臉講,你踩了我一腳。

最後,爭吵升級,兩個人相約到人比較少的中庭“單挑”,

其中比較強壯的男人對著比較矮小的男人出手就兩拳,拳拳到肉,將矮小男人個頭撞向牆角。

而李先生說,這兩名男子打架的原因,可能是其中一位踩到另外一位的腳。

因為急著離開,李生還未將這場“地鐵決鬥”看完。而G4記者也未能得知,

最後事件是怎樣解決。其實,在高峰期地鐵,因為人多擁擠有碰撞,而引起碰撞是好常見的。

G4記者在採訪的過程中,有不少的街坊說給記者知,好似地鐵發生打人這樣的事,很可能只是不小心,踩了一腳或者推一下。

那究竟在地鐵打人的雙方,需不需要負相關的法律責任呢?

記者諮詢了律師,“如果造成公共秩序的嚴重混亂,甚至造成雙方的人身傷害,這種行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比如說故意傷害罪,或者尋釁滋事罪。”

所以說,每一個公民在公共場合,尤其是好似地鐵這種人流密集的地方,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不好因為一時衝動,而與他人發生爭吵或者鬥毆。

其實在人多的時候,好多街坊都有可能遇到不小心踩到其他人的情況,

有時候解決問題是不需要動拳頭,講一句“不好意思”就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