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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一戶多宅的認定標準是什麼?你一定要知曉!

如今隨著全國範圍內土地確權工作的開展,農村的宅基地也開始實行規範化的管理。很多農民都聽說了“一戶一宅”的政策,對於那些存在一戶多宅的農戶,他們多出的宅基地可能要被回收。

那麼究竟哪些情形屬於一戶多宅呢?農民朋友們一定要理解清楚!

第一類:建新未拆舊的一戶多宅

以前宅基地管理不規範的時候,很多農戶家裡建新房都是直接申請一塊新的宅基地,而老的宅基地還依然保留,這就是最典型的一戶多宅。

如今想要建新房就必須拆掉原來的舊房子,在原來的宅基地基礎上蓋房,堅決不允許已有宅基地的農戶再申請宅基地蓋房。

第二類:不符合分戶政策的一戶多宅

農村遵循的是“一戶一宅”的政策,對於“戶”的認定標準主要是根據戶口名簿,

有的農戶家裡一戶可能有5、6人,有的農戶家裡一戶可能只有2人,戶的認定不管人數的多少。所以符合分戶條件的農戶一定要儘早分戶,如果不分戶,家裡有兩處以上的宅基地,這些都是屬於不合法的。

第三類:通過繼承取得的一戶多宅

比如分戶之後,父親和兒子各自擁有一處宅基地,而當父母年老之後,原來父母的房子就由兒子來繼承。這個情況也比較複雜,已經有宅基地的不能繼續繼承宅基地,

但是可以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等到宅基地上的房屋倒塌之後,這處宅基地就會被村集體收回。

第四類:騙取審批手續建造的一戶多宅

有的農戶為了建房子,明明不符合申請宅基地的條件,卻各種找關係,偽造審批手續,

最終建成的房子也是屬於違規的建築,一旦被查明之後,這類偽造證件建造的房屋也是要被依法收回的。

在宅地基確權過程中,關於“一戶一宅”的認定也是我們經常碰到的一個問題,農民朋友們一定要瞭解相關的知識,避免屬於自己的合法房屋被誤判為“一戶多宅”,給自己造成一定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