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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車時4S店必須要交“合格證”,車主再不用擔心不能上牌了

由商務部官網頒佈的《汽車銷售管理辦法》(下稱《新方法》)計畫在下個月1日正式實施。

《新方法》的出臺,主要是為解決當前車主多投訴的問題,減少汽車供應商和消費者之間的問題。其中,小編覺得最值得說的是這三點:

1,交車時交☆禁☆合格證

這些年來,有些車主交錢提車後,但4S店沒能將新車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交到購車者手上的情況並不少見,

導致車主的車根本上不了牌。當《新方法》實施後,要求4S店或經銷商在交車時,必須同時將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三包憑證等材料一併交到車主手上,便於車主上牌。

2,打破區域銷售限制

《新方法》規定,規定4S店或經銷商不可以限定購車者的戶籍所在地。

在不同的城市,可能同一輛車之間的優惠力度也不同,所以有些購車者就會去優惠力度的城市去買車。不過,有些店是不肯賣車的,特別是在他們銷量好的情況下。除非購車者願意在店裡上車險或出高價上牌費,才允許消費者買車。《新方法》實施後,若有違反的,最多可處30000萬罰款。

3,續保押金不再交

有些車主在買車後,交的續保押金被4S店一拖再拖,總是要不回來。《新方法》規定,4S店或二級經銷商不得要求購車者交續保押金了。另外,也不能強制要求購車者去選配件、保險等產品的提供商與售後服務商,更加不可以強制為車主代辦登記、上牌等服務了。若有違反的,最多可處30000萬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