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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連甘井子浦發村鎮銀行違反規定被罰款20萬元

千龍網北京6月12日訊 近日,大連銀監局發佈佳銀監罰決字〔2017〕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大連甘井子浦發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授信管理不嚴格,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的違規行為,

大連銀監局依據《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銀行承兌匯票業務案件風險提示的通知》(銀監辦發〔2011〕206號);《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加強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監管的通知》(銀監辦發〔2012〕286號);《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票據業務風險提示的通知》(銀監辦發〔2015〕203號);《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大連甘井子浦發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處以罰款20萬元。
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7年6月2日。

處罰信息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