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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次給了一個帶著孩子的離婚男人,現在後悔也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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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準備寫這篇文章的時候眼淚有點控制不住。

先說說我和他的感情,跟他相遇不久就感覺他人挺好,知識份子,很有文采,喜歡旅遊,我初來他所在的城市,他帶著我到處遊玩,

我們非常有共同話題和共同的愛好,無論是說話還是做事都非常默契,真有種相見恨晚的感覺,甚至幾次我都問他我們是不是失散多年的親兄妹。

後來我們結婚了,他的工資很低,領證以後把他工資卡要來了,卡裡當時只有幾千塊錢,而他的工資卡雖然在我手上拿了一段時間,

但我只取過一次一萬塊錢。他的孩子判給了他但跟母親生活,而這孩子每月的消費最少也不低於一千塊錢,學費還不算,這一切孩子媽一分不出甚至孩子住她那生活費得由孩子爸出。從準備房子到結婚,我只收到他父母給我一千塊錢的改口錢,此外連同彩禮以及到我家看我父母買的禮物都全部都是我出的。他父母退休金每月四千左右,
家裡沒有任何負擔。也許人家根本沒想承認我這個兒媳婦吧,我不挑,因為我可以少盡兒媳婦的責任也行。

婚姻當然離不開性☆禁☆生☆禁☆活,結婚之前我們同居一年,我是第一次有這種經歷,說實話需求挺多,但又不好意思,所以總是希望他能主動一些,

多有幾次,可經常是一個禮拜一次,他的理由就是累了。是,那段時間裝修房子確實有很多力氣活,他幹活不含糊,所以挺累的,我也沒多想,現在是早就不需要力氣活了,可我們才結婚半年,經常是兩個禮拜能有一次就不錯了。要說他不行吧,還不是,每天都硬硬的挺著,喜歡讓我握著睡覺,但就是不做,我又不能太主動,因為被他拒絕過多次。而且他每天下班就回家,
絕對沒有情人。不怕大家笑話,為此我們還大吵過一次,我說他對我沒感覺不喜歡我為什麼要娶我,他說我缺少高☆禁☆潮,缺少高☆禁☆潮就是他不做的理由嗎?

總的來說他父母和孩子都很重要,不跟他們一起生活但他很愛他們,相比之下我和他生活在一起,

他也說愛我,但我卻連親人的感覺都沒有。他在單位或者跟前妻以及孩子生氣回來還會拿我出氣,對我沒好聲氣也沒好臉色。從沒有過的委屈和氣憤,讓我考慮我們的緣分是不是到頭了,我的選擇是不是個錯誤!而現在的我該怎麼辦?還打算要孩子呢,這樣下去還有要的必要嗎?

在此告戒一下正在尋找另一半的女生,該堅持的原則一定要堅持,如果時光能回到那個初秋,我一定會離有孩子的男人遠一點,哪怕自己再愁嫁!

我一定會離有孩子的男人遠一點,哪怕自己再愁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