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高速公路上這三種行為直接扣12分!
高速駕駛危險猛於虎!在高速公路行駛的時候,駕駛速度都是比城市道路快很多,慢則時速80公里,快則時速120公里,所以高速公路行駛的時候,交通法規也會相對嚴格一點,容不得一點馬虎,
第一種:超過限速50%
新的交通法嚴格規定,在高速行駛過程中,小型機動車超速超高20%,但不足50%的,將扣除6分;如果行駛速度直接超過限速50%的,將直接扣除12分,毫無情面可言!如果我們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等,只要車輛車速超過20%,就直接扣除12分!
第二種:應急車道長時間停車
我們都知道,應急車道是正常車輛不能隨便駛入的一條生命通道,一般是留給需要執行公務的救護車、警車、消防車等緊急通行的。但是如果因特殊情況,也可以臨時行駛,但是確不能長時間停車,除非車輛發生故障無法行駛,不然一旦被電子眼抓拍到,直接扣除12分,另外在罰款200元。
第三種:倒車逆行
有些車主在高速公路行駛過程中,會因為正在電話通話中或者不熟悉高速出口,而一不留神就錯過了正確的出口,而開了一段路程之後才發現已錯過,並且距離下一個出口又得開好長一段路程。這個時候有些車主就會鋌而走險,選擇倒車、逆行,用快捷的方式回到錯過的正確高速出口,
安全駕駛相信每個車主都銘記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