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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中紀委每月通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54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天津市 天津市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天津大沽化工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原副總工程師倪巍收受他人財物問題。倪巍在擔任公司設計所所長兼天津海業工程技術服務中心法人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收受四川某公司給予的好處費,共計124.5萬元,用於購買商品房、保險以及支付家庭日常支出。2016年12月,倪巍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涉案資金被追繳。

2.北辰區青光鎮原黨委委員、副鎮長李靖套取國家農業補貼等問題。

李靖利用分管農業工作便利,借郊野公園拆遷之機,指使下屬以某公司名義虛構農業補貼,套取資金20萬元,用於支付其親屬購買住房部分房款;以其他農戶名義虛構清淤補償,套取資金30萬元,由其本人支配使用;其還存在違規設立“小金庫”、公款私存等問題。2017年4月,李靖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涉案資金被追繳。

3.天津市道路橋樑管理處通達廣告部原經理董文磊收受他人財物問題。

董文磊利用職務便利,違規將廣告發佈權轉讓給某廣告傳媒有限公司,收受該公司給予的好處費,共計60萬元。2017年1月,董文磊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涉案資金被追繳。(天津市紀委)

河北省 河北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唐山市開平區雙橋鎮張家莊村村委會主任張振懷騙取補償款問題。

2015年8月,張振懷以某國企修建供水管線堵塞涵洞、導致村民土地被淹為由,虛構補償協議,騙取補償款35.2萬元,據為己有。張振懷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唐縣迷城鄉下莊村騙取財政專項資金問題。2015年6月,在實施扶貧項目過程中,經村兩委幹部商定,通過借用村民身份證虛報數量方式,騙取補貼資金8000元,其中7200元為村委會所有,800元發放給提供身份證村民。

村黨支部書記邸連好對此負主要責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魏縣泊口鄉華北村黨支部書記華書印違規收費問題。2014年、2015年,華書印在下發麥種過程中,違規向村民收取費用2萬餘元,其中8600元用於支付運費和裝卸費,1萬餘元用於村務其他開支。另外,該村自2014年以來,未設立村財務賬。華書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河北省紀委)

山西省 山西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朔州市朔城區利民鎮小北岔村黨支部原書記王生貴虛報冒領糧食直補款等問題。王生貴利用職務便利,採取虛報冒領等方式,侵吞國家糧食補償款、退耕還林款,共計10.5萬元。此外,王生貴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7年4月,王生貴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已被追究刑事責任。

2.長治市城區五馬街道秦家莊村電工段玉生侵佔集體資金問題。段玉生利用職務便利,在收取電費時採取多收少交、擅自接線收費等方式,侵佔村委會電費款23.5萬元。2017年4月,段玉生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山西省紀委)

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鄂爾多斯市東勝區泊江海子鎮泊江海子村黨支部原書記郭換則虛報冒領退牧還草補助問題。在實施退牧還草工作期間,郭換則先後以自己和他人名義虛報冒領退牧還草補助,共計1萬餘元,用於村黨支部開支。郭換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被收繳。

2.鄂托克前旗城川鎮羊場壕村黨支部原書記艾建強套取公益林補貼等問題。艾建強利用職務便利,侵佔禁牧補貼1萬餘元、牧草良種補貼6610元,套取國家及地方公益林補貼8557.75元,共計2.9萬餘元。艾建強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違紀所得被追繳。

3.鄂托克前旗草原執法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段振輝索要好處費等問題。段振輝利用工作便利,為某村虛報牧草良種補貼後索要4000元好處費;為馬某、王某虛報牧草良種補貼共計2.55萬元。段振輝(非中共黨員)被降低崗位等級,收繳違紀資金。(內蒙古自治區紀委)

遼寧省 遼寧省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葫蘆島市連山區山神廟子鄉圍屏山村黨支部原書記于洪豔優親厚友問題。于洪豔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不符合條件的丈夫提供虛假材料,並加蓋村委會公章,使其享受低保待遇至2016年6月,共違規享受低保金4800元。于洪豔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遼寧省紀委)

黑龍江省 黑龍江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哈爾濱市動力工商分局原副科長何冰收受好處費問題。何冰在臨時借調哈西工商分局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被徵收戶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並收受好處費8萬元。2016年12月,何冰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鶴崗市興安路街道辦事處二社區原主任楊世秋騙取低保補貼資金問題。楊世秋利用職務便利,以不符合條件的親屬路某名義申報低保,共騙取國家低保補貼資金4.4萬元,用於個人花銷。2017年3月,楊世秋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黑龍江省紀委)

江蘇省 江蘇省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泰興市分界鎮沿界村經聯社副主任袁永泉截留侵佔種糧補貼款問題。袁永泉利用職務便利,長期扣留村民沈某糧食直補折,並擅自將部分村集體土地以沈某個人名義申報水稻和農資綜合直補。袁永泉13次從沈某直補折中提現1.16萬元;2015年9月,在鎮裡開展財務清理中,袁永泉退繳2900元;其餘8700元用於個人支出。2017年3月3日,袁永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江蘇省紀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平湖市當湖街道原副鄉鎮級協理員沈中浩騙取國家專項資金問題。沈中浩利用工作便利,單獨或夥同他人採取虛構土地複墾和河道疏浚工程等手段,騙取國家西氣東輸專項資金127萬餘元。2017年2月,沈中浩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

2.東陽市巍山郵政支局原局長樓曉峰挪用公款問題。2014年,樓曉峰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挪用轄區內部分村郵站便民服務款共14.25萬元,用於歸還個人債務。2017年3月,樓曉峰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浙江省紀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靈璧縣韋集鎮楊馬村計生專幹葛愈違規為父母辦理低保問題。葛愈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父母辦理低保,共違規享受低保補助資金9480元。葛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

2.潛山縣槎水鎮龍關村黨支部書記、扶貧互助社出納汪孟平挪用扶貧互助資金問題。汪孟平多次將保管的扶貧互助資金共9萬元挪用給他人使用。汪孟平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安徽省紀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順昌縣洋口鎮財政所原負責人蔡立偉收受財物等問題。蔡立偉利用負責經辦房產證等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共計4萬餘元,並為其謀取利益;侵吞公款2萬元(案發前退還);其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6年12月,蔡立偉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平潭綜合實驗區蘆洋鄉蘆北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吳運平侵佔村宅基地款等問題。吳運平先後將收取的宅基地購買款、村集體土地租金共計3.4萬餘元據為己有;2015年5月,吳運平以開支車費、伙食費等名義,從村預留征地補償款中虛報1.6萬餘元據為己有。2017年1月,吳運平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所得被追繳。(福建省紀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余江縣馬荃鎮農技推廣站原站長莊優如騙取國家糧食補貼款問題。莊優如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通過虛報糧食種植面積手段,騙取國家補貼款18.6萬元。2017年2月,莊優如受到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安遠縣車頭鎮龍頭村黨支部副書記劉衛東貪占公益林補助款問題。劉衛東違規將集體公益林補助款1.5萬餘元據為己有,案發後退繳。2017年4月,劉衛東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江西省紀委)

山東省 山東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平陰縣人民醫院藥劑科原副主任馬修貞收受藥品回扣問題。馬修貞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藥品經銷商回扣共計212萬餘元,用於個人生活支出。馬修貞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

2.滕州市東沙河鎮鮑莊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張玉堂侵佔集體資金問題。2014年10月,張玉堂與原會計張某合謀,為2人重複計發54個月工資共8萬餘元,以此名義將各自保管的集體資金2萬元、2.2萬餘元據為己有,不足部分記入村集體欠款。張玉堂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3.濟甯市任城區南張街道魏莊村黨支部原書記魏永倫騙取補償款問題。2014年5月,魏永倫利用職務便利,在河道治理拆遷過程中,重複上報集體設施,騙取補償款4.8萬餘元,用於個人生活支出。魏永倫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山東省紀委)

河南省 河南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太康縣五裡口鄉楊莊村黨支部原書記許全領騙取危房改造資金等問題。許全領利用職務便利,騙取危房改造資金9.66萬元、玉米理賠款6900元,用於個人支出;在低保戶認定和調整工作中,其未經正當程式,自行確定調整低保物件。2016年12月,許全領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上蔡縣和店鄉卓莊村黨支部原書記郭新力侵佔集體資產等問題。郭新力長期侵佔集體土地8.125畝無償使用;違規將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給個人使用,收款4.5萬元坐收坐支;賬外列支學校賣樹款4200元;利用職務便利,騙取玉米受災保險理賠金3.13萬元,用於個人支出;長期違規保管群眾修路籌資14.08萬元;借土地確權之機違規收費1.9萬元等。2017年3月,郭新力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河南省紀委)

湖北省 湖北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仙桃市西流河鎮太力村黨支部原副書記戴剛貪占救濟金問題。2015年1月,戴剛在鎮民政辦領取該村困難兒童付某救濟金存摺後,沒有按要求交給付某監護人,謊稱付某救濟金已被取消;戴剛先後3次從該存摺上取款共1.1萬元,用於個人開支。戴剛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2.天門市竟陵街道辦事處耀星村(社區)黨支部原委員楊春成侵佔集體資金問題。2013年12月,楊春成私自將本村公路承建商劉某繳納稅費的1.66萬元發票予以報銷,並據為己有。楊春成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湖北省紀委)

湖南省 湖南省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常德市桃花源旅遊管理區桃花源鎮農協村黨支部原書記毛和初套取侵佔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2015年至2016年,毛和初利用幫助村民申報危房改造補助資金機會,通過虛報房屋維修改造造價,違規套取、侵佔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47萬元,用於個人開支。毛和初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違紀資金已退還群眾。(湖南省紀委)

廣東省 廣東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四會市地豆鎮獅嶺村黨支部原書記黃駿輝挪用征地補償款問題。黃駿輝利用職務便利,在協助鎮政府徵用本村7個村民小組共29.97畝土地過程中,未征得相關村民小組同意,私自出具虛假證明,並挪用其中69萬元征地補償款進行個人營利活動。2016年5月,黃駿輝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連南縣三江東和村村委會委員莫林江貪占扶貧資金問題。莫林江利用職務便利,侵佔困難戶住房改造補助資金1.5萬元,佔有村民醫療保險減免費5560元,侵佔農村改廁資金400元。2017年3月,莫林江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廣東省紀委)

廣西壯族自治區 廣西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龍州縣龍北總場法務辦原副主任李建華收受他人財物問題。李建華在北耀農場勞資科、社會事業管理科工作期間,在為群眾辦理繳納社保參保繳費及退休手續過程中,索要或收受25名群眾好處費共11.68萬元,侵佔3名群眾養老保險參保費1.78萬元。李建華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

海南省 海南省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文昌市蓬萊鎮蓬萊村村委會原主任周先文違規收受好處費問題。2016年1月至2月,周先文在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兩次收受好處費共計1200元;9月,其退還違紀所得。2017年5月,周先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海南省紀委)

重慶市 重慶市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長壽區但渡鎮楠木院村村委會原主任王伯壽等人索要好處費問題。王伯壽和會計譙康明、綜治專幹伍發容、計生專幹趙成芬,利用職務便利,在本村實施荒山造林項目過程中,明知承建人鄭某和孟某謊報荒山造林騙取國家補助,卻給予2人幫助支持,並索要好處費7萬元私分,分別分得1.84萬元、1.77萬元、1.71萬元、1.68萬元。調查期間,違紀款項已清退。2017年3月,王伯壽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其餘3人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璧山區來鳳街道三星村黨支部原書記劉國濤等人套取私分專項資金問題。2016年6月,街道辦向三星村劃撥5萬元專項資金,用於幸福院項目維修裝飾等開支,項目完成後剩餘資金6000元。後經劉國濤和時任村委會主任傅榮卯及村支兩委成員吳遠蘭、吳澤琴和曹繼美商議,傅榮卯虛開發票報帳套取5000元平分。調查期間,違紀款項已清退。2017年3月,劉國濤、傅榮卯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對5人予以通報批評。(重慶市紀委)

四川省 四川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隆昌縣雙鳳鎮雙石村黨支部原書記梁富華等人騙取危舊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梁富華夥同村委會原主任彭訓友、原文書張家生,在協助鎮政府實施危舊房改造工程項目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採取弄虛作假等手段,騙取國家補助資金4.98萬元均分。3人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涉案資金被收繳。

2.宜賓市翠屏區高店鎮公平村亂收費問題。該村黨支部書記羅防、村委會主任張良棟,通過召開村委會和低保戶座談會形式商定,收取全村低保戶一個月低保金,用於支付村義務勞動等費用,合計8801元。2人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收取費用已退還。

3.射洪縣司法局復興司法所原所長張新峰索要費用問題。張新峰利用職務便利,先後以“教育管理費”“監管教育費”等名義,向轄區內31名社區矯正人員索要費用,合計1.47萬元,用於個人日常開支。張新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違紀所得被收繳。(四川省紀委)

貴州省 貴州省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龍裡縣洗馬鎮哪嗙村黨支部副書記曹顯英截留專案資金等問題。2014年,在實施蓮藕種植項目過程中,曹顯英利用工作便利,採取代領代簽方式,截留11戶群眾工資9110元,截留9戶群眾土地流轉費4630元;2014年至2015年,曹顯英夥同他人私分集體117包複合肥,其個人分得9包,價值1440元;2014年,曹顯英夥同他人虛構購買藕種1000斤,套取資金2500元進行私分。2016年9月,曹顯英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貴州省紀委)

雲南省 雲南省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宣威市落水鎮馬圖村村委會原主任展雲雄挪用集體資金問題。展雲雄利用職務便利,挪用集體林場土地租金17.28萬元歸個人使用。2016年12月,展雲雄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涉案資金全額追回。(雲南省紀委)

西藏自治區 西藏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日喀則市桑珠孜區納爾鄉黨委副書記、鄉長韓克貴虛報挪用惠民資金問題。韓克貴在擔任普夏村、巴納村駐村工作隊隊長期間,先後虛報經費2.4萬餘元、挪用駐村經費1.5萬餘元,用於駐村人員生活開支。2016年2月,韓克貴受到行政記過處分。(西藏自治區紀委)

陝西省 陝西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三原縣陵前鎮馬額社區便民服務中心文龍村黨支部原書記高戰爭貪污集體資金問題。2016年2月,高戰爭利用職務便利,以償還村修路貸款名義,套取村集體資金共計7.5萬元,用於償還個人債務。2017年4月,高戰爭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定邊縣楊井鎮武峁子村黨支部原書記李彥海貪污占地補償資金問題。李彥海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在結算天然氣輸氣管線占地補償款時,以堵路費、壓苗費等名義,套取補償資金5萬餘元,用於個人支出。2017年4月,李彥海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南鄭縣牟家壩鎮牟家壩社區黨支部原書記蘭洪強、居委會原主任文永清違規收費問題。2人以收取複印費、工本費等名義,向辦理低保、廉租房補貼、高齡補貼、災後重建、居民入戶等人員違規收取費用,共計13.54萬元,用於集體支出。2017年5月,2人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陝西省紀委)

甘肅省 甘肅省通報4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積石山縣吹麻灘鎮林坪村黨支部原書記馬玉忠違規發放危舊房改造和救災補助問題。馬玉忠利用職務便利,在村民馬某某沒有修建房屋情況下,違規為其發放2014年危舊房改造補助資金1.15萬元和民政救災資金380元,共計1.19萬元。馬玉忠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追繳。

2.渭源縣田家河鄉司法所原所長康福海違規收費問題。康福海在擔任包村領導安排危房改造、災後維修專案時,向17戶村民違規收費共計3萬元,其中1.65萬元用於村務開支,其餘資金據為己有。康福海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違紀資金被追繳,被追究刑事責任。

3.華亭縣神峪回族鄉下關村黨支部書記霍保順違規評定低保問題。2015年7月,霍保順在低保評審過程中,審核把關不嚴,將不符合條件村民崔某評定為低保戶,領取低保資金6900元。霍保順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被追繳。

4.武威市涼州區古城鎮上古村黨支部原副書記康世林違規收費問題。2015年8月,在基本農田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康世林私自將上古小學教室和場地出借給某施工單位使用,收取費用1000元;9月,向五保戶張某收取3800元,共計4800元據為己有。康世林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向施工單位收取費用被追繳,退還收取張某資金。(甘肅省紀委)

青海省 青海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海東市平安區平安鎮化隆路社區原主任李曉豔違規發放臨時救助資金問題。2015年3月,李曉豔授意工作人員填報虛假資料,虛報冒領臨時救助金1.5萬元,後又改變救助物件,將部分救助金發放給其他貧困戶和低保戶,部分用於交暖氣費和報銷餐費,造成不良影響。2017年2月,李曉豔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臨時救助金已追回並發放給原貧困戶。

2.治多縣紮河鄉瑪賽村幹部挪用扶貧資金問題。青梅才仁在任瑪賽村村委會主任期間,從集體經費中取走1.15萬元,其中1500元用於發放卸任村幹部慰問金和村會計獎勵金,剩餘1萬元據為己有。該村在舉辦文化活動時,經青梅才仁建議,與村幹部崇布松保、達登才仁尼瑪、哇西巴青、仲巴文德共同商議,從扶貧資金中提取6.48萬元,作為活動經費。年底,縣扶貧局要求將扶貧資金發放給牧民時,青梅才仁又與崇布松保、達登才仁尼瑪、仲巴文德商議,從合作社啟動資金中取出6.48萬元,用來墊付被挪用扶貧資金。2017年3月,青梅才仁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餘4人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青海省紀委)

寧夏回族自治區 寧夏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吳忠市紅寺堡區紅寺堡鎮光彩村村委會原主任劉振榮虛報冒領補貼資金問題。2014年,劉振榮以妻兒名義虛報國家經濟林補貼面積共18.5畝,冒領補貼資金3519.63元,用於個人開支。劉振榮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退繳違紀資金。(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七師124團畜牧中心黨支部書記陳建新、主任王建成等人虛報冒領國家補貼等問題。王建成安排截留國家補貼款6次共計22.52萬元不入帳,出納王素英領取購買玉米款8.69萬元不入帳等,形成“小金庫”,資金總額36.21萬元。2017年1月,陳建新受到黨內警告、行政記過處分;王建成和會計顧鑫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出納范桂友、王素英和獸醫站站長李軍,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行政記過處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紀委)

在收取電費時採取多收少交、擅自接線收費等方式,侵佔村委會電費款23.5萬元。2017年4月,段玉生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山西省紀委)

內蒙古自治區 內蒙古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鄂爾多斯市東勝區泊江海子鎮泊江海子村黨支部原書記郭換則虛報冒領退牧還草補助問題。在實施退牧還草工作期間,郭換則先後以自己和他人名義虛報冒領退牧還草補助,共計1萬餘元,用於村黨支部開支。郭換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被收繳。

2.鄂托克前旗城川鎮羊場壕村黨支部原書記艾建強套取公益林補貼等問題。艾建強利用職務便利,侵佔禁牧補貼1萬餘元、牧草良種補貼6610元,套取國家及地方公益林補貼8557.75元,共計2.9萬餘元。艾建強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違紀所得被追繳。

3.鄂托克前旗草原執法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段振輝索要好處費等問題。段振輝利用工作便利,為某村虛報牧草良種補貼後索要4000元好處費;為馬某、王某虛報牧草良種補貼共計2.55萬元。段振輝(非中共黨員)被降低崗位等級,收繳違紀資金。(內蒙古自治區紀委)

遼寧省 遼寧省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葫蘆島市連山區山神廟子鄉圍屏山村黨支部原書記于洪豔優親厚友問題。于洪豔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不符合條件的丈夫提供虛假材料,並加蓋村委會公章,使其享受低保待遇至2016年6月,共違規享受低保金4800元。于洪豔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遼寧省紀委)

黑龍江省 黑龍江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哈爾濱市動力工商分局原副科長何冰收受好處費問題。何冰在臨時借調哈西工商分局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被徵收戶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並收受好處費8萬元。2016年12月,何冰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鶴崗市興安路街道辦事處二社區原主任楊世秋騙取低保補貼資金問題。楊世秋利用職務便利,以不符合條件的親屬路某名義申報低保,共騙取國家低保補貼資金4.4萬元,用於個人花銷。2017年3月,楊世秋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黑龍江省紀委)

江蘇省 江蘇省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泰興市分界鎮沿界村經聯社副主任袁永泉截留侵佔種糧補貼款問題。袁永泉利用職務便利,長期扣留村民沈某糧食直補折,並擅自將部分村集體土地以沈某個人名義申報水稻和農資綜合直補。袁永泉13次從沈某直補折中提現1.16萬元;2015年9月,在鎮裡開展財務清理中,袁永泉退繳2900元;其餘8700元用於個人支出。2017年3月3日,袁永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江蘇省紀委)

浙江省 浙江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平湖市當湖街道原副鄉鎮級協理員沈中浩騙取國家專項資金問題。沈中浩利用工作便利,單獨或夥同他人採取虛構土地複墾和河道疏浚工程等手段,騙取國家西氣東輸專項資金127萬餘元。2017年2月,沈中浩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

2.東陽市巍山郵政支局原局長樓曉峰挪用公款問題。2014年,樓曉峰利用職務便利,多次挪用轄區內部分村郵站便民服務款共14.25萬元,用於歸還個人債務。2017年3月,樓曉峰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浙江省紀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靈璧縣韋集鎮楊馬村計生專幹葛愈違規為父母辦理低保問題。葛愈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為父母辦理低保,共違規享受低保補助資金9480元。葛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

2.潛山縣槎水鎮龍關村黨支部書記、扶貧互助社出納汪孟平挪用扶貧互助資金問題。汪孟平多次將保管的扶貧互助資金共9萬元挪用給他人使用。汪孟平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安徽省紀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順昌縣洋口鎮財政所原負責人蔡立偉收受財物等問題。蔡立偉利用負責經辦房產證等職務便利,收受他人財物共計4萬餘元,並為其謀取利益;侵吞公款2萬元(案發前退還);其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6年12月,蔡立偉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平潭綜合實驗區蘆洋鄉蘆北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吳運平侵佔村宅基地款等問題。吳運平先後將收取的宅基地購買款、村集體土地租金共計3.4萬餘元據為己有;2015年5月,吳運平以開支車費、伙食費等名義,從村預留征地補償款中虛報1.6萬餘元據為己有。2017年1月,吳運平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所得被追繳。(福建省紀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余江縣馬荃鎮農技推廣站原站長莊優如騙取國家糧食補貼款問題。莊優如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通過虛報糧食種植面積手段,騙取國家補貼款18.6萬元。2017年2月,莊優如受到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安遠縣車頭鎮龍頭村黨支部副書記劉衛東貪占公益林補助款問題。劉衛東違規將集體公益林補助款1.5萬餘元據為己有,案發後退繳。2017年4月,劉衛東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江西省紀委)

山東省 山東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平陰縣人民醫院藥劑科原副主任馬修貞收受藥品回扣問題。馬修貞利用職務便利,收受藥品經銷商回扣共計212萬餘元,用於個人生活支出。馬修貞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

2.滕州市東沙河鎮鮑莊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張玉堂侵佔集體資金問題。2014年10月,張玉堂與原會計張某合謀,為2人重複計發54個月工資共8萬餘元,以此名義將各自保管的集體資金2萬元、2.2萬餘元據為己有,不足部分記入村集體欠款。張玉堂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3.濟甯市任城區南張街道魏莊村黨支部原書記魏永倫騙取補償款問題。2014年5月,魏永倫利用職務便利,在河道治理拆遷過程中,重複上報集體設施,騙取補償款4.8萬餘元,用於個人生活支出。魏永倫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山東省紀委)

河南省 河南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太康縣五裡口鄉楊莊村黨支部原書記許全領騙取危房改造資金等問題。許全領利用職務便利,騙取危房改造資金9.66萬元、玉米理賠款6900元,用於個人支出;在低保戶認定和調整工作中,其未經正當程式,自行確定調整低保物件。2016年12月,許全領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上蔡縣和店鄉卓莊村黨支部原書記郭新力侵佔集體資產等問題。郭新力長期侵佔集體土地8.125畝無償使用;違規將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給個人使用,收款4.5萬元坐收坐支;賬外列支學校賣樹款4200元;利用職務便利,騙取玉米受災保險理賠金3.13萬元,用於個人支出;長期違規保管群眾修路籌資14.08萬元;借土地確權之機違規收費1.9萬元等。2017年3月,郭新力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河南省紀委)

湖北省 湖北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仙桃市西流河鎮太力村黨支部原副書記戴剛貪占救濟金問題。2015年1月,戴剛在鎮民政辦領取該村困難兒童付某救濟金存摺後,沒有按要求交給付某監護人,謊稱付某救濟金已被取消;戴剛先後3次從該存摺上取款共1.1萬元,用於個人開支。戴剛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2.天門市竟陵街道辦事處耀星村(社區)黨支部原委員楊春成侵佔集體資金問題。2013年12月,楊春成私自將本村公路承建商劉某繳納稅費的1.66萬元發票予以報銷,並據為己有。楊春成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湖北省紀委)

湖南省 湖南省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常德市桃花源旅遊管理區桃花源鎮農協村黨支部原書記毛和初套取侵佔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2015年至2016年,毛和初利用幫助村民申報危房改造補助資金機會,通過虛報房屋維修改造造價,違規套取、侵佔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47萬元,用於個人開支。毛和初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違紀資金已退還群眾。(湖南省紀委)

廣東省 廣東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四會市地豆鎮獅嶺村黨支部原書記黃駿輝挪用征地補償款問題。黃駿輝利用職務便利,在協助鎮政府徵用本村7個村民小組共29.97畝土地過程中,未征得相關村民小組同意,私自出具虛假證明,並挪用其中69萬元征地補償款進行個人營利活動。2016年5月,黃駿輝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連南縣三江東和村村委會委員莫林江貪占扶貧資金問題。莫林江利用職務便利,侵佔困難戶住房改造補助資金1.5萬元,佔有村民醫療保險減免費5560元,侵佔農村改廁資金400元。2017年3月,莫林江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廣東省紀委)

廣西壯族自治區 廣西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龍州縣龍北總場法務辦原副主任李建華收受他人財物問題。李建華在北耀農場勞資科、社會事業管理科工作期間,在為群眾辦理繳納社保參保繳費及退休手續過程中,索要或收受25名群眾好處費共11.68萬元,侵佔3名群眾養老保險參保費1.78萬元。李建華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廣西壯族自治區紀委)

海南省 海南省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文昌市蓬萊鎮蓬萊村村委會原主任周先文違規收受好處費問題。2016年1月至2月,周先文在農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兩次收受好處費共計1200元;9月,其退還違紀所得。2017年5月,周先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海南省紀委)

重慶市 重慶市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長壽區但渡鎮楠木院村村委會原主任王伯壽等人索要好處費問題。王伯壽和會計譙康明、綜治專幹伍發容、計生專幹趙成芬,利用職務便利,在本村實施荒山造林項目過程中,明知承建人鄭某和孟某謊報荒山造林騙取國家補助,卻給予2人幫助支持,並索要好處費7萬元私分,分別分得1.84萬元、1.77萬元、1.71萬元、1.68萬元。調查期間,違紀款項已清退。2017年3月,王伯壽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其餘3人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璧山區來鳳街道三星村黨支部原書記劉國濤等人套取私分專項資金問題。2016年6月,街道辦向三星村劃撥5萬元專項資金,用於幸福院項目維修裝飾等開支,項目完成後剩餘資金6000元。後經劉國濤和時任村委會主任傅榮卯及村支兩委成員吳遠蘭、吳澤琴和曹繼美商議,傅榮卯虛開發票報帳套取5000元平分。調查期間,違紀款項已清退。2017年3月,劉國濤、傅榮卯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對5人予以通報批評。(重慶市紀委)

四川省 四川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隆昌縣雙鳳鎮雙石村黨支部原書記梁富華等人騙取危舊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梁富華夥同村委會原主任彭訓友、原文書張家生,在協助鎮政府實施危舊房改造工程項目過程中,利用職務便利,採取弄虛作假等手段,騙取國家補助資金4.98萬元均分。3人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涉案資金被收繳。

2.宜賓市翠屏區高店鎮公平村亂收費問題。該村黨支部書記羅防、村委會主任張良棟,通過召開村委會和低保戶座談會形式商定,收取全村低保戶一個月低保金,用於支付村義務勞動等費用,合計8801元。2人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收取費用已退還。

3.射洪縣司法局復興司法所原所長張新峰索要費用問題。張新峰利用職務便利,先後以“教育管理費”“監管教育費”等名義,向轄區內31名社區矯正人員索要費用,合計1.47萬元,用於個人日常開支。張新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撤職處分,違紀所得被收繳。(四川省紀委)

貴州省 貴州省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龍裡縣洗馬鎮哪嗙村黨支部副書記曹顯英截留專案資金等問題。2014年,在實施蓮藕種植項目過程中,曹顯英利用工作便利,採取代領代簽方式,截留11戶群眾工資9110元,截留9戶群眾土地流轉費4630元;2014年至2015年,曹顯英夥同他人私分集體117包複合肥,其個人分得9包,價值1440元;2014年,曹顯英夥同他人虛構購買藕種1000斤,套取資金2500元進行私分。2016年9月,曹顯英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貴州省紀委)

雲南省 雲南省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宣威市落水鎮馬圖村村委會原主任展雲雄挪用集體資金問題。展雲雄利用職務便利,挪用集體林場土地租金17.28萬元歸個人使用。2016年12月,展雲雄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追究刑事責任,涉案資金全額追回。(雲南省紀委)

西藏自治區 西藏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日喀則市桑珠孜區納爾鄉黨委副書記、鄉長韓克貴虛報挪用惠民資金問題。韓克貴在擔任普夏村、巴納村駐村工作隊隊長期間,先後虛報經費2.4萬餘元、挪用駐村經費1.5萬餘元,用於駐村人員生活開支。2016年2月,韓克貴受到行政記過處分。(西藏自治區紀委)

陝西省 陝西省通報3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三原縣陵前鎮馬額社區便民服務中心文龍村黨支部原書記高戰爭貪污集體資金問題。2016年2月,高戰爭利用職務便利,以償還村修路貸款名義,套取村集體資金共計7.5萬元,用於償還個人債務。2017年4月,高戰爭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定邊縣楊井鎮武峁子村黨支部原書記李彥海貪污占地補償資金問題。李彥海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在結算天然氣輸氣管線占地補償款時,以堵路費、壓苗費等名義,套取補償資金5萬餘元,用於個人支出。2017年4月,李彥海受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資金被收繳,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南鄭縣牟家壩鎮牟家壩社區黨支部原書記蘭洪強、居委會原主任文永清違規收費問題。2人以收取複印費、工本費等名義,向辦理低保、廉租房補貼、高齡補貼、災後重建、居民入戶等人員違規收取費用,共計13.54萬元,用於集體支出。2017年5月,2人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陝西省紀委)

甘肅省 甘肅省通報4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積石山縣吹麻灘鎮林坪村黨支部原書記馬玉忠違規發放危舊房改造和救災補助問題。馬玉忠利用職務便利,在村民馬某某沒有修建房屋情況下,違規為其發放2014年危舊房改造補助資金1.15萬元和民政救災資金380元,共計1.19萬元。馬玉忠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追繳。

2.渭源縣田家河鄉司法所原所長康福海違規收費問題。康福海在擔任包村領導安排危房改造、災後維修專案時,向17戶村民違規收費共計3萬元,其中1.65萬元用於村務開支,其餘資金據為己有。康福海受到開除黨籍、行政撤職處分,違紀資金被追繳,被追究刑事責任。

3.華亭縣神峪回族鄉下關村黨支部書記霍保順違規評定低保問題。2015年7月,霍保順在低保評審過程中,審核把關不嚴,將不符合條件村民崔某評定為低保戶,領取低保資金6900元。霍保順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被追繳。

4.武威市涼州區古城鎮上古村黨支部原副書記康世林違規收費問題。2015年8月,在基本農田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康世林私自將上古小學教室和場地出借給某施工單位使用,收取費用1000元;9月,向五保戶張某收取3800元,共計4800元據為己有。康世林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向施工單位收取費用被追繳,退還收取張某資金。(甘肅省紀委)

青海省 青海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海東市平安區平安鎮化隆路社區原主任李曉豔違規發放臨時救助資金問題。2015年3月,李曉豔授意工作人員填報虛假資料,虛報冒領臨時救助金1.5萬元,後又改變救助物件,將部分救助金發放給其他貧困戶和低保戶,部分用於交暖氣費和報銷餐費,造成不良影響。2017年2月,李曉豔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臨時救助金已追回並發放給原貧困戶。

2.治多縣紮河鄉瑪賽村幹部挪用扶貧資金問題。青梅才仁在任瑪賽村村委會主任期間,從集體經費中取走1.15萬元,其中1500元用於發放卸任村幹部慰問金和村會計獎勵金,剩餘1萬元據為己有。該村在舉辦文化活動時,經青梅才仁建議,與村幹部崇布松保、達登才仁尼瑪、哇西巴青、仲巴文德共同商議,從扶貧資金中提取6.48萬元,作為活動經費。年底,縣扶貧局要求將扶貧資金發放給牧民時,青梅才仁又與崇布松保、達登才仁尼瑪、仲巴文德商議,從合作社啟動資金中取出6.48萬元,用來墊付被挪用扶貧資金。2017年3月,青梅才仁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餘4人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青海省紀委)

寧夏回族自治區 寧夏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吳忠市紅寺堡區紅寺堡鎮光彩村村委會原主任劉振榮虛報冒領補貼資金問題。2014年,劉振榮以妻兒名義虛報國家經濟林補貼面積共18.5畝,冒領補貼資金3519.63元,用於個人開支。劉振榮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退繳違紀資金。(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七師124團畜牧中心黨支部書記陳建新、主任王建成等人虛報冒領國家補貼等問題。王建成安排截留國家補貼款6次共計22.52萬元不入帳,出納王素英領取購買玉米款8.69萬元不入帳等,形成“小金庫”,資金總額36.21萬元。2017年1月,陳建新受到黨內警告、行政記過處分;王建成和會計顧鑫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出納范桂友、王素英和獸醫站站長李軍,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行政記過處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