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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小心染上了梅毒,如何才能生出健康寶寶?

懷孕期間,確診了梅毒就需要及早治療嗎?還是滴度高到什麼程度之後才需要治療?最佳的治療時機是什麼時候?

一旦發現梅毒立刻治療,

不用考慮治療時機。

發現妊娠梅毒後,在懷孕期間的前三個月以內(孕0~12周)啟動第一階段的治療是最好的,完成第一階段的治療以後,還要在後三個月(孕28~40周)完成第二階段的療程。

妊娠期間還必須每個月查RPR,雖然治療期間指標會有上下波動,但只要經過治療,RPR滴度最終都會下降。

為了阻止梅毒傳染給孩子,
有哪些辦法?能夠完全防止孩子被傳染嗎?什麼時候治療開始阻斷效果最好?

為了阻止孕婦將梅毒傳染給孩子,早期積極地、正規地使用長效青黴素抗梅毒治療是非常重要的。

如果不經過治療,在孕期,梅毒的螺旋體就會進入胎兒的體內,導致胎兒感染先天梅毒。經過正規治療,梅毒螺旋體進入胎兒體內的可能性會下降,即使梅毒螺旋體進入胎兒體內了,

也能夠通過對母體的治療將胎兒體內的螺旋體殺滅。

除了懷孕的前三個月和後三個月需要治療,整個孕期都要監測梅毒的指標(RPR滴度),如果有明顯的升高還需要再次治療。即便是經過正規治療,也不能完全阻止孕婦將梅毒傳染給胎兒。如果母親在生產之前檢查梅毒滴度比較高,強烈建議孩子生下來做一些預防性的治療,及時注射青黴素有可能阻斷梅毒對孩子的影響。

孕婦有梅毒,用藥治療會不會對胎兒有影響?懷孕的不同時期,治療用的藥物一樣嗎?劑量有沒有差別?

如果用青黴素治療,只要患者沒有青黴素過敏,就是很安全的,不會對胎兒產生影響。

如果孕婦對青黴素過敏,可以使用紅黴素。口服紅黴素對孕婦和胎兒來說還是很安全的。有的患者吃了紅黴素可能會出現很嚴重的消化道反應,比如噁心嘔吐,還可以靜脈用頭孢曲松來殺滅梅毒螺旋體。

但孕婦不能口服美滿黴素、多西環素等藥物來治療梅毒,因為這些藥物屬於四環素類,妊娠期間服用風險很大,不推薦孕婦使用。

懷孕的前三個月和後三個月都要用長效青黴素治療,劑量是一樣的。每個療程一般需要三周左右,每週打一次青黴素,一次兩邊臀部各打一針,一邊打120萬單位。

理想的情況是懷孕的前三個月和後三個月都能進行治療,

但是總是有患者發現梅毒比較晚,已經過了前三個月才發現怎麼辦?儘快啟動治療。任何時候都可以及時啟動治療,治療方案和前三個月的方案一樣,用長效青黴素240單位注射三周。如果已經很接近孕七個月才發現梅毒,也就是發現梅毒時已經快到第二階段治療時,可以把第二個療程稍微往後挪一點,比如六個月時發現的梅毒,六個月左右治療一個療程,八個月左右再治療一個療程,這樣更科學一些。

一般用藥多久會起效?用藥期間需要複查嗎?查什麼?什麼結果表示藥物有用?

注射了長效青黴素以後,要定期查RPR的滴度,用RPR的滴度來判斷療效。懷孕期間一共才十個月,發現梅毒並且啟動治療的時候往往已經在兩三個月以後,所以從兩三個月開始治療,到最後生產,間隔的時間不是太長,梅毒的指標有可能不會有很大的變化,儘管如此,依然要在懷孕期間定期複查,主要是為了及時發現梅毒滴度出現升高的情況。

如果懷孕早中期檢查梅毒抗體都為陰性,38周時才查出抗體陽性,滴度1:1,臨近分娩才治療還來得及嗎?應該如何治?還能成功阻止孩子被傳染嗎?如果不治療可能會對孩子有什麼影響?

有些患者在懷孕很晚的時候才發現梅毒陽性,可能已經臨近分娩了,到底治不治呢?只要發現及時治療,即便還有一兩周就要分娩了,也建議進行治療,分娩之前不能完成一個療程的治療,分娩之後也要繼續完成。這樣的治療,不僅對母親有用,對孩子也是有好處的。

梅毒滴度高到什麼程度,就只能引產了?

RPR滴度越高,或發現梅毒時的病程越短,或者自身有明顯的症狀,比如有硬下疳或者嚴重的皮疹,往往說明梅毒的病情比較嚴重,必要時可以考慮終止妊娠。 但只有懷孕早期的患者才能流產或者引產,懷孕超過24周是不能終止妊娠的,只能懷下去,因為有一個倫理道德的問題。

經過治療後,梅毒滴度一直沒有下降,甚至還有升高,就說明治療沒有效果嗎?還能繼續懷孕嗎?還是需要再次治療?

懷孕期間每個月查RPR,大多數患者會比較穩定或者逐漸下降,但是會有少數孕婦的梅毒指標有可能上升,這種上升有幾種情況:

①從高滴度上升到更高的滴度:如果懷孕期間剛感染梅毒,RPR有可能從高水準上升到更高的水準,說明病情正在急劇變化。出現這種情況,建議除了要及時進行正規治療以外,還要考慮終止妊娠。

②從低滴度上升到偏高一點的滴度,比如從1:1變到1:2或者1:2變到1:4,變化的程度不大,有可能只是自然波動,因為體內梅毒抗體的水準不是恒定的,有時候會受體內環境和其它因素的影響,在一定範圍以內波動。即使是同一份血在不同的醫院做的檢測也可能會有滴度高低的變化,所以建議在同一家醫院定期複查,測出來的結果可能會穩定一些。如果是同一家醫院檢測出來的結果也是不停變化的,建議在孕期可以再次治療。

懷孕期間治療梅毒,還有什麼需要注意的?

第一,每個月複查一次RPR,及時密切觀察梅毒指標的變化情況。

第二,懷孕期間前三個月和後三個月要進行兩個療程的青黴素治療。第一個療程如果不能在前三個月以內治療,那麼也要儘早地治療,越快越好。

第三,懷孕期間減少性接觸或者儘量採取保護措施,避免感染新的疾病。

這樣更科學一些。

一般用藥多久會起效?用藥期間需要複查嗎?查什麼?什麼結果表示藥物有用?

注射了長效青黴素以後,要定期查RPR的滴度,用RPR的滴度來判斷療效。懷孕期間一共才十個月,發現梅毒並且啟動治療的時候往往已經在兩三個月以後,所以從兩三個月開始治療,到最後生產,間隔的時間不是太長,梅毒的指標有可能不會有很大的變化,儘管如此,依然要在懷孕期間定期複查,主要是為了及時發現梅毒滴度出現升高的情況。

如果懷孕早中期檢查梅毒抗體都為陰性,38周時才查出抗體陽性,滴度1:1,臨近分娩才治療還來得及嗎?應該如何治?還能成功阻止孩子被傳染嗎?如果不治療可能會對孩子有什麼影響?

有些患者在懷孕很晚的時候才發現梅毒陽性,可能已經臨近分娩了,到底治不治呢?只要發現及時治療,即便還有一兩周就要分娩了,也建議進行治療,分娩之前不能完成一個療程的治療,分娩之後也要繼續完成。這樣的治療,不僅對母親有用,對孩子也是有好處的。

梅毒滴度高到什麼程度,就只能引產了?

RPR滴度越高,或發現梅毒時的病程越短,或者自身有明顯的症狀,比如有硬下疳或者嚴重的皮疹,往往說明梅毒的病情比較嚴重,必要時可以考慮終止妊娠。 但只有懷孕早期的患者才能流產或者引產,懷孕超過24周是不能終止妊娠的,只能懷下去,因為有一個倫理道德的問題。

經過治療後,梅毒滴度一直沒有下降,甚至還有升高,就說明治療沒有效果嗎?還能繼續懷孕嗎?還是需要再次治療?

懷孕期間每個月查RPR,大多數患者會比較穩定或者逐漸下降,但是會有少數孕婦的梅毒指標有可能上升,這種上升有幾種情況:

①從高滴度上升到更高的滴度:如果懷孕期間剛感染梅毒,RPR有可能從高水準上升到更高的水準,說明病情正在急劇變化。出現這種情況,建議除了要及時進行正規治療以外,還要考慮終止妊娠。

②從低滴度上升到偏高一點的滴度,比如從1:1變到1:2或者1:2變到1:4,變化的程度不大,有可能只是自然波動,因為體內梅毒抗體的水準不是恒定的,有時候會受體內環境和其它因素的影響,在一定範圍以內波動。即使是同一份血在不同的醫院做的檢測也可能會有滴度高低的變化,所以建議在同一家醫院定期複查,測出來的結果可能會穩定一些。如果是同一家醫院檢測出來的結果也是不停變化的,建議在孕期可以再次治療。

懷孕期間治療梅毒,還有什麼需要注意的?

第一,每個月複查一次RPR,及時密切觀察梅毒指標的變化情況。

第二,懷孕期間前三個月和後三個月要進行兩個療程的青黴素治療。第一個療程如果不能在前三個月以內治療,那麼也要儘早地治療,越快越好。

第三,懷孕期間減少性接觸或者儘量採取保護措施,避免感染新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