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丨第七屆“創青春”寧夏青年創新創業大賽報名開始啦!
為深入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和團中央關於創新創業的一系列工作決策和部署,積極回應“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號召,鼓勵和引導廣大青年增強創業能力,投身創業實踐。
主辦單位:自治區團委、自治區經信委、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治區農牧廳、自治區商務廳,寧夏學生聯合會。
承辦單位:寧夏青年企業家協會、寧夏青年創業就業基金會、寧夏創業穀。
參賽條件
1.參賽人員可個人申報,也可團隊申報。
2.戶籍所在地為寧夏的創業者或戶籍所在地為外地,在寧夏有創業項目的創業者。
3.以2017年6月30日作為劃分年齡的界限,年齡不超過35周歲。
4.凡團隊申報的項目,人數不能超過5人,團隊主要負責人年齡不超過35周歲,其他成員年齡不超過40周歲,且團隊平均年齡不超過35周歲。
參賽項目
1.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及自治區產業政策。
2.不得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
3.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經營規範,社會信譽良好。
4.尚未接受過投資或僅接受過早期投資(種子基金或A輪天使投資)。
5.項目具有現實可行性、能夠解決生產實際問題,具有較大投資價值的獨特產品、技術或商業模式,符合國家產業結構轉型所宣導行業的青年創新創業項目。
6.往屆獲獎項目不再參加本次大賽。
專案分組
根據參賽專案所屬行業類別,本屆大賽分兩個組別,分別為商工組(含互聯網和APP)、現代農業和農村電子商務組。
1.商工組:節能環保、新一代資訊技術、新能源、新能源汽車、新材料及高端裝備製造、生物技術及醫療、文化創意及現代服務業等大類產業。互聯網類重點關注互聯網基礎服務、開發及應用服務,
2.現代農業和農村電子商務組:種養殖、農產品加工、生態觀光農業、農業社會化服務及農村電子商務等農業相關產業。對帶動建檔立卡貧困戶的專案和帶動脫貧成效明顯的企業給予重點關注。
賽事安排
第一階段:初賽階段(6-7月)
1.初賽由各市、縣(區)團委及相關部門組織開展創新創業大賽或專案評審,動員符合條件的青年創業者報名參加,
2.初賽結束後,各市團委分別推報不少於15個優秀創業項目,各高校團委推報不少於5個優秀創業專案到大賽組委會辦公室,統一參加自治區評審。參加評審的專案需要參賽選手提供大賽報名表(附件3)、專案書及身份證明,紙質版及電子版同時報送。 第二階段:評審階段(8月)
大賽評審委員會集中對參賽項目進行評審,評選出60個優秀創業專案進入全區複賽,其中商工組40個(含互聯網、APP),現代農業(農村電商)組20個。
第三階段:決賽階段(9月)
決賽分複賽、半決賽、總決賽三個階段進行。全區複賽評選出15個優秀項目進入半決賽,半決賽評選出6個優秀項目最終進入總決賽。
注意事項
參賽者到各地團委報名的同時,須登錄“創青春”中國青年創新創業雲平臺(附件2)註冊報名,未登錄系統報名的將無法參加全國賽。報名系統開放時間:2017年5月15日至8月15日。初賽階段,中寧縣範圍內的由中寧團縣委負責組織開展專案評審,請參加此次大賽的個人或團隊認真填寫《第七屆“創青春”寧夏青年創新創業大賽報名表》(附件3)、參賽專案書、身份證明(均一式三份)紙質版申報材料簽字蓋章後於7月15日前送至中寧團縣委辦公室(中寧縣政府705室),同時將電子版材料發送至中寧團縣委郵箱(zn-tw@163.com)。
獎項設置
大賽將評選出一、二、三等獎和優秀獎,其中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優秀獎若干,給予獎盃、證書及獎金獎勵。同時,大賽組委會將積極協調各方資源,為獲獎選手爭取創業貸款、入駐創業場所等方面支持。
聯繫方式
聯 系 人:肖 翔
聯繫電話:0955-5021231
電子郵箱: zn-tw@163.com
第三階段:決賽階段(9月)
決賽分複賽、半決賽、總決賽三個階段進行。全區複賽評選出15個優秀項目進入半決賽,半決賽評選出6個優秀項目最終進入總決賽。
注意事項
參賽者到各地團委報名的同時,須登錄“創青春”中國青年創新創業雲平臺(附件2)註冊報名,未登錄系統報名的將無法參加全國賽。報名系統開放時間:2017年5月15日至8月15日。初賽階段,中寧縣範圍內的由中寧團縣委負責組織開展專案評審,請參加此次大賽的個人或團隊認真填寫《第七屆“創青春”寧夏青年創新創業大賽報名表》(附件3)、參賽專案書、身份證明(均一式三份)紙質版申報材料簽字蓋章後於7月15日前送至中寧團縣委辦公室(中寧縣政府705室),同時將電子版材料發送至中寧團縣委郵箱(zn-tw@163.com)。
獎項設置
大賽將評選出一、二、三等獎和優秀獎,其中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優秀獎若干,給予獎盃、證書及獎金獎勵。同時,大賽組委會將積極協調各方資源,為獲獎選手爭取創業貸款、入駐創業場所等方面支持。
聯繫方式
聯 系 人:肖 翔
聯繫電話:0955-5021231
電子郵箱: zn-tw@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