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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幫你問|在平潭,寶寶出生醫學證明有誤怎麼辦?

《出生醫學證明》是寶寶的第一張“身份證”

千萬不要小看了這一紙證明,

它是證明新生兒的出生狀態及血親關係,

取得戶籍的依據和憑證。

不管孩子上幼稚園、小學、

辦理醫保、戶口遷移都要用到它。

昨日,有網友打來熱線電話向我們諮詢,

《出生醫學證明》簽發後發現上面資訊有誤,

怎麼辦?能否換發?

你想知道、想瞭解的答案在下面:

記者收到問題後立馬諮詢了平潭婦幼保健院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表示,《出生醫學證明》簽發後發現資訊有誤或塗改等原因導致無效的,可以申請換發。

具體如下:

1、因簽發單位責任導致原《出生醫學證明》無效的,簽發單位應及時收回原件,

換發有效《出生醫學證明》。

2、因新生嬰兒父母或監護人責任導致原《出生醫學證明》無效的,應向原簽發單位出具下列材料:

1). 出生醫學證明換發申請表;

2). 新生兒父母或監護人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影本;

3). 無效的《出生醫學證明》原件;

4). (a)如果新生兒父母任何一方資訊資料與原接生機構出生醫學記錄不一致的,需提供父母與子女的三方親子鑒定證明(注:由依法取得親權司法鑒定資質的省內司法鑒定機構鑒定)。

(b)父母雙方資訊資料均與原接生機構出生醫學記錄不一致的,不予換發。

3、簽發單位應認真核對原《出生醫學證明》的防偽標識、原《出生醫學證明》醫院存根聯資訊以及該新生兒的出生醫學記錄,經過簽發單位負責人審批後換發此證。

4、申請人提供《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的,可以同時換發正副頁,否則只能換發《出生醫學證明》正頁。

換發新證後,將無效《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相關證明材料、新證副頁歸檔並專案保存。

文字:林愛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