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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威發佈!許昌市城市管理局關於6月14日前進路清潩河橋衝突事件的情況說明!

許昌市城市管理局關於6月14日前進路清潩河橋衝突事件的情況說明

一、事情經過

2017年6月14日下午18:20左右,許昌市城市管理監察支隊一大隊接到市民電話投訴,前進路清潩河橋上有大量流動攤販占道經營,堵塞交通。接到群眾舉報後,一大隊立即派遣一中隊協管員朱凱等五名執法人員前往清理。到達現場後,我局執法人員對違規占道經營的商販進行了勸阻和批評教育,大部分商販均能夠自覺配合離開,但一經營水果的商販(事後調查該商戶名叫張民生)將其裝載瓜果的車輛(豫KGK607)停放在道路中間占道經營,

並以顧客正在購買瓜果為由提出待顧客購買完畢後再離開。隨後,一中隊執法人員等待其經營完畢後,又再次督促其離開,但該商戶遲遲不配合管理。在此情況下,協管員朱凱等人請求大隊支援。隨後,一大隊大隊長劉彥斌到達現場,先行對該商販經營工具進行證據保全。但該商販不斷對協管員朱凱進行侮辱謾駡,
致使朱凱情緒失控,出現卡脖、摔人等暴力行為。朱凱作為一名城管協管人員,在協助執法管理時,沒有嚴格按照我局相關規定,做到“罵不還口、打不還手”,在管理期間不能控制自己的言行舉止,做出過激行為,在社會上造成了不良影響。

二、處置情況

事件發生後,我局主要領導立即責成城管監察支隊進行調查處置。在瞭解事實經過後,城管監察支隊立即召集班子成員和各大隊大隊長召開緊急會議,

研究具體措施。同時,安排城管監察支隊副支隊長段勝第一時間趕往醫院看望商販,並代表城管監察支隊賠禮道歉,支付了該商販在醫院所產生的所有費用。經6月14日當晚住院觀察和檢查,該商販並未發現有因肢體衝突造成的傷病,且情緒較為穩定,目前已經出院。該商販對於城管監察支隊的賠禮道歉表示諒解和接受,
並表示今後一定會配合市容管理工作。

三、處理情況

為警示教育隊伍,嚴肅工作紀律,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經城管監察支隊研究決定,對協管員朱凱予以辭退,對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一大隊大隊長劉彥斌作出通報批評,並在支隊全體會議上做出深刻檢討。

四、下步措施

此次事件的發生,暴露出了城管監察支隊個別大隊領導文明執法意識不強,個別執法人員工作方法簡單粗暴等問題。

我局將認真汲取教訓,舉一反三,加強人員管理,整肅隊伍風紀,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通報處理情況。待該事件處理完畢後,適時組織召開全支隊人員大會,通報具體情況,公佈對相關人員的處理決定。二是加強執法培訓。在今後工作中圍繞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執法流程等內容強化對執法人員的教育培訓,引導執法人員強化文明執法意識,樹牢執法為民宗旨,強化執法人員處理矛盾糾紛的能力。三是自覺接受監督。該事件的動態我局將及時向新聞媒體溝通交流,公佈事件後續處理情況,自覺接受新聞媒體、市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不斷提升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樹立良好的執法形象,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

樹牢執法為民宗旨,強化執法人員處理矛盾糾紛的能力。三是自覺接受監督。該事件的動態我局將及時向新聞媒體溝通交流,公佈事件後續處理情況,自覺接受新聞媒體、市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不斷提升執法人員的整體素質,樹立良好的執法形象,杜絕此類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