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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式婚姻:有多少愛情,成了婆婆媽媽戰爭中的炮灰

旺仔是我的小表弟,讀書不多,老老實實一小夥子,

其貌不揚,幸得父母精明能幹,早早在家鄉小鎮開一間豆腐加工坊,也算得上先富起來的一部分。

旺仔讀中學時就暗戀上了班花小芳,就像歌裡唱的一樣:村裡有個姑娘叫小芳,長得好看又善良,一雙美麗的大眼睛……辮子就沒了, 是金黃的速食麵。

旺仔母親統管全家財政大權,老公兒子女兒都是她的下屬,由她發工資。

旺仔領了工資就去縣城買衣服——小芳在縣城打工,替一個親戚賣衣服。

一來二去,所有的姐妹們都看出了旺仔的小心思。聽說旺仔也是個隱形的富二代,加上他確實捨得為小芳花錢,姐妹們開始慫恿小芳接受他。

小芳的母親在多方面打聽到旺仔的家庭經濟情況後,也算是默許了。

姑娘和小夥子在縣城租一套房,相親相愛,甜蜜幸福地同居了,很快就有了孩子。

有了孩子,愛情就要上演成婚姻家庭。

這時候,兩主角孩子恩恩愛愛,兩個媽媽卻開始了一場看不見的戰爭。

女方媽媽提出幾點結婚要求:

一、男方在縣城買房裝修,全權負責,但要寫上女方名字。

婆婆一口答應,在聽說姑娘懷的是孫子之後。

二、買一輛車。

婆婆也說,沒問題,我家經濟還行。

三、聘禮二十萬現金。

婆婆忍了忍,儘管臉色有點黑,

看在孫子的份上,也勉強同意了。

四、給小芳父母買一間商鋪養老,寫小芳弟弟的名字。

婆婆終於大聲嚷道:你是嫁女兒,還是賣女兒?你女兒能值幾個錢?還不是我孫子值錢?

女方媽媽一聽,也氣得直跳腳:我女兒如花似玉,這點要求算什麼?隨便找個也比你家有錢,你兒子像個什麼鬼?有本事別來追我女兒呀!

旺仔沒有經濟大權,母親不拿錢,他也沒辦法,而小芳也在媽媽的教育之下,認為這是戰勝婆婆,掌管經濟大權的第一步,便贊同了媽媽的做法。

在姑娘肚子一天天大起來的同時,兩家卻陷入了僵局。

一方認為有孫子在女兒肚子裡,不愁男方不答應。

一方卻認為,你女兒已經是我家的人了,煮熟的鴨子飛不了了。

具體兩方是怎麼撕破臉的,其中的曲折沒人能說得清,只知道結果是,小芳在母親的陪同下,做掉了孩子,後悔不已,旺仔也是傷心萬分,兩人背地裡相見,藕斷絲連。

又是好幾年過去,男未娶,女未嫁,然而,他們也只能如此了。

媽媽說:你嫁過去也只能是更不值錢。

婆婆說:你娶她沒問題,她的媽媽,你也認為沒問題嗎?

婆婆說:你娶她沒問題,她的媽媽,你也認為沒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