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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少年懷疑父親有外遇!遭父親毆打後,殺父獲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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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懷疑父親有外遇,17歲的小印(化名)與父親發生爭執,

在遭到父親毆打後,進行反抗將父親殺死。蘇州市虎丘區法院近日審結該案,小印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6月15日,虎丘法院對外披露了這起案件。

小印出生在陝西一個並不富裕的家庭,父母在他3歲時就外出打工,小印跟著爺爺、奶奶生活。小印渴望家庭關愛,性格變得內向,他不喜歡上學。在他讀初中時,媽媽回老家陪小印。那段時間,小印特別依賴媽媽,

但他還是記掛爸爸,常打電話要爸爸回家。上了高中,小印對學習越來越沒興趣,高二那年,他到蘇州找到爸爸,提出打工賺錢,父母同意了。

為了學習和打工的事情,小印和父親沒少鬧過意見,因為從小缺乏溝通交流,父親幾次在情急之下,直接用拳腳解決問題。小印希望得到的父愛,被一次次的毆打磨滅。

小印發現父親有外遇,為此他與父親發生激烈爭吵,小印想到這麼多年一直不被父親關心,

聯想到父親的外遇,他開始對父親產生厭惡感。在他來蘇州的第4個月,因為自己辭職的事他與父親再次發生矛盾,父親和往常一樣爭吵後對他動了手,小印用榔頭對父親進行反抗。他用榔頭擊打、美工刀劃頸部等手段將父親殺死。

父親死後,小印將屍體藏於衣櫃離開了家。在陪母親和叔叔找父親時,他主動報了警。

虎丘法院邀請心理諮詢師作為人民陪審員全程參與審理。

心理輔導師認為小印在不斷地喪失被愛、被尊重及價值感後心理失衡,人格較為偏執。

法院認為小印構成故意殺人罪,其系未成年人犯罪,犯罪後自首,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又鑒於本案系家庭內部矛盾、親情糾葛引起,被告人在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且當庭自願認罪,真誠悔過,並取得被害人親屬諒解,一定程度上彌合了受到傷害的家庭關係以及社會關係,

可以從輕處罰,遂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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