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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擅自預售商品房 萬科城市之光等20個項目被罰

6月15日,記者從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獲悉,

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自預售商品房,萬科城市之光等20個項目被行政處罰,其中韶雨地鐵城被處罰300萬元。

據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為進一步整頓、規範西安市房地產市場秩序,保護廣大市民合法權益,該局將2017年已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專案名單予以公示。同時,再次提醒廣大市民:在購房前,務必要求開發商出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查看《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載明的樓幢號,

切勿購買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屋。

在處罰公佈的名單顯示,處罰金額最高的是韶雨地鐵城項目,被處罰300萬元,萬科城市之光項目被處罰80萬元,最少項目的也被處罰1萬元,處罰的原因均是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擅自預售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