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人 7月1日起,社保部分待遇標準要調整了!快來算算能省下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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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市委副書記、市長梁維東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多個文件,並審定調整我市社會醫療保險待遇標準等多個重大事項。
(網路圖片)
社保部分待遇標準要調整了
會議決定,從今年7月1日起,我市將正式調整社會醫療保險部分待遇標準。主要內容包括,調整基本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和調整住院基本醫療費用分段及支付比例。
限額在每年7月進行調整
●基本醫療保險年度最高支付限額
調整後,我市連續參保繳費滿3年以上的參保人每年度內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最高支付限額,從30萬元/年調整為我市上年度全市職工年平均工資8倍。每年7月,根據當年本市統計部門公佈的資料進行調整。
(網路圖)
住院基本醫療費用分段及支付比例
調整後
支付參保人每次住院發生的起付標準以上部分的基本醫療費用分段從4段調整為3段,從以5萬元為一段調整為以8萬元為一段。每次住院發生的起付標準以上部分的基本醫療費用,按以下分段比例計算,在最高支付限額以內支付:
在一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基本醫療費用不足或等於8萬元的,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95%支付;
8萬元以上,不足或等於16萬元的,
16萬元以上,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按55%支付(補充醫療保險基金補助30% )。
符合享受退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人員,上述各段支付比例增加5個百分點。
(網路圖片)
★ 在二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各段支付比例減少5個百分點。
★ 在市內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各段支付比例減少10個百分點。
★ 在市外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各段支付比例減少15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