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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火器在當時的世界上是什麼水準?

明朝由於封建社會經濟的高度發達,兵器也有很大的發展。其主要冷兵器有長柄刀、槍、短柄長刀、腰刀及各種雜式兵器如馬叉、狼筅等等。除了繼承傳統的兵器品種外,火器的發展到明朝達到鼎盛時期,

明末的兵書如《兵錄》、《神器譜》、《武備志》、《西法神機》、《火攻摯要》、《籌海圖編》、《軍器圖說》、《火龍神器陣法》等更是詳細地記錄了明軍裝備火器的制法、圖譜以及火器部隊的編制和戰法。此外誕生了數位知名的火器(包括理論)專家如趙世禎、畢懋康、胡宗憲、茅元儀、孫元化和明末清初的天才武器發明家戴梓;十分重視火器運用的軍事將領如戚繼光、孫承宗、袁崇煥等。

明軍真正意義上的火器發展是從抗擊倭寇時開始的。因此必需先瞭解一下日本“火器”的來歷,以及歐洲的火器發展經過。

15世紀初期,西歐的工匠們將原先的“火門槍”的木制握柄被重新設計過,射擊時能夠倚靠在士兵的肩膀上,而不再是架在支架或者地上,自此步槍的定義被正式確定為:單兵肩射的長管槍械。15世紀中期,又創制了新式火槍——火繩槍,用火繩點火,並在火槍上加裝了能夠控制點火的機械裝置——扳機,

使火槍射速更快,射程更遠。這種新式的扳機擊髮式火繩槍的口徑一般為15~20毫米,管徑比一般為40到45,而最大射程一般為60~80米(殺人距離),它在1543年傳入了日本。

日本製成火繩槍經歷了三個階段:元至元十一年(倭文永十一年、西元1274)到至元十七年(1281)蒙(元)、倭戰爭時期,倭軍從作戰中見到了蒙古(元)軍使用的鐵火炮,從此得知世界上已經有了一種新式兵器——火器,

這是倭國初知火器的階段;爾後在中國大明成化二年(1466年),(中國的)琉球人到倭國時傳入了明銅火銃(原始手銃);大明嘉靖二十二年(1543),“南夷”(葡萄牙)商船被颱風帶到了薩摩以南的種子島,葡萄牙商人帶有歐洲火繩槍,大明嘉靖二十三年(1544),工匠八板清定仿製出了倭國最早的火槍——種子島銃,給倭國歷史帶來了巨大的變化。

大明嘉靖二十四年(1545),倭國江州的國友鍛冶,

組織了高明的工匠,仿製成適合倭兵使用的火繩槍,並且製成了閉鎖螺栓,較好地解決了槍尾的閉氣問題,提高了火繩槍的威力,較葡萄牙人製造的火繩槍更為先進。這種“火繩槍”的口徑與歐洲火繩槍相同,但射程提高到100米,射速每分鐘5發。不久國有鍛冶進行批量生產,售出數百支成品,有些海盜及走私商人等乘機購買,持為劫掠兇器,我國閩浙沿海多受其害。當時正值戚繼光抗倭,戚繼光對火繩槍的威力評價很高,認為這是殺敵最有效的兵器,並對火器的戰術使用作了很深的研究,發展出車營、三才陣等適合發揚火器威力的部隊編制和戰法。

大明正德七年(1512),明軍平定南海之役,繳獲三艘海盜艦船,得到了“佛郎機”火器。“神機營”的武器專家改進了繳獲的火器,創制出佛郎機銃,又稱為“神機炮”,並批量生產,使中國的火器跨躍了一大步。但佛郎機銃是大口徑火槍(炮),需三人同時操作一門。九年後,大明嘉靖元年(1521),明軍在廣東新會西草灣之戰中,又從繳獲的兩艘葡萄牙艦船中得到歐洲火繩槍稱“西洋番銃”,但那時葡萄牙人所用的火繩槍,大抵還是初創時期的製品,未引起明軍高層的足夠重視,直到不斷擄掠沿海的倭寇用上了火繩槍,明朝軍隊才開始批量裝備以之對抗。

大明嘉靖二十七年(1548),明軍在收復被倭寇及葡萄牙人侵佔的雙嶼(今浙江鄞縣東南)戰鬥中,俘獲了一些善於製造鐵炮的日本人及鐵炮。由馬憲、李槐等人,學習了製造火繩槍的方法,並在其基礎上,加以研究改進。於大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造出了“比西番尤為精絕”的中國第一批火繩槍,而且手筆極大,一上來就是一萬挺,由此可見,當時明朝對軍隊裝備火器的重視程度。如果不是明朝末期,政治上實在極度腐敗,外加連攤上三個“倒楣”皇帝,滿清焉有入主中原之理!

中國把創制成功的火繩槍,稱之為“鳥銃”,《武備志》說:“後手不棄把,點火則不動,故十發有中,即飛鳥之在林,皆可射落,因是得名”,又因其所安裝的彎形槍托形似鳥喙而被稱為“鳥嘴銃”,也有人稱其為鳥槍,成為當時明軍戰鬥中的“利器”。明軍裝備的鳥銃射程可達 120米,槍管用熟鐵製作,底部有火孔與火藥池(放引火藥)相連,池上覆蓋有銅蓋,可以遮擋風雨,搠杖(通條)插在槍管下的木托上,用於填送彈藥,槍管底部用螺栓封固,便於取開擦洗槍管。

大約在同時,魯密國(今土耳其)派遣使者朵思麻到中國進貢火繩槍,中國古代著名火器專家趙世禎,生長于海濱,少經倭患,深知增強國防力量、改善武器裝備的重要性,決心研製出精良的火器裝備官軍,衛國保民,于大明萬曆二十五年(1597),給皇帝呈上了《用兵八害》的條陳,建議製造魯密國進貢的番鳥銃,經兵部議交京營試製。

趙世禎唯恐京營“製造打放兩不如法”,就登門求教朵思麻,詳細講解了製造和使用方法,並自己出資(趙世禎時任從七品銜的中書舍人)召集工匠進行試製,終於在萬曆二十六年創制了比鳥嘴銃射程更遠的火繩槍,稱之為“魯密銃”。這種銃加長了槍管(4尺5寸),重量略大於鳥銃,射程遠(150 米),威力大,在結構上更優於鳥嘴銃。故《武備志》說:“鳥銃:唯魯密銃最遠最毒”。同時還研製出當時最新式的火器“掣電銃”和“迅雷銃”,前者兼具西洋銃和佛郎機的優點,後者並有鳥銃和三眼銃的長處。萬曆三十年六月,趙士禎研製的火器通過兵部、工部、刑部等部門官員的試驗。會審報告建議皇帝將趙世禎“所制車銃式樣隨發京營,依法成造,責令官員加以教演,傳示各邊,以究其防邊制虜之用”。

對比15~16世紀歐洲各國裝備的火繩槍,在上構造和明軍的火繩槍基本一致,技術參數也大致相仿,但明軍的鳥銃比這些槍都要輕便。西班牙的重型火繩槍——穆什克特槍,口徑在23毫米以下,重8-10公斤,彈丸重50克,射程250 米,可以保證射穿任何的鎧甲,雖然明軍的鳥銃威力比不上這種槍,但比起機動性和輕便性卻是穆什克特槍遠遠不及的。

15世紀初期,歐洲戰場上出現了炮身和藥室一體的青銅炮,不久又出現了輪式火炮,採用顆粒火藥,法國於15世紀中期首先鑄造鐵炮,並很快使這一技術傳遍歐洲;西元16世紀前後德國紐倫堡地區生產出一種直線式線膛的火繩槍——“毛瑟槍”,由於“膛線”一詞的英文譯音是“來複”,所以線膛槍也稱“來福槍”,這種帶有膛線的來福槍射擊精度大大超過了滑膛槍。

從17世紀起,歐洲槍炮製造技術發展迅速,法國人發明了具有防風防雨性能的燧發槍,它的出現標誌著純機械式點火時代技術的結束。燧發槍的基本結構如同打火槍,即利用擊錘上的燧石撞擊產生火花,引燃火藥。以其射速快、重量輕、射程遠等多種優越性,逐漸將火繩槍廢棄;瑞典人則劃時代地把彈丸和發射藥裝在同一個紙筒內,裝填時將紙筒撕破(咬破),把發射藥和彈丸一塊裝入槍膛中去,既簡化了裝填過程,又保證了發射藥的定量裝填,它預示了一種新型的定裝槍彈的出現;1776年,英國人又將直線形膛線改成螺旋形,發射時火藥氣體使鉛丸膨脹而嵌入膛線以發生旋轉,發射的彈頭出膛後高速旋轉前進,增加了子彈的穩定性,提高了射擊精度,增大了射程,到達了200米之多!!!

由於這些歐洲先進火器優於中國火器,明在自己研究不出來的情況下,就毫不猶豫的花錢從葡萄牙鑄炮專家伯多祿•波加羅在澳門興建的鑄炮廠引進火器技術,進行大量仿製,並用於實戰,在實戰中取得巨大收益,進而批量裝備軍隊。《中國軍事史•兵器卷》記載明朝後期明軍的火炮用精鐵鑄造,在技術上接近西方的水準,數量則穩居世界第一,野炮的最大射程可達到10裡,艦炮也達到 4裡以上,開始採用了爆炸彈丸、分裝彈藥、後膛裝填、有射表、瞄準具等等,種類上覆蓋大中小口徑,平射炮、曲射炮、臼炮……

明軍主力火炮“紅夷炮”,號稱“淨重三千斤,射程十裡,每發可斃敵千人”,當時倭國和後金的大炮射程才一裡(500 米)。後金頭子努爾哈赤就是被袁督師的紅夷大炮炸斃的,據說臨死前對明軍的大炮耿耿於懷,說:“我二十五歲以來,攻無不克,戰無不勝。想不到死在明軍的大炮之下。”努爾哈赤死前命令後人好好學習明軍火器,到了進攻揚州時清軍也是用吳三桂的大炮轟塌了城牆才攻下了城池。

火槍已經是明軍步兵的主要裝備。每名火槍手配備火藥罐 2個,一個裝發射藥,一個裝引火藥,攜帶鉛彈 300發。值得注意的是,當時的發射藥已經使用粒狀火藥,而不是以前的粉末狀火藥,其成分比例為硝1兩(占75.75%),硫磺1錢4分(占10.6%),柳炭1錢8分(占13.65%)已經基本達到黑火藥的最佳配比了(硝75%,硫磺10%,炭15%)。由於發射速度較慢,為彌補這一缺點,通常在戰術上採用三排輪放法,即一排裝銃,一排進銃,一排放銃,第一排發射完畢後,退至第三排裝銃,第二排進至第一排位置放銃,如此輪流發射。同時期歐洲的火器技術雖然高度發展,但是冷兵器仍在作戰中占很大比例,主要包括長矛、長戟、長弓、短劍等。

直到明朝滅亡前,明朝的軍事機構也在不遺餘力地開品種頗多,形式複雜的管形火器(火槍、火炮)。如崇禎八年(1635),南京戶部右侍郎畢懋康著的《軍器圖說》中,記載有“自生火銃”,就是一種燧發槍,這是中國有文字記載的最早的燧發槍;京軍三大營的標準裝備——線膛槍(直線膛),葡萄牙人于1637年向明進獻了線膛槍,神機營火器專家用後稱讚該槍射程遠,精度高,裝填方便,上表請示大量仿製並裝備京軍三大營;吳三桂作大明山海關守將時,曾製作過大口徑鐵芯銅炮,集鐵堅、銅韌於一身,提高了大炮的使用性能,這可以說是當時不小的創舉,這炮至今有一門陳放在瀋陽的遼寧省博物館。說明幾十年間明朝火器技術發展之快,但可惜國家將亡,沒有批量裝備。另外噴射火器(古代火箭)製造也相當精良,樣式、品種達幾十種之多;爆炸性火器也相當發達,具體有兩大類:一類就是地雷,品種繁多,有石頭雷、陶瓷雷、生鐵雷等數十種;另一類就是水雷,有水底雷、水底龍王炮和混江龍等兵器。根據大量的史實證明,中國是世界上最先發明和使用“兩雷”的國家。

可見,我國在17世紀中期的明末清初時代,火器的發展程度並不很落後於西方世界,軍隊的火器裝備比例基本上處於世界先進水準的。

戚繼光對火繩槍的威力評價很高,認為這是殺敵最有效的兵器,並對火器的戰術使用作了很深的研究,發展出車營、三才陣等適合發揚火器威力的部隊編制和戰法。

大明正德七年(1512),明軍平定南海之役,繳獲三艘海盜艦船,得到了“佛郎機”火器。“神機營”的武器專家改進了繳獲的火器,創制出佛郎機銃,又稱為“神機炮”,並批量生產,使中國的火器跨躍了一大步。但佛郎機銃是大口徑火槍(炮),需三人同時操作一門。九年後,大明嘉靖元年(1521),明軍在廣東新會西草灣之戰中,又從繳獲的兩艘葡萄牙艦船中得到歐洲火繩槍稱“西洋番銃”,但那時葡萄牙人所用的火繩槍,大抵還是初創時期的製品,未引起明軍高層的足夠重視,直到不斷擄掠沿海的倭寇用上了火繩槍,明朝軍隊才開始批量裝備以之對抗。

大明嘉靖二十七年(1548),明軍在收復被倭寇及葡萄牙人侵佔的雙嶼(今浙江鄞縣東南)戰鬥中,俘獲了一些善於製造鐵炮的日本人及鐵炮。由馬憲、李槐等人,學習了製造火繩槍的方法,並在其基礎上,加以研究改進。於大明嘉靖三十七年(1558)造出了“比西番尤為精絕”的中國第一批火繩槍,而且手筆極大,一上來就是一萬挺,由此可見,當時明朝對軍隊裝備火器的重視程度。如果不是明朝末期,政治上實在極度腐敗,外加連攤上三個“倒楣”皇帝,滿清焉有入主中原之理!

中國把創制成功的火繩槍,稱之為“鳥銃”,《武備志》說:“後手不棄把,點火則不動,故十發有中,即飛鳥之在林,皆可射落,因是得名”,又因其所安裝的彎形槍托形似鳥喙而被稱為“鳥嘴銃”,也有人稱其為鳥槍,成為當時明軍戰鬥中的“利器”。明軍裝備的鳥銃射程可達 120米,槍管用熟鐵製作,底部有火孔與火藥池(放引火藥)相連,池上覆蓋有銅蓋,可以遮擋風雨,搠杖(通條)插在槍管下的木托上,用於填送彈藥,槍管底部用螺栓封固,便於取開擦洗槍管。

大約在同時,魯密國(今土耳其)派遣使者朵思麻到中國進貢火繩槍,中國古代著名火器專家趙世禎,生長于海濱,少經倭患,深知增強國防力量、改善武器裝備的重要性,決心研製出精良的火器裝備官軍,衛國保民,于大明萬曆二十五年(1597),給皇帝呈上了《用兵八害》的條陳,建議製造魯密國進貢的番鳥銃,經兵部議交京營試製。

趙世禎唯恐京營“製造打放兩不如法”,就登門求教朵思麻,詳細講解了製造和使用方法,並自己出資(趙世禎時任從七品銜的中書舍人)召集工匠進行試製,終於在萬曆二十六年創制了比鳥嘴銃射程更遠的火繩槍,稱之為“魯密銃”。這種銃加長了槍管(4尺5寸),重量略大於鳥銃,射程遠(150 米),威力大,在結構上更優於鳥嘴銃。故《武備志》說:“鳥銃:唯魯密銃最遠最毒”。同時還研製出當時最新式的火器“掣電銃”和“迅雷銃”,前者兼具西洋銃和佛郎機的優點,後者並有鳥銃和三眼銃的長處。萬曆三十年六月,趙士禎研製的火器通過兵部、工部、刑部等部門官員的試驗。會審報告建議皇帝將趙世禎“所制車銃式樣隨發京營,依法成造,責令官員加以教演,傳示各邊,以究其防邊制虜之用”。

對比15~16世紀歐洲各國裝備的火繩槍,在上構造和明軍的火繩槍基本一致,技術參數也大致相仿,但明軍的鳥銃比這些槍都要輕便。西班牙的重型火繩槍——穆什克特槍,口徑在23毫米以下,重8-10公斤,彈丸重50克,射程250 米,可以保證射穿任何的鎧甲,雖然明軍的鳥銃威力比不上這種槍,但比起機動性和輕便性卻是穆什克特槍遠遠不及的。

15世紀初期,歐洲戰場上出現了炮身和藥室一體的青銅炮,不久又出現了輪式火炮,採用顆粒火藥,法國於15世紀中期首先鑄造鐵炮,並很快使這一技術傳遍歐洲;西元16世紀前後德國紐倫堡地區生產出一種直線式線膛的火繩槍——“毛瑟槍”,由於“膛線”一詞的英文譯音是“來複”,所以線膛槍也稱“來福槍”,這種帶有膛線的來福槍射擊精度大大超過了滑膛槍。

從17世紀起,歐洲槍炮製造技術發展迅速,法國人發明了具有防風防雨性能的燧發槍,它的出現標誌著純機械式點火時代技術的結束。燧發槍的基本結構如同打火槍,即利用擊錘上的燧石撞擊產生火花,引燃火藥。以其射速快、重量輕、射程遠等多種優越性,逐漸將火繩槍廢棄;瑞典人則劃時代地把彈丸和發射藥裝在同一個紙筒內,裝填時將紙筒撕破(咬破),把發射藥和彈丸一塊裝入槍膛中去,既簡化了裝填過程,又保證了發射藥的定量裝填,它預示了一種新型的定裝槍彈的出現;1776年,英國人又將直線形膛線改成螺旋形,發射時火藥氣體使鉛丸膨脹而嵌入膛線以發生旋轉,發射的彈頭出膛後高速旋轉前進,增加了子彈的穩定性,提高了射擊精度,增大了射程,到達了200米之多!!!

由於這些歐洲先進火器優於中國火器,明在自己研究不出來的情況下,就毫不猶豫的花錢從葡萄牙鑄炮專家伯多祿•波加羅在澳門興建的鑄炮廠引進火器技術,進行大量仿製,並用於實戰,在實戰中取得巨大收益,進而批量裝備軍隊。《中國軍事史•兵器卷》記載明朝後期明軍的火炮用精鐵鑄造,在技術上接近西方的水準,數量則穩居世界第一,野炮的最大射程可達到10裡,艦炮也達到 4裡以上,開始採用了爆炸彈丸、分裝彈藥、後膛裝填、有射表、瞄準具等等,種類上覆蓋大中小口徑,平射炮、曲射炮、臼炮……

明軍主力火炮“紅夷炮”,號稱“淨重三千斤,射程十裡,每發可斃敵千人”,當時倭國和後金的大炮射程才一裡(500 米)。後金頭子努爾哈赤就是被袁督師的紅夷大炮炸斃的,據說臨死前對明軍的大炮耿耿於懷,說:“我二十五歲以來,攻無不克,戰無不勝。想不到死在明軍的大炮之下。”努爾哈赤死前命令後人好好學習明軍火器,到了進攻揚州時清軍也是用吳三桂的大炮轟塌了城牆才攻下了城池。

火槍已經是明軍步兵的主要裝備。每名火槍手配備火藥罐 2個,一個裝發射藥,一個裝引火藥,攜帶鉛彈 300發。值得注意的是,當時的發射藥已經使用粒狀火藥,而不是以前的粉末狀火藥,其成分比例為硝1兩(占75.75%),硫磺1錢4分(占10.6%),柳炭1錢8分(占13.65%)已經基本達到黑火藥的最佳配比了(硝75%,硫磺10%,炭15%)。由於發射速度較慢,為彌補這一缺點,通常在戰術上採用三排輪放法,即一排裝銃,一排進銃,一排放銃,第一排發射完畢後,退至第三排裝銃,第二排進至第一排位置放銃,如此輪流發射。同時期歐洲的火器技術雖然高度發展,但是冷兵器仍在作戰中占很大比例,主要包括長矛、長戟、長弓、短劍等。

直到明朝滅亡前,明朝的軍事機構也在不遺餘力地開品種頗多,形式複雜的管形火器(火槍、火炮)。如崇禎八年(1635),南京戶部右侍郎畢懋康著的《軍器圖說》中,記載有“自生火銃”,就是一種燧發槍,這是中國有文字記載的最早的燧發槍;京軍三大營的標準裝備——線膛槍(直線膛),葡萄牙人于1637年向明進獻了線膛槍,神機營火器專家用後稱讚該槍射程遠,精度高,裝填方便,上表請示大量仿製並裝備京軍三大營;吳三桂作大明山海關守將時,曾製作過大口徑鐵芯銅炮,集鐵堅、銅韌於一身,提高了大炮的使用性能,這可以說是當時不小的創舉,這炮至今有一門陳放在瀋陽的遼寧省博物館。說明幾十年間明朝火器技術發展之快,但可惜國家將亡,沒有批量裝備。另外噴射火器(古代火箭)製造也相當精良,樣式、品種達幾十種之多;爆炸性火器也相當發達,具體有兩大類:一類就是地雷,品種繁多,有石頭雷、陶瓷雷、生鐵雷等數十種;另一類就是水雷,有水底雷、水底龍王炮和混江龍等兵器。根據大量的史實證明,中國是世界上最先發明和使用“兩雷”的國家。

可見,我國在17世紀中期的明末清初時代,火器的發展程度並不很落後於西方世界,軍隊的火器裝備比例基本上處於世界先進水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