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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房子是我的名字,你別惦記

我是獨生女,從小家庭條件比較好.所以不知人家疾苦和人心叵測.總覺得那是電視劇裡的情節.

現在我26歲.在我22歲大學那年,認識了我現在的老公.我們相戀三年,結婚一年.

我老公是農村人.家庭條件不好,還有一個小五歲的弟弟.可是我不嫌棄.我覺得我家條件可以,所以我並不要求他給我什麼.可是我爸媽卻不樂意.說他是鳳凰男.可是我並不聽.執意嫁給他.

結婚的一切都是我爸媽操辦的,沒讓他們家出過一分錢.更別說彩禮了.可是這些我並不在乎.我覺得只要他對我好,我做什麼都願意.

結婚前爸媽送了我一套房子.說我現在結婚了老和他們住一起不好,也怕傷了老公自尊心.但是這房在我婚前送的,算是婚前財產.我媽說: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我當時沒放在心上.現在想想,當初真該聽我爸媽的話.

結婚一年,我過得並沒有之前那麼開心,感覺老公對我也沒有那麼好了.以前他對我百依百順,現在很多時候都表現得不耐煩了.甚至有意無意提起房產證的事.讓我在房產證上加上他的名字.我一直以房產證在爸媽手上為理由推託.直到有一天,他要他弟弟和爸媽搬來和我們住,我開始後悔當初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