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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江門市2017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全省統一鑒定考試安排

江門市2017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全省統一鑒定考試時間正式公佈。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職業技能鑒定中心《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關於做好2017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統一鑒定工作的通知》(粵人社職鑒〔2017〕15號),

結合我市實際,江門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制定了《江門市2017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全省統一鑒定安排表》、《江門市2017年國家職業資格全國、全省統一鑒定報名須知》,請有關單位及個人做好本地全國、全省統一鑒定的工作安排,按照須知要求進行報名。

因今年報考條件有所變動,請登陸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官方網站(http://www.gdosta.org.cn)查詢相應報考條件。

報名須知

一、提交的證明材料真實有效,報名表須與網上報名資訊一致。凡因個人填寫資訊不準確、不真實,造成審核不合格的,責任自負。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證書的,由證書簽發機關宣佈證書無效,

情節嚴重者將通報司法機關,追究其相應法律責任。

二、教育經歷證明需要提供畢業證原件,無法提供的,須到學信網查詢學歷並列印查詢結果;報考要求的學歷如非全日制,另須提供全日制最高學歷畢業證原件。

三、工作證明

(一)報考條件需要提供本職業工作年限(工齡)證明時,須在網上自行列印工作單位的社保證明,證明總年限需滿足相應報考要求。

(二)職業工作年限按國發〔1978〕104號檔的規定計算,即“滿”一個周年才能算一年。求學階段實習和因個人原因間斷工作的時間不計為職業工作年限。職業工作年限須與本人從事職務(崗位)一致,否則不計為職業工作年限。

(三)證明中所蓋公章為單位人事專用章或公章,其他章無效。

四、本職業培訓結業證必須是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批的培訓機構或學校開具,其他單位培訓證明無效。

五、個人報名資訊自行核對,如有問題需在現場審核時提出申請更改,一經審核確認不可更改。

六、機構集體申報的,須在報名表上加蓋培訓機構公章並提交每個學員的培訓結業證或結業證明,按報名要求統一報送。

八、全國全省統一鑒定的心理諮詢師、職業指導人員、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企業培訓師、保育員、健康管理師、客戶服務管理師、婚姻家庭諮詢師共8個職業將試行職業資格證書一體化印製模式。

凡參加上述職業技能鑒定的考生需上傳合格的電子照片(相片要求詳見粵人社職鑒〔2017〕15號文附件5),用於准考證以及鑒定合格獲得的職業資格證書。

九、網上報名基本資料中必須填寫有效聯繫電話(手機)和電子郵箱,半年內不得變更,如有變更請及時聯繫我中心。考試資訊我中心將以手機短信方式適時發送,請時刻保持通訊通暢,因通訊方式變更導致聯繫不到本人的,後果自負。

十、報名網址: http://www.conet.org.cn/skill/index.html。

十一、現場審核地址:江門市環市一路1號六樓,諮詢電話:3950287。

因通訊方式變更導致聯繫不到本人的,後果自負。

十、報名網址: http://www.conet.org.cn/skill/index.html。

十一、現場審核地址:江門市環市一路1號六樓,諮詢電話:3950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