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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籍民工被拖欠醫藥費追蹤:深圳法院裁定案子應在雲南審

川籍民工羅文。

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訊川籍民工昆明討醫療費遭遇“拖死你”之後,

又遭遇雙腿截癱的羅文如何從昆明去深圳應訴的困難。(封面新聞於6月13日予以報導)6月18日,封面新聞-華西都市報記者從羅文處獲悉,關於被深圳市東康電力設備有限責任公司訴訟的勞動爭議官司,經深圳寶安區人民法院裁定,認定羅文提出的管轄權異議成立。並通過民事裁定書告知羅文,該院裁定此案移交至雲南昆明市呈貢區法院處理。

去年11月,川籍民工羅文在雲南昆明呈貢區某樓盤地下室從事發電機環保設施安裝時,被該樓盤倒塌牆體砸傷。儘管被及時送至醫院接受救治,但仍雙下肢截癱。

半年時間過去,羅文仍在昆明醫科大學附屬二醫院接受康復治療。據醫生介紹,羅文下半生或許再站不起來了。在面對雙腿截癱痛苦的同時,關於醫療費用,相關公司表現出來的“拖死你”態度,更讓羅文及其家人傷心欲絕。

羅文在昆明的遭遇,經雲南省勞動仲裁院裁定,確認羅文與深圳東康電力設備有限責任公司存在事實勞動關係。據此,關於羅文醫療費,在昆明呈貢區安監部門的協調下,涉事樓盤開發商、承建商和東康電力三方,共籌資金80萬元。其中,開發商和承建商各10萬元,東康電力60萬元。對此,開發商和承建商予以了配合,資金很快到位。不過,東康電力卻對此繼續採取“不配合”態度,

並以羅文與其不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為由,一紙訴狀將羅文告上深圳寶安區法院。法院受理後,向羅文發出傳票,決定於7月11日在深圳開庭審理此案。

雙腿截癱的羅文如何去深圳應訴?該案發生地位於昆明呈貢,其管轄權應在昆明呈貢。羅文向深圳寶安區法院對該案管轄權提出異議。

6月16日,深圳寶安區法院作出民事裁定書。法院認為,本案爭議焦點系雙方之間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因羅文的實際工作場所位於昆明呈貢區,且本案已由雲南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作出仲裁裁定,故本案應由昆明呈貢區法院管轄更便於查明案件事實,

本案應移送呈貢區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