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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聊天記錄截圖作為證據證明借貸關係,法院是否支持?

網上社交軟體聊天記錄可作為訴訟證據嗎?近日法院審結一起原告以聊天記錄截圖作為證據證明借貸關係並得到法院支持的案件。據辦案法官介紹,儘管法律認可電子證據,

但此類電子資料想要成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必須成為完整的證據鏈。

提供的聊天記錄須完整

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告盧某提供的被告身份資訊、聊天記錄及各項交易記錄能互相印證,原告盧某與被告諸某的債權債務關係成立,法院對原告盧某主張的借款本金6666元予以確認。

原告盧某請求被告償還借款6666元,符合法律規定,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