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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被拐賣兒童多年後,重歸故里,養母卻因他而死

故事:被拐賣兒童多年後,重歸故里,養母卻因他而死

以前,唐秋鎮有一個小男孩,他叫樂樂,今年五歲,他的父母在鎮上做點小生意日子過的很悠閒,樂樂平時有吃不的零食,還有好多好看的衣服,

父母都特別喜歡他。

可是,有一天鎮上廣播說:鎮上最近不太平,來了一夥人口販子,大家都主意點,千萬別讓孩子一個人出去。

可就是在這天,樂樂別人口販子拐走了,他的父母都忙於生意,沒有太在意鎮上的廣播,就讓人口販子鑽了空子,

這樣一個很可愛的小男就被拐走了。

從那以後,樂樂就沒有在過個一天的好日子,樂樂被人口販子拐走後,被賣到了一個很遠很偏僻的地方叫二溝村,幾乎都要與世隔絕。

樂樂的養父是個酒鬼,每次喝醉酒就會發酒瘋亂打人,樂樂可沒少挨他養父的打,所幸的是每次養母都會保護樂樂,嚴重的時候養母還會爬在樂樂身上替樂樂挨打。

其實,在這裡養母對樂樂是唯一好的人,

因為養母沒有生孩子,對樂樂更是視如己出,養母每天白天都帶樂樂下地幹活,為了就是少在家少挨養父的打,可是一到了晚上回家樂樂就擔驚受怕的,因為他不知道養父的巴掌會什麼時候落在他身上。

就這樣十年過去了,有一次,晚上樂樂正在幫養母做飯,而樂樂的養父不知道去那喝酒來著,又喝多了,而且手裡還拿著一個酒瓶,看見樂樂就大罵,後來就對著樂樂大打出手,

樂樂用手擋住了一下,養父就說他長大了敢反抗,之後就大為惱火,拿起酒瓶就向樂樂砸去,樂樂雙手趕緊抱頭緊閉著雙眼,蹲了下去,心想:完了,這下死定了。

可就在這時,樂樂聽見撲通一聲,樂樂睜開眼睛一看,見到養父倒在地上,

然後又看養母,養母手上卻握著根燒火棍。

後來,養母急忙將樂樂拉起來,然後有從鞋櫃了拿了一把零錢也不知道有多少就給了樂樂,說:趕緊逃走吧,去找你的親生父母,這時樂樂看著手裡的錢,他知道那一堆零零散散的錢是養母偷偷攢了好多年才攢下的。

後來樂樂對養母說:我要帶你一起走,養母卻是不肯,樂樂又說:你不跟我一起走,等養父醒來會打你的,養母說:正因為這樣我就更不能走了,

如果酒鬼醒得早了,我還能給你拖延時間讓你逃脫,養母又說:“你不用擔心我,頂多酒鬼醒來我在挨一頓打,反正都習慣了,但是你不一樣,你的親爹親媽還在等著你回家呢,趕緊走吧,去找你的親生父母,以後好好生活。”

樂樂看著養母的誠懇只好先離開了,樂樂臨走前說:“媽,你等我,我一定會回來接你的,說完樂樂跪下給養母磕了三個響頭便往村子外跑去,樂樂跑了整個晚上都不敢停歇,他怕養父再次把他捉回去,一直跑到天亮,跑到了一個不知道叫什麼的村莊,看上去挺繁華的村子,後來,樂樂碰到一個好心人,他來到一家吃早點的飯館,求老闆幫他報警,樂樂對老闆說:自己十年前是被拐賣到離這兒也不知道有多遠的二溝村,老闆一聽是被拐賣的,還沒等樂樂把話說完就拿出手機報了警,還給樂樂吃了早餐!

員警來了以後就將樂樂帶回了派出所,還幫他找到了親生的父母,父母抱著他痛哭流涕,訴說著這十年來的相思之苦,尋找之途。

樂樂後來跟員警講述了養父母的事,員警立即帶樂樂前往二溝村,在去二溝村的路上,樂樂買了很多好吃的給養母帶去,

樂樂與員警到了以後,樂樂就大喊:媽,媽,樂樂回來了,可是家裡沒有人回聲,後來有好心鄰居告訴樂樂說:你走那天晚上,我聽見你養父母在吵架,我本想來勸架,可是我剛到門口就聽見你養父說:等把你抓回來再跟她算帳,後來我也沒趕緊去,可是我在外面看到了一切,你養母一聽說你養要去抓你,你養母一下子就抱住了你養父的腿死活不放手。養父就抓著她拼命往死裡打,結果沒幾下就給打死了,樂樂一聽整個人都差點暈過去。

後來員警說:你為什麼不報警呢,鄰居說:在那個封閉又偏遠的小山村,女人的命是不值錢的,打死了也就是隨便找個地方一埋的事。

後來,樂樂問了鄰居養母被埋在什麼地方,等樂樂來到養母的小土堆前,跪下痛哭說:我早該想到養父不會放過你,真後悔自己當初為何不把你也帶走。

最後,員警抓到養父,以買賣孩童和故意殺人罪判處他死刑。

而樂樂將養母的屍骨遷回了自己的老家,在自己家附近找了個地方安葬。

從此,每年他都會以兒子的身份去給養母上墳祭拜。

樂樂跑了整個晚上都不敢停歇,他怕養父再次把他捉回去,一直跑到天亮,跑到了一個不知道叫什麼的村莊,看上去挺繁華的村子,後來,樂樂碰到一個好心人,他來到一家吃早點的飯館,求老闆幫他報警,樂樂對老闆說:自己十年前是被拐賣到離這兒也不知道有多遠的二溝村,老闆一聽是被拐賣的,還沒等樂樂把話說完就拿出手機報了警,還給樂樂吃了早餐!

員警來了以後就將樂樂帶回了派出所,還幫他找到了親生的父母,父母抱著他痛哭流涕,訴說著這十年來的相思之苦,尋找之途。

樂樂後來跟員警講述了養父母的事,員警立即帶樂樂前往二溝村,在去二溝村的路上,樂樂買了很多好吃的給養母帶去,

樂樂與員警到了以後,樂樂就大喊:媽,媽,樂樂回來了,可是家裡沒有人回聲,後來有好心鄰居告訴樂樂說:你走那天晚上,我聽見你養父母在吵架,我本想來勸架,可是我剛到門口就聽見你養父說:等把你抓回來再跟她算帳,後來我也沒趕緊去,可是我在外面看到了一切,你養母一聽說你養要去抓你,你養母一下子就抱住了你養父的腿死活不放手。養父就抓著她拼命往死裡打,結果沒幾下就給打死了,樂樂一聽整個人都差點暈過去。

後來員警說:你為什麼不報警呢,鄰居說:在那個封閉又偏遠的小山村,女人的命是不值錢的,打死了也就是隨便找個地方一埋的事。

後來,樂樂問了鄰居養母被埋在什麼地方,等樂樂來到養母的小土堆前,跪下痛哭說:我早該想到養父不會放過你,真後悔自己當初為何不把你也帶走。

最後,員警抓到養父,以買賣孩童和故意殺人罪判處他死刑。

而樂樂將養母的屍骨遷回了自己的老家,在自己家附近找了個地方安葬。

從此,每年他都會以兒子的身份去給養母上墳祭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