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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慫就認慫,別拿孩子給自己不想離婚做藉口

小江和弟弟的爸爸媽媽,在小江上小學五年級的時候離婚,那時候弟弟上一年級,今年小江29歲,也已經是孩子的媽媽。她在最近一次的聊天中談到關於父母要不要因為孩子,

堅持不離婚,苟且將就的生活。她給出的答案是,沒有感情了,早點離婚,別苦了孩子。

大家很奇怪,現實生活中,很多人都會看在孩子的面子上選擇不離婚,如果只是感情破裂還好,特別是一方出軌的時候,自己還要忍受住心裡的難受,勉強維持著名存實亡的婚姻。

小江說,她的爸媽在她很小的時候感情就不太好,爸爸在外面做生意,一年到頭在家的時間特別少,每次回來都會吵架,

家裡的氣氛特別的壓抑。爸爸不在家的時候,媽媽也經常抱怨,或者謾駡爸爸,讓她和弟弟都特別害怕,害怕發脾氣的媽媽,害怕爸爸回來兩個人吵架。

在小學三年級的時候,媽媽帶著人去到爸爸做生意的城市去鬧了一場,然而並沒有能改變結果,

還是在2年後離婚了。

離了婚以後,小江和弟弟判給了爸爸,媽媽等到小江小學畢業就改嫁了,小江和弟弟在姑姑家住,過得也算自由,每到放暑假的時候,和弟弟一起去爸爸那邊生活,爸爸娶了個後媽,後媽有個弟弟,後媽對他們姐弟特別好,他們也沒有覺得離婚對於生活又多少改變,反而體驗了兩個家庭的幸福。

媽媽改嫁後,那個叔叔對他們姐弟更好,叔叔沒有孩子,

把他們當成親生的一樣。現在姐弟倆都長大了,感謝父母早點離婚,他們都過得很幸福。

所以診療室很多人,特別是女性,都說我看在孩子份上忍了就算了。我在想孩子真的是這麼想的嘛?如果孩子小,今天還不懂,那未來呢?離了婚的家庭環境就不會有優秀的孩子了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