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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散」成都機動車號牌管理將有新變化!你關心的都在這兒!

自2017年6月20日起,成都交警將按照公安部動機動車號牌管理改革相關部署,穩步、有序落實機動車號牌改革相關工作。

一、擴大可使用原車號牌號碼業務範圍

1、在原僅辦理轉移、註銷業務才能使用原車號牌號碼的基礎上,新增辦理遷出業務也可使用原車號牌號碼。

2、將原車主購買新車才能保留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擴大至購買二手車也可以使用原車號牌號碼。

(辦理以上業務也可以申請使用新的號牌號碼。)

二、放寬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時限

1、將現行的必須使用原機動車三年以上可以保留該車號牌號碼的要求,調整為使用一年後即可以申請保留原車號牌號碼。(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12月21日至2017年6月20日間,已辦理轉移、註銷、遷出業務的車主,如使用原機動車未滿三年,但超過一年的,

可以享受自業務辦結日起,6個月的保號政策。)

2、將現行的保留原號申請時限由自原機動車轉移、註銷或遷出後6個月內提出,調整為一年內可以提出(僅適用於2017年6月20日後辦理轉移、註銷或遷出業務的車輛)。

三、拓寬群眾選號管道

1、提供小型汽車互聯網自編自選和公安視窗隨機選號兩種選號方式,

車主可根據自身喜好自願選擇選號方式。

2、小型汽車公安視窗隨機選號由“20選1”擴大為“50選1”,使群眾選號範圍更大,更好保障群眾選擇權。

四、推行號牌現場製作發放

目前,成都全市已設立了10個號牌現場製作點,方便群眾就近領取號牌,減少往返負擔。

五、規範號牌生產製作管理

2016年9月起,成都市全面應用統一的號牌生產管理系統,

進一步強化機動車號牌的溯源性,所有新製作發放的機動車號牌均簽注唯一的生產序列標識,確保號牌的唯一性。

新號牌生產管理系統的啟用,提升了公安機關查處和打擊假牌假證資訊化、精准化能力,對預防涉車違法行為,保障群眾合法權益起到關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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