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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張家口橋東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

為切實做好畢業生就業和引進人才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張家口市橋東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0名。為保證招聘工作順利進行,依據《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發[2011]9號),

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實行公開招聘,擇優聘用。

二、公告方式

在張家口日報、張家口晚報、張家口市橋東區政府門戶網站公佈招聘事宜。

三、招聘名額及職位條件

招聘名額50名,其中:中小學和幼稚園教師46名,城郊農村小學教師4名,具體職位詳見《張家口市橋東區2017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四、招聘對象和範圍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尚未就業的畢業生。

2、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後出生)。

3、報考幼稚園教師,普通話水準測試等級證書須為二級甲等及以上。

五、招聘條件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德好,身體健康,熱愛本職工作,具有全面履行本崗位職責的能力。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六、招聘程式和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2、報名地點:張家口市橋東區委大門北側人力資源市場大廳。

2017年應屆畢業生未領取報到證的,還需持《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

4、每人只限報考一個職位。

5、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於3: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並通知應聘人員。

6、筆試准考證的發放:對符合報考條件並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

當場發放准考證。

7、報名費和筆試考務費為100元。特困、低保家庭的畢業生免收報名費和筆試考務費,報名時須提供特困證或低保證及相關證明(原件及影本)。

(二)考試

1、筆試:

由區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筆試內容涉及兩部分:一是公共基礎知識,二是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教育法規知識,兩部分分值所占比例為7:3。筆試不指定考試用書,

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單位舉辦考前培訓班。

筆試分值100分,最低控制分數線由區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確定。在筆試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報考人員,根據招聘計畫和筆試成績,分專業職位按不高於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並列的同時進入面試人選。

筆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准考證。

2、面試:

由區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面試分值100分。

報考教育系統考生的面試為試講,備課和試講時間均為15分鐘。試講前,考生先通過隨機抽籤的方式抽取試講順序號,根據抽取的順序號確定備課及試講的具體時間,備課時間結束後考生到講課室進行試講。

每場面試考官均設7人。對參加面試人員實行封閉管理,抽籤決定應試順序。考官現場打分,考官評出的分數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剩餘考官所打分數的平均值為考生面試成績,面試成績計算至小數點後兩位數。

進入面試考生憑筆試准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按照網上通知的時間到指定地點領取《面試通知單》,準時參加面試。

3、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計算至小數點後兩位數,計算方法如下: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試講)成績*60%;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報考專業職位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員。綜合成績出現並列時,學歷高者優先;學歷相同時,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三)考核、體檢及公示

1、考核:對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對擬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覆核,考核、覆核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2017年應屆畢業生由於個人原因,未能取得畢業證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2、體檢:參加體檢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和准考證到指定地點集合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

3、公示: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和考核、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在張家口市橋東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辦理聘用手續。

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時參加筆試、面試、考核、體檢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考核或體檢出現不合格者,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以及公示期間或公示結束放棄聘用的,按照報考專業職位的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至遞補成功。

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弄虛作假和違反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七、聘用及工作待遇

1、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填寫《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並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

2、新招聘人員納入橋東區全額事業編制,工資福利等待遇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3、城郊農村小學的聘用人員服務期不少於5年。

八、招聘查詢

招聘職位、條件、考試成績、參加面試、體檢考生名單及時間地點等情況,請及時登錄張家口市橋東區政府門戶網站www.zjkqd.gov.cn進行查詢。

諮詢電話:0313-4038742

紀檢監察部門監督電話:0313-4038071

張家口橋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面試成績計算至小數點後兩位數。

進入面試考生憑筆試准考證和本人身份證,按照網上通知的時間到指定地點領取《面試通知單》,準時參加面試。

3、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計算至小數點後兩位數,計算方法如下: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試講)成績*60%;

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報考專業職位1﹕1的比例確定考核、體檢人員。綜合成績出現並列時,學歷高者優先;學歷相同時,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三)考核、體檢及公示

1、考核:對擬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對擬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覆核,考核、覆核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2017年應屆畢業生由於個人原因,未能取得畢業證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2、體檢:參加體檢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和准考證到指定地點集合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

3、公示: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和考核、體檢情況,確定擬聘人選,擬聘人員名單在張家口市橋東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者,辦理聘用手續。

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時參加筆試、面試、考核、體檢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考核或體檢出現不合格者,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以及公示期間或公示結束放棄聘用的,按照報考專業職位的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至遞補成功。

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弄虛作假和違反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七、聘用及工作待遇

1、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填寫《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並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

2、新招聘人員納入橋東區全額事業編制,工資福利等待遇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3、城郊農村小學的聘用人員服務期不少於5年。

八、招聘查詢

招聘職位、條件、考試成績、參加面試、體檢考生名單及時間地點等情況,請及時登錄張家口市橋東區政府門戶網站www.zjkqd.gov.cn進行查詢。

諮詢電話:0313-4038742

紀檢監察部門監督電話:0313-4038071

張家口橋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