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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泰安:男子無證運輸煙花爆竹被罰一萬元

6月19日,記者從山東泰安財源派出所瞭解到,一男子因無證運輸煙花爆竹被罰款一萬元。

據悉,事發時,民警在舊鎮附近巡邏,偶然間發現一輛停靠在路邊的商務車上,有一股硫磺味散出,發覺車輛可疑,民警立即示意司機下車,並對車內展開深入檢查。

對車輛駕駛室進行檢查未發現異常後,民警對車輛後備廂進行檢查,但後備廂被篷布遮擋著,掀開篷布,民警看到車內被幾十個紙箱塞得嚴嚴實實,仔細查看紙箱內的東西,

民警發現紙箱內全部為鞭炮,“眼下天氣這麼炎熱,車輛在沒有任何安全防護措施的情況下運送如此多的鞭炮,一旦被引燃,後果將不堪設想。”民警介紹說。

發現車輛運送鞭炮後,民警立即要求司機出示《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但車輛駕駛員稱並不知道運輸鞭炮需要辦理手續。據車輛駕駛員介紹,當天他駕車去滕州辦事,朋友知道後便拜託他順路從滕州一鞭炮廠捎貨回泰安,

他只是幫個忙而已。經過清點車廂內共裝有59箱鞭炮,因駕駛員無證運輸鞭炮,民警被當場將鞭炮查扣,並對駕駛員進行罰款一萬元的處罰。

警方提示:未取得《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就私自運輸煙花爆竹屬於違法行為,特別是夏季天氣炎熱,沒有運輸資質的普通運輸車輛極易發生安全事故,市民應切實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