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泰安:男子無證運輸煙花爆竹被罰一萬元
6月19日,記者從山東泰安財源派出所瞭解到,一男子因無證運輸煙花爆竹被罰款一萬元。
對車輛駕駛室進行檢查未發現異常後,民警對車輛後備廂進行檢查,但後備廂被篷布遮擋著,掀開篷布,民警看到車內被幾十個紙箱塞得嚴嚴實實,仔細查看紙箱內的東西,
發現車輛運送鞭炮後,民警立即要求司機出示《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但車輛駕駛員稱並不知道運輸鞭炮需要辦理手續。據車輛駕駛員介紹,當天他駕車去滕州辦事,朋友知道後便拜託他順路從滕州一鞭炮廠捎貨回泰安,
警方提示:未取得《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就私自運輸煙花爆竹屬於違法行為,特別是夏季天氣炎熱,沒有運輸資質的普通運輸車輛極易發生安全事故,市民應切實提高安全防範意識,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