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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環境治理行業:“水十條”催生萬億空間,流域水質污染依舊嚴重

流域水質污染依舊嚴重,整體改善不明顯

我國河流污染情況依舊嚴重,整體雖有所好轉,但2011-2015年期間改善不 明顯。根據2015年中國環境狀況公告顯示,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 河、海河、遼河等七大流域和浙閩片河流、西北諸河、西南諸河的700個國 控點位中;IV類占14.3%,

V類占4.7%,劣V類占8.9%且主要集中在海河、 淮河、遼河和黃河流域。海河監控點位水質劣V類達到39.1%,其中支流劣V占比更是高達44.0%。

按照“水十條”中2020年七大重點流域水質優良(達到或優於III類)比例總體 達到70%的標準。

目前,海河、遼河、黃河、淮河、松花江五大重點流域均 處超標狀態,治理壓力依然很大。

湖泊、水庫等水體污染、富營養化不可忽視

湖泊是重要的地表水資源,

與人類的生活息息相關,富營養化不可忽視。2015年,開展營養狀態監測的 61 個湖泊(水庫)中,貧營養的 6 個;中營養的41 個,輕度富營養的 12 個,中度富營養的 2 個。

根據 2015 年中國環境狀況公告,“三湖”即太湖、巢湖、滇池均有不同程 度的污染。重要湖泊(32 個),污染比例逾 30%,重點水庫水質情況較好。 而根據 2013-2015 年資料比較,污染情況改善依然不明顯。(注:優為I類 和II類水質,良好為III類水質,輕度污染為IV類水質,中度污染為V類水質, 重度污染為劣V類水質。)

2017 年,萬億市場迎來爆發之年

在《水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即“水十條”編制過程中,

採用基於重點領域工 程任務量的測算方法,依據投資單價和工程任務量初步估算,預計完成“水 十條”的全社會投資大概是 4.6 萬億元。採用投入產出模型,類比得出“水十條”通過加大治汙投資將帶動環保產業產出增長約 1.9 萬億元。

2016 年水環境綜合治理領域釋放市場空間為 9700 億左右,未來 2017~2018年還將有 2 萬億市場空間會釋放。從細分領域來看,2 萬億市場空間主要體 現在控源截汙(65±5%)、生態景觀(20~25%)、水質改善(10~15%)、運維市 場(

制度要素-“河長制”是水環境治理的頂層制度

“河長制”是解決水環境問題的一項制度創新

2016 年 12 月 11 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佈《關於全面推行 河長制的意見》,標誌著全國範圍內推行“河長制”開始。

意見提出確保到 2018 年底前全面建立省、市、縣、鄉四級河長體系。各省 (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總河長,由黨委或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各省(自 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主要河湖設立河長,由省級負責同志擔任;各河 湖所在市、縣、鄉均分級分段設立河長,由同級負責同志擔任。縣級及以上 河長設置相應的“河長制”辦公室。

2016 年 12 月 14 日,水利部、環保部,發佈《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 實施方案,具體工作包括:確定河湖分級名錄、明確河長制辦公室、細化主 要任務、強化分類指導、明確工作進度。

把“河長制”的建立和落實情況納入正在開展的中央環保督察。在 2017 年 和 2018 年進行四次督導檢查,具體時間為 2017 年 5 月、10 月,2018 年 5月、10 月。

“河長制”制度最大的亮點在於改變原來的“九龍治水”、“多頭管理”的 水環境治理模式,而將責任落實到各級河長。同時,加強聯防、聯控對跨區 域的河湖,明確管理責任。

地方黨政一把手擔任總河長或者河長,有利於調動行政資源,對不認真履責 的人嚴格追責,有利於讓急需解決的水環境問題以最短的時間得到有效解決, 也可加快治理專案審批流程。

技術要素-“水專項”儲備核心技術

岸上和水下技術綜合應對“三源污染”

水環境污染源可解析細分為:點源污染、面源污染和內源污染。各種污染源 概念或有交叉,但整體成為水環境污染的源頭集合。水環境污染的最大特點 就是污染成因複雜、來源廣泛,治理措施涉及面廣。水環境治理的核心在於 政府監管下對工業、農業、生活污染源頭的把控,同時配合水環境治理工程。 只有採取全面的措施,水環境治理才能取得有效的效果。

點源污染:來源於沿岸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工業廢水來自於工業企業,一 方面由於管網鋪設不全面導致漏排,另一方面由於企業誠信、政府執法問題 導致偷排。生活污水源自于沿岸居民,對於城市內河,多由管道不合理鋪設 所致,對於流域水體,是由沿岸大多為農村地區,居民分佈較散,基礎設施 不健全所致。

面源污染:對於城市內河,多由於雨水或雨汙管道不健全所致,對於流域水 體,多源自於畜禽養殖污染和種植業污染,同時耕地、水土流失以及農藥化 肥污染也有責任。

內源污染:多年污染沉澱淤積,河道底部形成厚度不等、成分複雜的黑臭淤泥狀污染底泥,構成河道的重要內源污染。

針對“三源污染”,水環境綜合治理要將岸上技術與水下技術結合,針對不 同河流、湖泊實際情況採取優化應用方式。

“水專項”科研攻關早已開始

根據《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 年)》設立的十六 個重大科技專項之一,國家早在 2007 年就開始籌備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 技重大專項(水專項),是落實生態文明建設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內 容之一。

水專項是一項重大的科技公關課題,各大科研院所均發揮重要作用,對水環 境“管理-監測-治理”的關鍵技術進行研究與公關,極大的加強了水環境核 心技術儲備,為後續治理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水專項精心設計,循序漸進,將分三個階段進行組織實施,水專項是建國以 來投資最大的水環境污染治理科技專案,總經費概算三百多億元。

2015 年,《水專項技術彙編》發佈,涵蓋重污染行業水污染控制技術、 農村農業污染控制技術、水體治理與修復技術、城鎮污染治理控制技術、飲 用水安全保障技術、監測與預警技術和管理技術七個領域,入選技術分別來 源于水專項下設的湖泊、河流、城市、飲用水、監控預警和政策六大主題。

水專項後半期(2016-2020 年)的任務佈局將進一步聚焦,按照國務院 批復的水專項實施方案確定的總體目標、技術路線、框架佈局,保持工作的 穩定性和連續性。在具體任務部署上,要聚焦在“三湖”、“三河”等重點 流域上。

水環境治理兩大風險:源頭控制和後端運營

當前的水環境 PPP 專案並不能徹底解決水環境污染問題: 水環境污染的最大特點就是污染成因複雜、來源廣泛,包括:工業廢水及廢 渣排放污染、農業及漁業生產污染、生活廢水及垃圾污染物污染、交通船運 污染等。污染來源廣泛,導致治理難度大大增加。因此,水環境治理一定要 對污染源頭進行控制,才能起到良好的治理效果。

樂晴智庫,行業深度研究

意見提出確保到 2018 年底前全面建立省、市、縣、鄉四級河長體系。各省 (自治區、直轄市)設立總河長,由黨委或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各省(自 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主要河湖設立河長,由省級負責同志擔任;各河 湖所在市、縣、鄉均分級分段設立河長,由同級負責同志擔任。縣級及以上 河長設置相應的“河長制”辦公室。

2016 年 12 月 14 日,水利部、環保部,發佈《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 實施方案,具體工作包括:確定河湖分級名錄、明確河長制辦公室、細化主 要任務、強化分類指導、明確工作進度。

把“河長制”的建立和落實情況納入正在開展的中央環保督察。在 2017 年 和 2018 年進行四次督導檢查,具體時間為 2017 年 5 月、10 月,2018 年 5月、10 月。

“河長制”制度最大的亮點在於改變原來的“九龍治水”、“多頭管理”的 水環境治理模式,而將責任落實到各級河長。同時,加強聯防、聯控對跨區 域的河湖,明確管理責任。

地方黨政一把手擔任總河長或者河長,有利於調動行政資源,對不認真履責 的人嚴格追責,有利於讓急需解決的水環境問題以最短的時間得到有效解決, 也可加快治理專案審批流程。

技術要素-“水專項”儲備核心技術

岸上和水下技術綜合應對“三源污染”

水環境污染源可解析細分為:點源污染、面源污染和內源污染。各種污染源 概念或有交叉,但整體成為水環境污染的源頭集合。水環境污染的最大特點 就是污染成因複雜、來源廣泛,治理措施涉及面廣。水環境治理的核心在於 政府監管下對工業、農業、生活污染源頭的把控,同時配合水環境治理工程。 只有採取全面的措施,水環境治理才能取得有效的效果。

點源污染:來源於沿岸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工業廢水來自於工業企業,一 方面由於管網鋪設不全面導致漏排,另一方面由於企業誠信、政府執法問題 導致偷排。生活污水源自于沿岸居民,對於城市內河,多由管道不合理鋪設 所致,對於流域水體,是由沿岸大多為農村地區,居民分佈較散,基礎設施 不健全所致。

面源污染:對於城市內河,多由於雨水或雨汙管道不健全所致,對於流域水 體,多源自於畜禽養殖污染和種植業污染,同時耕地、水土流失以及農藥化 肥污染也有責任。

內源污染:多年污染沉澱淤積,河道底部形成厚度不等、成分複雜的黑臭淤泥狀污染底泥,構成河道的重要內源污染。

針對“三源污染”,水環境綜合治理要將岸上技術與水下技術結合,針對不 同河流、湖泊實際情況採取優化應用方式。

“水專項”科研攻關早已開始

根據《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 年)》設立的十六 個重大科技專項之一,國家早在 2007 年就開始籌備水體污染控制與治理科 技重大專項(水專項),是落實生態文明建設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重要內 容之一。

水專項是一項重大的科技公關課題,各大科研院所均發揮重要作用,對水環 境“管理-監測-治理”的關鍵技術進行研究與公關,極大的加強了水環境核 心技術儲備,為後續治理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水專項精心設計,循序漸進,將分三個階段進行組織實施,水專項是建國以 來投資最大的水環境污染治理科技專案,總經費概算三百多億元。

2015 年,《水專項技術彙編》發佈,涵蓋重污染行業水污染控制技術、 農村農業污染控制技術、水體治理與修復技術、城鎮污染治理控制技術、飲 用水安全保障技術、監測與預警技術和管理技術七個領域,入選技術分別來 源于水專項下設的湖泊、河流、城市、飲用水、監控預警和政策六大主題。

水專項後半期(2016-2020 年)的任務佈局將進一步聚焦,按照國務院 批復的水專項實施方案確定的總體目標、技術路線、框架佈局,保持工作的 穩定性和連續性。在具體任務部署上,要聚焦在“三湖”、“三河”等重點 流域上。

水環境治理兩大風險:源頭控制和後端運營

當前的水環境 PPP 專案並不能徹底解決水環境污染問題: 水環境污染的最大特點就是污染成因複雜、來源廣泛,包括:工業廢水及廢 渣排放污染、農業及漁業生產污染、生活廢水及垃圾污染物污染、交通船運 污染等。污染來源廣泛,導致治理難度大大增加。因此,水環境治理一定要 對污染源頭進行控制,才能起到良好的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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