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軍企原董事長被繼任揭發 受賄為兒孫在京買房
(原標題:安徽軍工集團原董事長受賄為兒孫在京買房被繼任揭發)
(法制晚報記者洪雪吳潔實習生安東編輯吳潔)為孫子、為兒子在北京買房,母親過年、兒子在北京開公司、招待朋友都是要錢的理由。
深讀記者今日獲悉,安徽省阜陽市中院一審以受賄罪、貪污罪和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三罪並罰,判處張友仁有期徒刑12年6個月,並處罰金190萬元。
記者瞭解到,張友仁到案後,檢舉他人職務犯罪線索9件11人,
案發
接班人落馬
檢舉前任貪污受賄
深讀記者瞭解到,2014年7月15日,中紀委監察部網站發佈消息稱,安徽軍工集團原董事長張友仁被開除黨籍,收繳違紀所得,並按規定辦理停發基本養老金手續,
現年68歲的張友仁,1994年起任安徽省東風機械總廠廠長,2000年底至2010年,先後任安徽軍工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長、總經理、董事長。
2010年3月,張友仁退休,黃小虎繼任,成為安徽軍工集團董事長。
2013年1月,黃小虎因嚴重違紀違法被立案調查,後被法院以貪污罪、受賄罪等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9年。被查處期間,黃小虎檢舉了張友仁貪污、受賄的犯罪線索,
本該頤養天年的張友仁因接班人黃小虎的檢舉,最終落馬。
2013年9月,退休三年多的張友仁被阜陽市檢察院立案偵查。
黃小虎受審資料圖
中紀委通報前後兩任安徽軍工集團董事長被查
案情
安徽軍工集團原董事長
被控三宗罪收受700余萬
記者從判決書中獲悉,張友仁一案經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檢方指控,1994年至2013年,張友仁利用擔任東風機械廠廠長、安徽軍工集團副董事長、總經理、董事長及安徽軍工集團所屬企業董事長的職務便利,接受他人請托,在專案合作、工程招標、土地轉讓、設備採購等方面為請托人謀取利益,收受請托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約572萬余元,向他人索取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3.4萬元;單獨或夥同他人,以虛開、虛報發票等手段,侵吞國有財產共計人民幣195萬餘元。
侵吞國有財產共計人民幣195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