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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儲銀行泰安市分行普及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知識

金融業是國民經濟的大動脈。隨著國民金融財富不斷增長,消費者與金融機構聯繫日趨緊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已成為維護金融穩定的核心議題。金融消費者八大權益包括:

一、財產安全權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有權要求金融機構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二、知情權

金融消費者具有獲取真實資訊的權利,包括要求公開金融產品或金融服務一定資訊的權利和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真實、及時、準確、完整地獲得各類資訊的權利。

三、自主選擇權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選擇提供商品或服務的經營者,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選擇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且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四、公平交易權

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品質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五、依法求償權

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六、受教育權

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

有權獲取所需商品或者服務的相關知識和使用技能。

七、受尊重權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享有個人資訊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

八、資訊安全權

金融機構辦理個人儲蓄存款應遵循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有權拒絕非法查詢個人儲蓄存款,負有保護消費者個人資訊、有關資料等資訊安全的責任。

(孫啟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