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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載大貨車闖紅燈側翻砸死的哥 肇事司機今日受審

本報訊發生在去年10月17日、通州京塘路上的一起大貨車砸扁等候紅燈計程車的案件,

還讓很多市民記憶猶新。今天,肇事司機王成龍因被控交通肇事罪,在通州法院出庭受審。

當時的監控畫面中,在出事的紅綠燈週期裡一共出現了四輛車。受害人、計程車司機李某和一輛大貨車同時抵達京塘路姚辛莊村東口的路口,遇到紅燈,李某的計程車減速停車,而大貨車直闖了過去。接著,一輛跟在計程車後面的小轎車為了更靠近路口,

突然壓過實線,並線到了計程車左側車道上。

之前在這條車道上行駛的一輛滿載石塊的大貨車高速沖過來,突然發現並線過來的小轎車,司機緊急向右側打輪,車輛先是在路面上橫了過來,緊接著側翻,恰好躲過了違法並線的轎車,砸到了正等候紅燈的計程車,計程車瞬間被大量石塊掩埋。

公訴機關指控說,王成龍當時駕駛河北牌照的重型自卸貨車,為了躲避突然從右側車道併入的河北牌照的小轎車,

向右急打方向造成貨車側翻,貨車及車上所載石塊將計程車掩埋,司機李某當場死亡。經通州交通支隊認定,王成龍負事故主要責任,並道小轎車司機丁某負次要責任,死者李某無責任。

並線小客車司機丁某當時離開了現場,但是由於事件很快發酵,網上對他的斥責聲響成一片,他於次日前往交通隊說明了情況。按照交通肇事罪的構成要件,

在此類事故中,只有承擔事故主要責任的肇事方才會涉嫌刑事犯罪,次要責任一方雖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但並不涉及刑事犯罪。

“我挺對不起死者的。”庭上,王成龍說,在回答法庭和公訴人問題時,他承認,事發之後他本人沒賠償過死者家屬,也不知道家裡人賠過沒有。

“我那天是從順義運石頭去漷縣,車子應該裝12噸,但是那天裝了46噸。”他說,如果不超載,

老闆掙不到錢。王成龍自稱,他是第一次走這條路,一直跟著前邊的貨車。結果那輛車在變燈時闖過去了。

“我當時減速了,如果沒有小轎車並線,我能停下。”王成龍在庭上說。但是這個說法立即被公訴人指出“你在交通隊不是這麼說的,你說的是‘這個速度在路口停不住’。”

猶豫了幾秒鐘,王成龍囁嚅道:“我覺得應該能停……”按他的說法,當時的貨車時速“差不多26、27公里”,但是經過交管部門的鑒定,

真實車速應在36到48公里之間。

無論車速多少,王成龍都沒停住。“我突然發現有個小轎車並到我前邊,我趕緊猛踩刹車,又打輪。結果翻了。”

事發之後,王成龍沒有離開現場,後來向警方自首。

在王成龍肇事的那段時間中,北京接連發生了多起貨車奪命的交通事故,也引發了公眾對於貨車肇事的高度關注。

今天,王成龍在審理中表示認罪。公訴機關建議量刑為有期徒刑1年到1年半。

法院沒有當庭宣判。J060

法院沒有當庭宣判。J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