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今日開庭 7名被告人受審 直擊庭審現場
備受關注的“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迎來關鍵節點。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上午9時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陳文輝、鄭金鋒、黃進春、熊超、陳寶生、鄭賢聰、陳福地詐騙、侵犯公民個人資訊一案。
“徐玉玉被電信詐騙案”今開庭審理
山東省臨沂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陳文輝、鄭金鋒、黃進春、熊超、陳寶生、鄭賢聰、陳福地等人交叉結夥,通過網路購買學生資訊和公民購房資訊,分別在海南省海口市、江西省新餘市等地,
山東省臨沂市人民檢察院還指控,2016年6月至8月,被告人陳文輝通過騰訊QQ、支付寶等工具從杜天禹處購買非法獲取的山東省高考學生資訊10萬餘條,
2016年8月27日,被告人陳文輝、鄭賢聰通過新聞媒體得知徐玉玉被騙死亡後,分別到福建省安溪縣公安局、永春縣公安局投案。同年10月29日,被告人陳寶生到安溪縣公安局投案。
據公訴機關指控 七人被指控罪名是詐騙及侵犯公民個人資訊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陳文輝等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實施電信詐騙,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
除了徐玉玉外,這一團夥還詐騙了多名被害人,金額達數十萬之多。今天庭審全面對外公開,徐玉玉的爸爸參加此次庭審旁聽。
案件回顧:
高考錄取新生徐玉玉被騙走9900元後死亡引關注
2016年8月19日,山東省臨沂市羅莊區高考錄取新生徐玉玉被犯罪嫌疑人以發放助學金的名義,實施電信詐騙騙走9900元。案發後,徐玉玉與父親到公安機關報案,回家途中心臟驟停,
事後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原因分析報告認為,徐玉玉應系被詐騙後出現憂傷、焦慮、情緒壓抑等不良精神和心理因素的情況下發生心源性休克,行心肺復蘇後繼發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
△徐玉玉(資料圖)
案件發生後,公安部立即組織山東、福建等地公安機關開展偵查。經查明,此案為犯罪嫌疑人陳文輝、鄭金鋒、陳福地、熊超、鄭賢聰、黃進春等人所為。
公安部隨即發出A級通緝令通緝上述嫌疑人,至2016年8月29日,該案嫌疑人全部落網。
作案手段披露:通過網路購買學生資訊等
經審查,2016年7月初,犯罪嫌疑人陳文輝租住房屋,購買手機、手機卡、無線網卡等工具,從犯罪嫌疑人杜天禹手中購買五萬餘條山東省2016年高考考生資訊,雇傭鄭賢聰、黃進春冒充教育局工作人員以發放助學金名義對高考錄取學生實施電話詐騙。
其間,鄭金鋒又與陳文輝商議,由鄭金鋒負責提取詐騙所得贓款。在得到“得逞後抽成10%好處費”的約定後,鄭金鋒聯繫陳福地,由陳福地向鄭金鋒提供多張用於實施詐騙的銀行卡。
8月19日16時許,鄭賢聰撥打徐玉玉電話,騙取其銀行存款9900元。得手後,陳文輝隨即讓鄭金鋒在福建省泉州市取款,鄭金鋒隨後又指揮熊超將9900元提取。
官方重拳打擊電信網路詐騙 ATM轉帳24小時到賬
一系列電信網路詐騙案件的曝光引發社會關注,相關部門出重拳打擊犯罪。
201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工信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等六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防範和打擊電信網路詐騙犯罪的通告》。通告要求,凡是實施電信網路詐騙犯罪的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
通告要求,自2016年12月1日起,個人通過銀行自助櫃員機向非同名帳戶轉帳的,資金24小時後到賬。
通告要求,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獲取、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資訊。對洩露、買賣個人資訊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依法打擊。對互聯網上發佈的販賣資訊、軟體、木馬病毒等要及時監控、封堵、刪除,對相關網站和網路帳號要依法關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安部立即組織山東、福建等地公安機關開展偵查。經查明,此案為犯罪嫌疑人陳文輝、鄭金鋒、陳福地、熊超、鄭賢聰、黃進春等人所為。公安部隨即發出A級通緝令通緝上述嫌疑人,至2016年8月29日,該案嫌疑人全部落網。
作案手段披露:通過網路購買學生資訊等
經審查,2016年7月初,犯罪嫌疑人陳文輝租住房屋,購買手機、手機卡、無線網卡等工具,從犯罪嫌疑人杜天禹手中購買五萬餘條山東省2016年高考考生資訊,雇傭鄭賢聰、黃進春冒充教育局工作人員以發放助學金名義對高考錄取學生實施電話詐騙。
其間,鄭金鋒又與陳文輝商議,由鄭金鋒負責提取詐騙所得贓款。在得到“得逞後抽成10%好處費”的約定後,鄭金鋒聯繫陳福地,由陳福地向鄭金鋒提供多張用於實施詐騙的銀行卡。
8月19日16時許,鄭賢聰撥打徐玉玉電話,騙取其銀行存款9900元。得手後,陳文輝隨即讓鄭金鋒在福建省泉州市取款,鄭金鋒隨後又指揮熊超將9900元提取。
官方重拳打擊電信網路詐騙 ATM轉帳24小時到賬
一系列電信網路詐騙案件的曝光引發社會關注,相關部門出重拳打擊犯罪。
201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工信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等六部門聯合發佈《關於防範和打擊電信網路詐騙犯罪的通告》。通告要求,凡是實施電信網路詐騙犯罪的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
通告要求,自2016年12月1日起,個人通過銀行自助櫃員機向非同名帳戶轉帳的,資金24小時後到賬。
通告要求,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獲取、非法出售、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資訊。對洩露、買賣個人資訊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依法打擊。對互聯網上發佈的販賣資訊、軟體、木馬病毒等要及時監控、封堵、刪除,對相關網站和網路帳號要依法關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