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受國內外網友一致力挺的四個字是什麼?
“‘長臂管轄’並不是發言人的即興發揮,而是採用了外交部有關司局提供的相關資料中的說法。
我們注意到,所謂“長臂管轄”,其實是源自美國的一個法律用語。
美國司法長期奉行的“長臂管轄權”(Long Arm Jurisdiction),是指“當被告人的住所不在法院地州,但和該州有某種最低聯繫,而且所提權利要求的產生已和這種聯繫有關時,就該項權利要求而言,該州對於該被告人具有屬人管轄權,可以在州外對被告人發出傳票”。
這段聽上去非常拗口的法律解釋,
“長臂管轄”理論原本只在美國國內適用,後來美國為維護本國在海外利益,不斷對其進行擴大解釋以確立其所謂管轄的正當性,使其司法部門能“伸長手臂”,對付跨國公司和海外企業,這給美國當“世界員警”提供了更多藉口。
因此,當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對美方的“長臂管轄”予以正面回擊時,
對這個詞,國外網友也感同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