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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歲非遺傳承人製造“古火”煙花獲刑風波

▲出事後,楊風申老人因行動不便已很少出門。新京報記者 宋超 攝

楊風申今年79歲。作為河北省趙縣南楊家莊村五道古火會的會頭,他是“省級非遺傳承人”。去年2月19日,他在制作古火會上需要燃放的煙花時,被警方拘留,後被法院以非法製造爆炸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

楊風申覺得自己冤枉,製作了20年煙花,從來不知道這會違法。他提起了上訴,目前還在焦急等待二審的結果。

因為身體原因,楊風申被取保候審,窩在家裡的他並不知道,

此事已在社會上引起了廣泛爭議。

有評論認為,楊風申事件反映了古老民俗文化與現代秩序之間的衝突。法律和傳統民俗活動應找到一條既確保安全又成全文化的路徑,實現應有的互洽。

入選省遺的“五道古火會”

6月25日,河北趙縣南楊家莊村烈日當頭。79歲的楊風申坐在自家宅院,略顯粗大的舊T恤塞進皺巴巴的粗腿褲裡,腰帶紮得周周正正。

楊風申個頭不高,

光頭,額頭上皺紋很深。

和大部分上了年紀的村民一樣,楊風申小學文化,不太識字,大半輩子務農為生。

村民們說,在種地上,楊風申沒有特別的過人之處。 但自從1996年擔任村裡五道古火會的會頭以來,楊風申算是村裡有影響的人物,他主持操辦了村裡近20年來最盛大的古火會活動。

每年元宵節,位於趙縣縣城東約5公里的南楊家莊村都要舉辦“五道古火會”,在這一天,全村及周邊村子的鄉親們白天來此趕廟會,

晚上焚香祭拜、燃放煙火,表達祈求五穀豐登、國泰民安的願望。

據當地文化部門考證,五道古火會已在南楊家莊村流傳了幾百年,近些年不但沒有消亡,反而一年比一年鮮活生動。

▲“五道古火會”現場。翻拍自楊風申家相冊

當地老人們說,“五道古火會”有多種說法,比較主流的一種傳說是,“五道古火會”是為了紀念一位五道將軍,五道將軍是陰司的大神,掌管人的生死榮祿。他還有監督閻王判案的權力,甚至可以代替閻王決定人的壽限。傳說中的五道將軍頗有正義感和同情心,

留下眾多救助弱者、成人之美的佳話。所以老百姓喜歡他、信仰他,建廟奉祀他。

按當地村民的描述,每年元宵節晚上八點左右,一盞五角星狀的燈籠亮起來,上書八個大字“千年古火,永放異彩”。這就是燃放焰火的號令燈,由會頭楊風申執掌。號令燈行進到哪裡,哪裡的焰火就開始燃放。楊風申執著號令燈緩緩前行,而在它的停留處,炮聲驟響、禮花飛騰。

“有的如菊花綻放、有的似玉樹臨風,有的像流光溢彩的瀑布垂下,有的若鋼花飛濺灑滿天際,給人帶來無限驚喜。”有當地文人曾如此描述古火會勝景,“壓軸戲是燃放生肖焰火,肚子裡裝滿鞭炮的紙牛,在經久不息的爆竹聲後,一團火焰騰空而起,將焰火表演推向高☆禁☆潮。”

2011年,“五道古火會”被列入河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楊風申也成為省級非遺傳承人。

▲楊風申的非遺傳承人證書及相關報導。新京報記者 宋超 攝

河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相關負責人向新京報記者表示,當時對該專案認定時,考慮到了火藥製作有一定的危險性,但火藥製作只是整個民俗活動的一個組成部分,該項目在當地的民俗社會作用是主要價值所在,所以其所屬類別為民俗類而不是傳統技藝類。並且該專案之所以能夠一直傳承至今,在確保安全方面也有一定的自控和防範措施。

楊風申說,每年從正月初五開始,他就開始為一年一度的古火會忙起來。在各種準備活動中,最重要的是他親手制作古火會所需的煙花。自製煙花,這是一項村裡流傳幾百年的技藝,古火會的重頭戲就在這自製的煙花上。

按照流傳下來的規矩,除了會頭楊風申外,村裡其他人都不知道製作煙花藥的配方。

對於楊風申來說,煙花是古方配置的,市場上買不到,只能自己配製,以硝、鐵、硫磺為主。

在當上會頭之前,他也只是一個參加古火會的積極分子,古火會準備期間經常幫老會頭杜老命跑跑腿。“有一年,杜老命配製煙花時,讓我過去幫忙,邊看邊做,我就學會了怎麼做。”楊風申說。

1996年,師傅杜老命去世。楊風申年近60歲,他順理成章地接過老會頭的班,成為古火會建國後的第四代傳人。

“犯事”

為古火會自製煙花,這是一項讓楊風申自豪的技藝,因為這項技藝,他成為了省級非遺傳承人。也是因為這項技藝,讓他“犯了事”。

楊風申還記得一年前被警方帶走時的情景。

當天是2016年2月19日,農曆正月十二,三天后就是元宵節。

當時,在村裡的一間閒置空院裡,楊風申帶著幾個村民製作“五道古火會”所需的煙花。一種叫“梨花瓶”的煙花成品已製作了200多個。

南楊家莊村村子不大,400多戶近2000人,村民以楊姓為主,年輕人大多對製作煙花興趣不大,來幫忙做煙花的都是過了60歲的老人。

按程式,楊風申會獨自利用原料配製出煙花藥,其他人將配製好的煙花藥裝進“梨花瓶”,再用黏土封好。

65歲的古火會副會長楊廣勝當時在現場幫忙,楊廣勝說,下午3點左右,製作煙花藥的院子裡來了幾個員警。村民們被員警告知,有人匿名舉報村裡有人組織非法製造爆炸物。

當天,楊風申和楊廣勝被趙縣公安局刑事拘留。近20天后,楊廣勝獲釋,楊風申被取保候審。2017年1月4日,趙縣人民檢察院以楊風申涉嫌非法製造爆炸物罪,向趙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祖輩傳下來的東西,一直這麼做,怎麼突然就違法了?”楊風申說,這個事他到現在都不理解。

楊風申也不理解涉嫌非法製造爆炸物的指控,在他看來,他製作的“梨花瓶”並不會爆炸,以前古火會上用這種方法製作的煙花從沒發生過爆炸事故。

楊風申解釋, “梨花瓶”主體是厚紙筒,製作時中間裝上一定量的煙花藥後,兩端用黏土封住,其中上面一端黏土蓋上留個小指頭大小的小洞,遷入導火線後用質地較軟的紙團堵住小洞。黏土變幹變硬後即可燃放,當煙花藥被點燃後,就會把紙團從洞口沖出,緊接著連續的煙花就從洞口噴射出來。

▲製作煙花的火藥原料已被公安部門沒收,剩下作梨花瓶的紙筒堆在院子牆腳。新京報記者 宋超 攝

“有可能出現意外情況,比如煙花燃燒太快,導致紙筒內部煙花的衝力過大,因為黏土蓋上有泄火口,因此最多也只會把黏土蓋衝破。怎麼會爆炸呢?”楊風申說,按照他多年的經驗,他認為連這種意外也不具有危險性。

村裡90歲的杜東喜也不認為這種煙花會爆炸,他比劃著一米高的樣子說,他從那麼大時就參加村裡的古火會,從來沒出過事。

6月15日,談及古火會自製煙花的安全性問題,村支部書記楊銀立認為還是有安全隱患。“古火會上發生過幾次事故,村裡人都知道的。”楊銀立說,最嚴重的一次是1980年左右,有人玩煙花時沖到一個村民的眼睛,後來那只眼睛瞎了。

楊銀立說,1980年左右時還出過一個較危險的情況,就是一個“梨花瓶”突然沖到高空,在煙花還在噴射中時,差點落到人身上,但幸好後來沒傷到人。

“爆炸事故倒是沒發生過,但也不能保證不會出安全事故。一般來說,舉行大型活動上級政府及公安機關很注重公共安全問題,之前每年舉行古火會期間,轄區派出所都會來人監督檢查,以防出現安全事故。”楊銀立說。

“古火,古就是古老的意思嘛,古火肯定與現代煙花不一樣。”趙縣文化館館長張金禮前些年每年都參加古火會。他介紹,五道古火會完整來講實際上是古火廟會,是白天廟會和晚上煙花會的結合。周邊村莊不少廟會上也會燃放市場上購買的煙花,但沒有像南楊家莊村如此別具特色的古火會,正因此才將古火會申請為民俗類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案,以便保護和傳承。

張金禮說,古火會上自製煙花分兩種,一種是梨花瓶,擺成一定陣勢燃放時非常“氣派”。另一種是煙花架子,由村民先用紙、竹子等工具製作出一個藝術造型,在其上配上相應特色煙花,燃放時達到煙花與造型互相映襯的效果,比如古火會上比較有名的“葡萄架”,架上的每一粒葡萄,在燃放時發出紫藍色的焰火,像一串串熟透了的紫葡萄。

對於楊風申來說,煙花是古方配置的,市場上買不到,只能自己配製。 “沒這種手藝,就沒法噴出那種火花的效果。”

一審

年近八旬的非遺傳承人捲入了一場他完全不懂的刑事案件中。在多次問訊中,他也只能反復向公安人員如實講明歷年製作煙花的情況。而複雜的法律問題則交給其子女幫忙聘請的律師。

2017年4月20日,趙縣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17]冀0133刑初4號)下達。

該判決書顯示,經趙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2月19日,被告人楊風申因該村過廟會,組織部分村民在該村居民區非法製造煙花藥被舉報。公安幹警當場查獲用於製造“梨花瓶”的煙火藥15千克、“梨花瓶”成品200個(每個瓶內藥量約為1.46千克)以及其他原料和工具。經鑒定,查獲的煙火藥具有爆燃性。趙縣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楊風申已構成非法製造爆炸物罪,依法應追究刑事責任。

楊風申的辯護律師楊昱為楊風申做了罪輕辯護。楊昱說,200個成品“梨花瓶”內的煙火藥不屬於刑法意義上的爆炸物,被告人不存在在人員集中區域製造爆炸物,被告人製作煙火藥不是為了出售牟利或者出於其他違法目的,而是為在舉辦“五道古火會”時進行燃放。被告人楊風申主觀惡性較小,只是由於文化水準不高,觸犯了刑法。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犯罪時已年滿七十五周歲,不具有社會危害性,應對被告人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趙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楊風申違反國家爆炸物管理法律法規,未經有關部門批准,在楊家莊村居民區非法製作煙火藥15千克以上,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製造爆炸物罪,情節嚴重,應予懲處。同時法院也採納辯護律師因主觀惡性較小,應對被告人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意見。

2017年4月20日,趙縣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楊風申犯非法製造爆炸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

楊風申不服判決,上訴至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

趙縣公安局城關分局相關負責人和趙縣法院相關工作人員均婉拒了記者的採訪,他們表示,該案已進入石家莊市中院二審階段,應以中院判決為准。

6月16日,趙縣安監局危化科相關負責人回應稱,煙花爆竹的生產必須由有生產資質的廠家生產,任何個人均不得生產,個人只能從正規管道購買。而一旦個人私自生產而涉及到定案定刑方面的事務,均由公安和法院處理。

楊風申是否可由安監部門發放生產許可證呢?這位負責人稱,縣安監局沒有發放煙花爆竹生產許可證的許可權,只有省安監局才有,且生產許可證只針對企業,個人不可能獲得生產許可,因此這位非遺傳承人不可能從安監部門獲得生產許可。

安全與民俗的衝突

楊風申案被媒體報導後,引發網友熱議。一部分網友認為法院判決冷冰冰,沒有人性溫度和常識。有網友稱,“照這麼下去非物質文化遺產怎麼傳續後代,這法律是在保護非遺,還是在害非遺?”

認同法院判決的網友則表示“楊風申被判刑與非遺傳承人的身份無關,刑法不能因為他是非遺傳承人就認為他在居民區製作火藥對他人不會造成危險。”

楊風申的辯護律師楊昱認為,由於製作工序中煙花的不可替代性,非遺專案傳承人必須親自製作煙花,這又與現行的法律相衝突。雖有衝突,但其實並不存在不可克服的矛盾。因為衝突之處僅在於欠缺一個資質或許可,如果楊風申取得製作煙花爆竹的資質,或事先找相關部門備案後得到製作許可,就不存在非法製造爆炸物罪這一問題了。

楊昱舉例說,浙江溫州市泰順縣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案“藥發木偶戲”也曾遇到類似問題。2008年5月,該項目傳承人周爾祿“因涉嫌非法製造爆炸物”被刑事拘留後,縣政府立即召開協調會,認為其行為是為了搶救非物質文化遺產需要,主觀無犯罪故意,且沒有造成社會危害,可依法免除或從輕處罰。之後,法院一審判決周爾祿免予刑事處罰。

此案也引發律師界的一些討論。部分律師贊同楊昱的觀點,認為楊風申沒有觸犯刑法,而只是違反了相應的行政管理法。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斯偉江律師認為對非遺傳承人判刑是機械執法。斯偉江說,這個村在廟會期間製作煙花已有數百上千年歷史,而之前沒有人告訴這位非遺傳承人會涉及違法,等其被舉報後被抓並判刑的做法就存在問題了。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何兵認為此案入刑並無不當。何兵說,民間非法製造煙花,造成重大事故屢見不鮮。楊風申在居民區非法製造煙花藥對居民構成危險。製造煙火藥數量超過入罪起點,屬犯罪既遂。當然,考慮楊風申無主觀惡意,且年齡超過75周歲,法院在判決時應減輕處罰,可處緩刑。

光明網一篇《正視傳統文化與現代秩序的衝突》的評論稱,非遺傳承人因傳承非遺而獲刑,看起來只是一個個體不知法不懂法的偶發性事件,實際上反映的是一些古老民俗文化與現代秩序發生的激烈衝突。法律和傳統民俗活動應減少相互的抵觸和衝突,找到一條既確保安全又成全文化的路徑,實現應有的互洽。法律不妨給民俗文化一個出口。

河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也就楊風申一事發出了一份官方說明。希望國家在非遺保護工作中,儘快出臺涉及到火藥這一危爆物品的具體適用法律解釋,確保非遺保護工作有法可依。

等待

不出意外的話,再過半個月左右,法院二審判決的結果就會出來。

2016年元宵節,楊風申在拘留所度過。五道古火會的煙花燃放活動取消,這是該村村民記憶中第一次沒有燃放自製煙花。

2017年元宵節,楊風申躺在家中床上度過。“古火會”煙花燃放環節繼續取消。

村支部書記楊銀立告訴記者,在出事後的兩個元宵節,當地公安機關加強對燃放煙花爆竹大型活動的監管和整治,古火會也不敢再組織燃放煙花的活動了。

南楊家莊村的多名村民也表示,這兩年的古火廟會沒有以前熱鬧了。“不放煙花的古火會,還能叫古火會嗎?”

雖然就住在村裡,但近一年多來,河北趙縣南楊家莊村的村民們已很難看到楊風申。

現在除了睡覺,楊風申在大部分時間裡靠在沙發上看電視。每天早上6、7點起床,就開始看電視,一直看到晚上10點多。想外出晃悠時,就在自己小院裡轉上幾步。

▲每天,楊風申老人在家中院子裡拄著拐杖走幾圈。新京報記者 宋超 攝

“其實他心裡壓力大得很,圍著電視看只是打發時間。”在楊風申的老伴看來,楊風申以前愛幹紅紅火火的事,不嫌麻煩,而"犯事"後,怕被村裡人說閒話,再也不願出門,只能成天干窩在家裡。

楊風申的小兒子說,父親不願出門的另一個原因是身體不好。 在去年被警方拘留時,楊風申血壓一度升高至190,就在拘留所裡輸液。“連續輸了四天藥後,那裡的護士跟我們說,血壓降不下來,要趕快把人搞走。”幾個兒女看老人身體實在太差,趕快申請辦理取保候審。

之後,腰腿上面的老毛病也開始越犯越厲害。近一年多時間裡,楊風申走路只能拄著拐杖,走個幾十米就不行了。2017年4月在當地縣醫院被診斷為腰椎間盤突出合併椎管狹窄,因為病人年齡太大,醫生建議休息加吃藥的保守治療。

“出事以後只能安慰他說,我們全家以後繼續支持老頭子。”楊風申的小兒子說,現在大家都在等二審的結果,只能希望老父親身體挺住,並能儘快擺脫這場法律風波。

新京報記者宋超 編輯胡傑

有的像流光溢彩的瀑布垂下,有的若鋼花飛濺灑滿天際,給人帶來無限驚喜。”有當地文人曾如此描述古火會勝景,“壓軸戲是燃放生肖焰火,肚子裡裝滿鞭炮的紙牛,在經久不息的爆竹聲後,一團火焰騰空而起,將焰火表演推向高☆禁☆潮。”

2011年,“五道古火會”被列入河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楊風申也成為省級非遺傳承人。

▲楊風申的非遺傳承人證書及相關報導。新京報記者 宋超 攝

河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相關負責人向新京報記者表示,當時對該專案認定時,考慮到了火藥製作有一定的危險性,但火藥製作只是整個民俗活動的一個組成部分,該項目在當地的民俗社會作用是主要價值所在,所以其所屬類別為民俗類而不是傳統技藝類。並且該專案之所以能夠一直傳承至今,在確保安全方面也有一定的自控和防範措施。

楊風申說,每年從正月初五開始,他就開始為一年一度的古火會忙起來。在各種準備活動中,最重要的是他親手制作古火會所需的煙花。自製煙花,這是一項村裡流傳幾百年的技藝,古火會的重頭戲就在這自製的煙花上。

按照流傳下來的規矩,除了會頭楊風申外,村裡其他人都不知道製作煙花藥的配方。

對於楊風申來說,煙花是古方配置的,市場上買不到,只能自己配製,以硝、鐵、硫磺為主。

在當上會頭之前,他也只是一個參加古火會的積極分子,古火會準備期間經常幫老會頭杜老命跑跑腿。“有一年,杜老命配製煙花時,讓我過去幫忙,邊看邊做,我就學會了怎麼做。”楊風申說。

1996年,師傅杜老命去世。楊風申年近60歲,他順理成章地接過老會頭的班,成為古火會建國後的第四代傳人。

“犯事”

為古火會自製煙花,這是一項讓楊風申自豪的技藝,因為這項技藝,他成為了省級非遺傳承人。也是因為這項技藝,讓他“犯了事”。

楊風申還記得一年前被警方帶走時的情景。

當天是2016年2月19日,農曆正月十二,三天后就是元宵節。

當時,在村裡的一間閒置空院裡,楊風申帶著幾個村民製作“五道古火會”所需的煙花。一種叫“梨花瓶”的煙花成品已製作了200多個。

南楊家莊村村子不大,400多戶近2000人,村民以楊姓為主,年輕人大多對製作煙花興趣不大,來幫忙做煙花的都是過了60歲的老人。

按程式,楊風申會獨自利用原料配製出煙花藥,其他人將配製好的煙花藥裝進“梨花瓶”,再用黏土封好。

65歲的古火會副會長楊廣勝當時在現場幫忙,楊廣勝說,下午3點左右,製作煙花藥的院子裡來了幾個員警。村民們被員警告知,有人匿名舉報村裡有人組織非法製造爆炸物。

當天,楊風申和楊廣勝被趙縣公安局刑事拘留。近20天后,楊廣勝獲釋,楊風申被取保候審。2017年1月4日,趙縣人民檢察院以楊風申涉嫌非法製造爆炸物罪,向趙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祖輩傳下來的東西,一直這麼做,怎麼突然就違法了?”楊風申說,這個事他到現在都不理解。

楊風申也不理解涉嫌非法製造爆炸物的指控,在他看來,他製作的“梨花瓶”並不會爆炸,以前古火會上用這種方法製作的煙花從沒發生過爆炸事故。

楊風申解釋, “梨花瓶”主體是厚紙筒,製作時中間裝上一定量的煙花藥後,兩端用黏土封住,其中上面一端黏土蓋上留個小指頭大小的小洞,遷入導火線後用質地較軟的紙團堵住小洞。黏土變幹變硬後即可燃放,當煙花藥被點燃後,就會把紙團從洞口沖出,緊接著連續的煙花就從洞口噴射出來。

▲製作煙花的火藥原料已被公安部門沒收,剩下作梨花瓶的紙筒堆在院子牆腳。新京報記者 宋超 攝

“有可能出現意外情況,比如煙花燃燒太快,導致紙筒內部煙花的衝力過大,因為黏土蓋上有泄火口,因此最多也只會把黏土蓋衝破。怎麼會爆炸呢?”楊風申說,按照他多年的經驗,他認為連這種意外也不具有危險性。

村裡90歲的杜東喜也不認為這種煙花會爆炸,他比劃著一米高的樣子說,他從那麼大時就參加村裡的古火會,從來沒出過事。

6月15日,談及古火會自製煙花的安全性問題,村支部書記楊銀立認為還是有安全隱患。“古火會上發生過幾次事故,村裡人都知道的。”楊銀立說,最嚴重的一次是1980年左右,有人玩煙花時沖到一個村民的眼睛,後來那只眼睛瞎了。

楊銀立說,1980年左右時還出過一個較危險的情況,就是一個“梨花瓶”突然沖到高空,在煙花還在噴射中時,差點落到人身上,但幸好後來沒傷到人。

“爆炸事故倒是沒發生過,但也不能保證不會出安全事故。一般來說,舉行大型活動上級政府及公安機關很注重公共安全問題,之前每年舉行古火會期間,轄區派出所都會來人監督檢查,以防出現安全事故。”楊銀立說。

“古火,古就是古老的意思嘛,古火肯定與現代煙花不一樣。”趙縣文化館館長張金禮前些年每年都參加古火會。他介紹,五道古火會完整來講實際上是古火廟會,是白天廟會和晚上煙花會的結合。周邊村莊不少廟會上也會燃放市場上購買的煙花,但沒有像南楊家莊村如此別具特色的古火會,正因此才將古火會申請為民俗類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案,以便保護和傳承。

張金禮說,古火會上自製煙花分兩種,一種是梨花瓶,擺成一定陣勢燃放時非常“氣派”。另一種是煙花架子,由村民先用紙、竹子等工具製作出一個藝術造型,在其上配上相應特色煙花,燃放時達到煙花與造型互相映襯的效果,比如古火會上比較有名的“葡萄架”,架上的每一粒葡萄,在燃放時發出紫藍色的焰火,像一串串熟透了的紫葡萄。

對於楊風申來說,煙花是古方配置的,市場上買不到,只能自己配製。 “沒這種手藝,就沒法噴出那種火花的效果。”

一審

年近八旬的非遺傳承人捲入了一場他完全不懂的刑事案件中。在多次問訊中,他也只能反復向公安人員如實講明歷年製作煙花的情況。而複雜的法律問題則交給其子女幫忙聘請的律師。

2017年4月20日,趙縣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17]冀0133刑初4號)下達。

該判決書顯示,經趙縣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2月19日,被告人楊風申因該村過廟會,組織部分村民在該村居民區非法製造煙花藥被舉報。公安幹警當場查獲用於製造“梨花瓶”的煙火藥15千克、“梨花瓶”成品200個(每個瓶內藥量約為1.46千克)以及其他原料和工具。經鑒定,查獲的煙火藥具有爆燃性。趙縣人民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楊風申已構成非法製造爆炸物罪,依法應追究刑事責任。

楊風申的辯護律師楊昱為楊風申做了罪輕辯護。楊昱說,200個成品“梨花瓶”內的煙火藥不屬於刑法意義上的爆炸物,被告人不存在在人員集中區域製造爆炸物,被告人製作煙火藥不是為了出售牟利或者出於其他違法目的,而是為在舉辦“五道古火會”時進行燃放。被告人楊風申主觀惡性較小,只是由於文化水準不高,觸犯了刑法。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犯罪時已年滿七十五周歲,不具有社會危害性,應對被告人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趙縣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楊風申違反國家爆炸物管理法律法規,未經有關部門批准,在楊家莊村居民區非法製作煙火藥15千克以上,其行為已構成非法製造爆炸物罪,情節嚴重,應予懲處。同時法院也採納辯護律師因主觀惡性較小,應對被告人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意見。

2017年4月20日,趙縣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楊風申犯非法製造爆炸物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

楊風申不服判決,上訴至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

趙縣公安局城關分局相關負責人和趙縣法院相關工作人員均婉拒了記者的採訪,他們表示,該案已進入石家莊市中院二審階段,應以中院判決為准。

6月16日,趙縣安監局危化科相關負責人回應稱,煙花爆竹的生產必須由有生產資質的廠家生產,任何個人均不得生產,個人只能從正規管道購買。而一旦個人私自生產而涉及到定案定刑方面的事務,均由公安和法院處理。

楊風申是否可由安監部門發放生產許可證呢?這位負責人稱,縣安監局沒有發放煙花爆竹生產許可證的許可權,只有省安監局才有,且生產許可證只針對企業,個人不可能獲得生產許可,因此這位非遺傳承人不可能從安監部門獲得生產許可。

安全與民俗的衝突

楊風申案被媒體報導後,引發網友熱議。一部分網友認為法院判決冷冰冰,沒有人性溫度和常識。有網友稱,“照這麼下去非物質文化遺產怎麼傳續後代,這法律是在保護非遺,還是在害非遺?”

認同法院判決的網友則表示“楊風申被判刑與非遺傳承人的身份無關,刑法不能因為他是非遺傳承人就認為他在居民區製作火藥對他人不會造成危險。”

楊風申的辯護律師楊昱認為,由於製作工序中煙花的不可替代性,非遺專案傳承人必須親自製作煙花,這又與現行的法律相衝突。雖有衝突,但其實並不存在不可克服的矛盾。因為衝突之處僅在於欠缺一個資質或許可,如果楊風申取得製作煙花爆竹的資質,或事先找相關部門備案後得到製作許可,就不存在非法製造爆炸物罪這一問題了。

楊昱舉例說,浙江溫州市泰順縣的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案“藥發木偶戲”也曾遇到類似問題。2008年5月,該項目傳承人周爾祿“因涉嫌非法製造爆炸物”被刑事拘留後,縣政府立即召開協調會,認為其行為是為了搶救非物質文化遺產需要,主觀無犯罪故意,且沒有造成社會危害,可依法免除或從輕處罰。之後,法院一審判決周爾祿免予刑事處罰。

此案也引發律師界的一些討論。部分律師贊同楊昱的觀點,認為楊風申沒有觸犯刑法,而只是違反了相應的行政管理法。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斯偉江律師認為對非遺傳承人判刑是機械執法。斯偉江說,這個村在廟會期間製作煙花已有數百上千年歷史,而之前沒有人告訴這位非遺傳承人會涉及違法,等其被舉報後被抓並判刑的做法就存在問題了。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何兵認為此案入刑並無不當。何兵說,民間非法製造煙花,造成重大事故屢見不鮮。楊風申在居民區非法製造煙花藥對居民構成危險。製造煙火藥數量超過入罪起點,屬犯罪既遂。當然,考慮楊風申無主觀惡意,且年齡超過75周歲,法院在判決時應減輕處罰,可處緩刑。

光明網一篇《正視傳統文化與現代秩序的衝突》的評論稱,非遺傳承人因傳承非遺而獲刑,看起來只是一個個體不知法不懂法的偶發性事件,實際上反映的是一些古老民俗文化與現代秩序發生的激烈衝突。法律和傳統民俗活動應減少相互的抵觸和衝突,找到一條既確保安全又成全文化的路徑,實現應有的互洽。法律不妨給民俗文化一個出口。

河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也就楊風申一事發出了一份官方說明。希望國家在非遺保護工作中,儘快出臺涉及到火藥這一危爆物品的具體適用法律解釋,確保非遺保護工作有法可依。

等待

不出意外的話,再過半個月左右,法院二審判決的結果就會出來。

2016年元宵節,楊風申在拘留所度過。五道古火會的煙花燃放活動取消,這是該村村民記憶中第一次沒有燃放自製煙花。

2017年元宵節,楊風申躺在家中床上度過。“古火會”煙花燃放環節繼續取消。

村支部書記楊銀立告訴記者,在出事後的兩個元宵節,當地公安機關加強對燃放煙花爆竹大型活動的監管和整治,古火會也不敢再組織燃放煙花的活動了。

南楊家莊村的多名村民也表示,這兩年的古火廟會沒有以前熱鬧了。“不放煙花的古火會,還能叫古火會嗎?”

雖然就住在村裡,但近一年多來,河北趙縣南楊家莊村的村民們已很難看到楊風申。

現在除了睡覺,楊風申在大部分時間裡靠在沙發上看電視。每天早上6、7點起床,就開始看電視,一直看到晚上10點多。想外出晃悠時,就在自己小院裡轉上幾步。

▲每天,楊風申老人在家中院子裡拄著拐杖走幾圈。新京報記者 宋超 攝

“其實他心裡壓力大得很,圍著電視看只是打發時間。”在楊風申的老伴看來,楊風申以前愛幹紅紅火火的事,不嫌麻煩,而"犯事"後,怕被村裡人說閒話,再也不願出門,只能成天干窩在家裡。

楊風申的小兒子說,父親不願出門的另一個原因是身體不好。 在去年被警方拘留時,楊風申血壓一度升高至190,就在拘留所裡輸液。“連續輸了四天藥後,那裡的護士跟我們說,血壓降不下來,要趕快把人搞走。”幾個兒女看老人身體實在太差,趕快申請辦理取保候審。

之後,腰腿上面的老毛病也開始越犯越厲害。近一年多時間裡,楊風申走路只能拄著拐杖,走個幾十米就不行了。2017年4月在當地縣醫院被診斷為腰椎間盤突出合併椎管狹窄,因為病人年齡太大,醫生建議休息加吃藥的保守治療。

“出事以後只能安慰他說,我們全家以後繼續支持老頭子。”楊風申的小兒子說,現在大家都在等二審的結果,只能希望老父親身體挺住,並能儘快擺脫這場法律風波。

新京報記者宋超 編輯胡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