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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真的!今天三明市區開展“機動車禮讓斑馬線”微直播,短短10分鐘就拍到這些畫面!

在現場,記者觀察發現,在短短的10分鐘內,有100輛機動車通過路口與行人發生交匯,有14輛車選擇了停車讓行,但有86輛車無視路口的斑馬線上行人,直接通行。

在採訪中,許多駕駛員認為,現在提倡以人為本,人的生命比什麼都重要,何況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車讓人”也有明確規定。因此,“車讓人”理所當然。

駕駛員:“應該這樣做,以人為本嘛,行人總是要有一個優先權,安全第一最重要,作為我們駕駛員,要體現文明駕駛,作為一個城市市民,

作為文明城市,更應該做到這一點。”

也有一些駕駛員表示,遇到人流量大或商業繁華路段,行人穿行斑馬線川流不息的情況,若是讓機動車駕駛員長時間停車避讓,也不現實。對此又當如何把握尺度呢?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梅列交警大隊副大隊長 黃建忠:“我們可以掌握一個原則,以經過你這個車道最後一名行人的背影為准。”

在所有交通參與者中,機動車相比于行人、自行車是強勢一方,理應承擔更多的禮讓義務。“車讓人”既是文明的底線,也是法律的強制要求。因此,開展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的交通違法專項整治活動,顯得十分必要,並且應當長期堅持、久久為功,讓廣大駕駛員養成“斑馬線禮讓行人”的文明自覺。

“車不讓人”有可能被罰100元扣3分

據介紹,僅今年上半年,三明市發生的因機動車遇人行橫道時未減速行駛或停車讓行導致的事故就達10起,傷7人,死亡4人。血淋淋的數字說明,一些駕駛員缺乏對生命的敬畏,與行人、自行車搶行,沒守住基本的文明底線。而一些地方交管部門執法偏松偏軟,覆蓋面不夠,讓一些司機存有僥倖心理,形成“破窗效應”。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梅列交警大隊相關負責人表示,

近期,我市將開展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專項整治活動,並有望形成常態化。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梅列交警大隊副大隊長 黃建忠:“接下來,我們有兩種措施來應對禮讓斑馬線的專項整治活動,一是我們在路檢路查過程中,發現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的行為,我們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對機動車行經斑馬線不減速,還有一個對行人正在通過斑馬線時,不停車讓行的違法行為,進行警告或罰款100元,記3分的處罰。第二,我們交警部門已經在一些路口設置了交通監控探頭,對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的違法行為,進行監控抓拍。”

對於這一做法,許多市民表示,這是一項得民心的好事,值得點贊。這位女士家住市政府附近,每天買菜都要經過梅嶺路與東新二路交叉路口,她希望機動車禮讓行人的行為能得到推廣,這樣城市才能變得更安全。

市民:“這是非常好的事情,如果說車能夠讓人,我們的交通秩序不是非常好嗎?”

其實,遵守公共秩序,養成“車讓人”的習慣,除了依靠處罰和監督,還必須從自覺入手。在我們身邊,這樣的現象屢見不鮮:等到綠燈亮、行人過斑馬線的時候,很多轉彎的車輛根本就沒有“讓行”意識,而是拼命地按喇叭,逼行人給車讓道。這是漠視社會公共安全,是對行人路權的極度不尊重。身在文明城,要做文明人。一座城市的靈魂不在於她建有多少豪華樓宇,擁有多少輛高檔轎車,而在於城市的內涵、細節。我們真心希望機動車在斑馬線前停車禮讓,司機主動揮手示意行人先走這一幕,在不久的三明城能蔚然成風。

不按規定禮讓行為具體是哪7項呢?

讓我們再來複習一下!

敲黑板:機動車經斑馬線7種情況要禮讓

1 當車輛行經人行橫道,行人步入斑馬線時,最靠近行人車道內的車輛必須禮讓行人;行人開始通過斑馬線,所在車道車輛和下一車道車輛必須讓行;行人到達中央綠化隔離帶或雙黃線,下一車道車輛必須讓行。

2

當車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應當停車讓行;道路中央有雙黃線或隔離欄,無綠化隔離帶,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必須讓行。

3 當車輛駛入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混行的窄路,行人步入斑馬線時,車輛必須停車讓行。

4

當車輛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及時避讓。

5

當道路兩側有綠化帶,行人走斑馬線還未穿過綠化帶時,緊貼綠化帶車道的車輛需要停車讓行;當行人走斑馬線已穿過綠化帶時,所有車道的車輛都必須停車讓行。

動圖

6 當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在行經交叉路口右轉彎時,右轉車輛必須讓行。動圖

7

當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行經交叉路口轉彎時,左轉車輛必須讓行。

動圖

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

應當停車讓行。

這不僅僅是一種文明行為,

更是法律義務!

擴散周知!

領導說了,

我們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對機動車行經斑馬線不減速,還有一個對行人正在通過斑馬線時,不停車讓行的違法行為,進行警告或罰款100元,記3分的處罰。第二,我們交警部門已經在一些路口設置了交通監控探頭,對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的違法行為,進行監控抓拍。”

對於這一做法,許多市民表示,這是一項得民心的好事,值得點贊。這位女士家住市政府附近,每天買菜都要經過梅嶺路與東新二路交叉路口,她希望機動車禮讓行人的行為能得到推廣,這樣城市才能變得更安全。

市民:“這是非常好的事情,如果說車能夠讓人,我們的交通秩序不是非常好嗎?”

其實,遵守公共秩序,養成“車讓人”的習慣,除了依靠處罰和監督,還必須從自覺入手。在我們身邊,這樣的現象屢見不鮮:等到綠燈亮、行人過斑馬線的時候,很多轉彎的車輛根本就沒有“讓行”意識,而是拼命地按喇叭,逼行人給車讓道。這是漠視社會公共安全,是對行人路權的極度不尊重。身在文明城,要做文明人。一座城市的靈魂不在於她建有多少豪華樓宇,擁有多少輛高檔轎車,而在於城市的內涵、細節。我們真心希望機動車在斑馬線前停車禮讓,司機主動揮手示意行人先走這一幕,在不久的三明城能蔚然成風。

不按規定禮讓行為具體是哪7項呢?

讓我們再來複習一下!

敲黑板:機動車經斑馬線7種情況要禮讓

1 當車輛行經人行橫道,行人步入斑馬線時,最靠近行人車道內的車輛必須禮讓行人;行人開始通過斑馬線,所在車道車輛和下一車道車輛必須讓行;行人到達中央綠化隔離帶或雙黃線,下一車道車輛必須讓行。

2

當車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應當停車讓行;道路中央有雙黃線或隔離欄,無綠化隔離帶,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必須讓行。

3 當車輛駛入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混行的窄路,行人步入斑馬線時,車輛必須停車讓行。

4

當車輛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及時避讓。

5

當道路兩側有綠化帶,行人走斑馬線還未穿過綠化帶時,緊貼綠化帶車道的車輛需要停車讓行;當行人走斑馬線已穿過綠化帶時,所有車道的車輛都必須停車讓行。

動圖

6 當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在行經交叉路口右轉彎時,右轉車輛必須讓行。動圖

7

當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行經交叉路口轉彎時,左轉車輛必須讓行。

動圖

機動車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

應當停車讓行。

這不僅僅是一種文明行為,

更是法律義務!

擴散周知!

領導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