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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歲的代替38歲的考試,你當監考瞎啊!

李婷年近四十,只有一張專科文憑,找工作屢屢碰壁。同學老張告訴她,最近江蘇省專升本成人高考即將舉行,可以通過關係幫她辦理報名手續。李婷決定報名試試。

不過看到考試科目,

竟然還有高數!從沒學過高數的李婷心裡涼了半截。

她垂頭喪氣地回到家,看到外甥女蘭蘭正在看電視劇。蘭蘭今年24歲,大學畢業不久,在無錫找了份工作,由於家在外地,一直住在李婷家。李婷心裡閃過一個念頭,笑眯眯地拉著蘭蘭坐到沙發上。

“蘭蘭,阿姨有件事情想拜託你。我要參加今年的成人高考,阿姨想讓你替我去。”

蘭蘭是個聽話的孩子,但從沒做過替人考試的事情,

萬一被發現了怎麼辦?她感到很為難。

李婷像是猜透了外甥女的心思,笑著說道:“如果被發現,那你就直接走出考場,大不了不考了唄!”

面對這樣的祈求,蘭蘭只好點頭答應。

第二天一早,蘭蘭來到教室門口排隊候考。鈴聲響起後,蘭蘭開始作答。“請各位考生將准考證及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聽到這句再熟悉不過的話,蘭蘭心裡感到從未有過的忐忑不安。

監考老師站在蘭蘭跟前,

對著她的臉看了又看,雖然說髮型一樣,臉也有些像,但90後的少女,怎麼也不像38歲的年紀!

圖:阿成

監考老師把這一情況報告給考務主任。面對質問,剛剛步入社會不久的蘭蘭很快承認了替考的事實。

公安機關迅速立案偵查,並將該起無錫首例代替考試案移送梁溪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代替考試罪是我國《刑法修正案(九)》新設立的罪名,為的是打擊在國家考試中作弊的行為。承辦檢察官認為,該案是否構成犯罪的關鍵在於此場考試的性質是否為“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我國《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中均未指明國家考試有哪些,而是授權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確定具體種類。為此,承辦檢察官和民警通過電話及走訪國家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無錫教育考試院,

搜集了數十份教育部檔,確定了由無錫教育考試院所承辦的“2016年江蘇省成人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為國家考試。

近日,經無錫市梁溪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李婷和朱小蘭分別被判處罰金一萬元。

承辦檢察官提醒,錯失一次考試不要緊,錯失了前程將追悔莫及!

(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