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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塔的你還在為學費頭疼?小編為你解讀助學貸款政策!

畢業啦!!要去上學?

可是

這都不是事兒,因為我們可以

金塔縣自2007年開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業務以來,金塔縣教育局嚴格執行上級政策,積極加強與國家開發銀行甘肅省分行的溝通、協調,助學貸款學生人數逐年增加。經過十年的努力,累計發放助學貸款4800多萬元,支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8602人次。

2017年,金塔縣教育局將落實上級要求,認真做好助學貸款工作,進一步擴大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受惠面,特別是加大對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的支持力度,大力促進教育公平和民生改善。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是指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生源地貸款為信用貸款,

不屬於捐贈式的無償資助,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擔還款責任。

1申請條件

借款學生必須滿足的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誠實守信,遵紀守法;

③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

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佈的為准)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④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共同借款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⑤經有權部門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家庭經濟收入不足以支付學生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⑥當年沒有獲得其他助學貸款。

共同借款人必須滿足的條件:

①原則上應為借款學生父母;

②如借款學生父母由於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可由借款學生其他近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

③如借款學生為孤兒,共同借款人則為其他法定監護人,或是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④共同借款人戶籍與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⑤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學生父母時,其年齡原則上在 25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

⑥未結清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高校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不能作為其他借款學生的共同借款人

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標準:

家庭經濟困難是指借款學生家庭所能獲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間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應優先支持:

①精准扶貧戶(精准扶貧戶家庭學生無需進行家庭經濟困難認定,可直接在資助中心辦理申貸手續)、農村特困戶和城鎮低保戶;

②孤兒及殘疾人家庭;

③遭受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

④家庭主要成員患有重大疾病;

⑤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

⑥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

⑦老、少、邊、窮及偏遠農村的家庭經濟困難家庭;

⑧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

2

申貸金額

申貸額度、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

(1)、貸款額度標準:

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不低於1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低於8000元的,貸款額度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確定;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高於8000元的,按照8000元確定。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不低於1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低於12000元的,貸款額度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確定;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高於12000元的,按照12000元確定。

(2)、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按學制加13年、最長不超過20年、最短6年確定。

3

申貸流程

高中預申請

高中預申請的範圍原則上是戶籍地與就學地相同且高三學年獲得國家助學金的高中應屆畢業生。對未獲得高三助學金但因家庭變故、自然災害等原因確需貸款的貧困學生也可以進行貸款預申請。跨區縣就讀的高中應屆畢業生以及已經成功辦理過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續貸學生暫不列入高中預申請範圍。高中預申請集中辦理時間為5月份。

申貸步驟

(1)學生線上註冊:學生登錄學生線上服務系統完成線上註冊。

(2)線上申請並匯出《申請表》:填寫或更新個人基本資訊、共同借款人資訊,提出貸款申請並匯出《申請表》。

(3)資格認定:學生或共同借款人持《申請表》前往高中或者村委會(居委會)或者鄉鎮(街道)民政部門中的任一單位進行家庭經濟困難認定。

(4)現場審查:首次貸款需要學生與溝通借款人一起攜帶所需材料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手續;申請續貸的,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攜帶所需材料即可。

(5)簽訂合同:材料審核通過後,縣級資助中心組織簽訂《借款合同》。

(6)錄入回執:學生持資助中心出具的《受理證明》到高校報到後,高校經辦老師在10月10日前錄入電子回執。

需要提交的材料

(1)、首次貸款需要材料:

學生及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戶籍所在縣級資助中心辦理,提供:

①借款學生與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及影本;

②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原件及影本;

③戶口名簿原件及影本(如果學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戶口上,需出示雙方戶口名簿原件);

④借款學生本人簽字的《申請表》原件(《申請表》上僅一個認定單位出具認定意見並加蓋公章)。

(2)、續貸需要材料:

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前往戶籍所在縣級資助中心辦理,提供:

①出示辦理人本人身份證原件;

②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簽字的《申請表》原件。

4

還貸流程

01

利息與本金

(1)在校就讀期間的利息由國家財政全額貼息。

(2)自畢業(或結業)當年起,開始償還助學貸款利息,還款日為每年的12月20日(最後一年為9月20日),遇節假日不順延。

(3)自畢業(或結業)第四年起,開始償還本金和利息,本金還款日與利息還款日相同。

(4)畢業後在還款期內繼續攻讀學位的,應及時向資助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供書面證明。審核通過後,在校就讀期間可以繼續享受財政貼息。

02

正常還款

(1)每年11月1日(最後一年為9月1日)以後,登錄學生線上服務系統www.csls.cdb.com.cn ,查詢當期還款額度。

(2)在11月1日到12月20日之間(最後一年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間),登錄支付寶www.alipay.com ,直接在指定帳戶內充值還款後使用“助學貸款還款”功能還款,也可以直接前往學生資助中心使用助學貸款專用POS刷卡還款。

03

提前還款

(1)借款學生每天都可以申請提前還款(特殊情況除外),系統將根據申請時間確定幸運的結息日和利息金額(利息計算到結息日)。

(2)提前還款可以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登錄學生線上服務系統申請還款。申請後儘快前往就近的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高校資助中心使用助學貸款專用POS刷卡還款或在支付寶帳戶內充值還款。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應優先支持:

①精准扶貧戶(精准扶貧戶家庭學生無需進行家庭經濟困難認定,可直接在資助中心辦理申貸手續)、農村特困戶和城鎮低保戶;

②孤兒及殘疾人家庭;

③遭受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無力負擔學生費用;

④家庭主要成員患有重大疾病;

⑤家庭主要收入創造者因故喪失勞動能力;

⑥無穩定收入的單親家庭;

⑦老、少、邊、窮及偏遠農村的家庭經濟困難家庭;

⑧父母雙方或一方失業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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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貸金額

申貸額度、期限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

(1)、貸款額度標準:

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不低於1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低於8000元的,貸款額度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確定;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高於8000元的,按照8000元確定。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不低於1000元;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低於12000元的,貸款額度按照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確定;年度學費和住宿費標準總和高於12000元的,按照12000元確定。

(2)、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按學制加13年、最長不超過20年、最短6年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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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貸流程

高中預申請

高中預申請的範圍原則上是戶籍地與就學地相同且高三學年獲得國家助學金的高中應屆畢業生。對未獲得高三助學金但因家庭變故、自然災害等原因確需貸款的貧困學生也可以進行貸款預申請。跨區縣就讀的高中應屆畢業生以及已經成功辦理過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續貸學生暫不列入高中預申請範圍。高中預申請集中辦理時間為5月份。

申貸步驟

(1)學生線上註冊:學生登錄學生線上服務系統完成線上註冊。

(2)線上申請並匯出《申請表》:填寫或更新個人基本資訊、共同借款人資訊,提出貸款申請並匯出《申請表》。

(3)資格認定:學生或共同借款人持《申請表》前往高中或者村委會(居委會)或者鄉鎮(街道)民政部門中的任一單位進行家庭經濟困難認定。

(4)現場審查:首次貸款需要學生與溝通借款人一起攜帶所需材料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辦理手續;申請續貸的,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攜帶所需材料即可。

(5)簽訂合同:材料審核通過後,縣級資助中心組織簽訂《借款合同》。

(6)錄入回執:學生持資助中心出具的《受理證明》到高校報到後,高校經辦老師在10月10日前錄入電子回執。

需要提交的材料

(1)、首次貸款需要材料:

學生及共同借款人一起前往戶籍所在縣級資助中心辦理,提供:

①借款學生與共同借款人身份證原件及影本;

②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原件及影本;

③戶口名簿原件及影本(如果學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戶口上,需出示雙方戶口名簿原件);

④借款學生本人簽字的《申請表》原件(《申請表》上僅一個認定單位出具認定意見並加蓋公章)。

(2)、續貸需要材料:

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前往戶籍所在縣級資助中心辦理,提供:

①出示辦理人本人身份證原件;

②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簽字的《申請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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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貸流程

01

利息與本金

(1)在校就讀期間的利息由國家財政全額貼息。

(2)自畢業(或結業)當年起,開始償還助學貸款利息,還款日為每年的12月20日(最後一年為9月20日),遇節假日不順延。

(3)自畢業(或結業)第四年起,開始償還本金和利息,本金還款日與利息還款日相同。

(4)畢業後在還款期內繼續攻讀學位的,應及時向資助中心提出申請並提供書面證明。審核通過後,在校就讀期間可以繼續享受財政貼息。

02

正常還款

(1)每年11月1日(最後一年為9月1日)以後,登錄學生線上服務系統www.csls.cdb.com.cn ,查詢當期還款額度。

(2)在11月1日到12月20日之間(最後一年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間),登錄支付寶www.alipay.com ,直接在指定帳戶內充值還款後使用“助學貸款還款”功能還款,也可以直接前往學生資助中心使用助學貸款專用POS刷卡還款。

03

提前還款

(1)借款學生每天都可以申請提前還款(特殊情況除外),系統將根據申請時間確定幸運的結息日和利息金額(利息計算到結息日)。

(2)提前還款可以到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登錄學生線上服務系統申請還款。申請後儘快前往就近的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或高校資助中心使用助學貸款專用POS刷卡還款或在支付寶帳戶內充值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