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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多的男人“被離婚”,你怎麼看?

感謝邀請。

有人這麼答:

有人這麼答:

有人這麼答:

我是這麼認為的:

1、離婚是兩個人的事,要麼男人“被離婚”,要麼女人“被離婚”,還有一種,就是“和平離婚”。

最近被離婚的明星當然是王寶強和白百何的老公,原諒我想不起來他的名字,而如果馬伊琍和謝杏芳離婚,會屬於“被離婚”嗎?

2、“被離婚”是促使離婚的最後一根稻草,

在沒離婚前,日子其實已經過得千瘡百孔了。離了,也是一件好事,不是嗎?

3、男人“被離婚”,只能說明,女性對婚姻的品質要求越來越高,不願意將就,更有主動選擇的勇氣和能力了。

4、最後,我不贊成“被離婚”,不管男人還是女人,既然你不喜歡這段婚姻了,你應該合理明智的和另一方商量解決,而不是將弱勢的一方置於風口浪尖,將對方置於“被離婚”狀態,是一種自私自利的可恥行為。

“被離婚”就是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另一方的痛苦指數之上,應當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