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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學會下屬媒體”《經法週刊》是李鬼

中國商報辦公室收到假週刊“敬告函”

記者搜索百度關鍵字發現,

該週刊對外宣稱系“中國法學會主管,經法週刊傳媒發展有限公司主辦”。記者向中國法學會辦公室核實,中國法學會表示並沒有《經法週刊》這樣一份刊物。

假記者辦假週刊

擁有”新華社高級職員、高級研究員“等諸多頭銜的李傳宏

這份蓋有“經法週刊”公章的“商函”檔顯示,

該函呈報單位分別為:中國法學會、江西省委宣傳部、江西日報社、法經週刊。抄送單位為中國商報社。函件末尾留有“李先生”的手機號碼。

百度搜索上,“經法週刊”對外宣稱系“中國法學會主管,經法週刊傳媒發展有限公司主辦”。

“經法週刊;設計、製作、發佈、代理、國內各類廣告代理等。工商資料顯示,該公司註冊資本208萬元,對外宣稱“法制江西”總編輯的李傳宏,

正是該公司法人代表、控股股東、執行董事兼總經理。

2017年5月12日,江西巨集暢資訊技術有限公司變更為江西經法週刊傳媒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傳宏

規定還要求,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相關從業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資質,接受專業培訓、考核。

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相關從業人員從事新聞採編活動,應當具備新聞採編人員職業資格,持有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統一頒發的新聞記者證。

截止記者發稿時止,尚未收到江西省網信辦關於“法治江西”、“網報天下”、“長江資訊”、“消費天下”等幾個違規帳號“涉嫌非法採編"的查處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