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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男子用妻子帳號約會小三 結局唏噓

黃某作案的工具。

現場發現的血跡。

新快報訊記者李紅雲通訊員黃海聲鐘綺敏報導他們是一對打工夫妻,有一雙健康的兒女,不幸因一段情感糾葛丈夫犯了故意傷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溫馨小家庭來了"第三者"

黃某(1977年生,廣西人),15歲初中畢業後到廣東謀生。第一個落腳點在汕頭一家制衣廠,之後輾轉來到江門市某五金廠工作,之後認識在泳衣廠制衣的女子朱某組合了家庭。

目前,兩人12歲的女兒在廣西老家讀書,6歲的兒子在江門杜阮讀小學一年級,生活雖是清貧,但也其樂融融。

2016年中秋節後,朱某說要去市場買奶粉,兒子也跟著下樓去了,不久,朱某將兒子送了回來,自己一人獨自前往。

黃某認為這肯定不簡單。妻子出去一段時間後,黃某打電話問妻子在哪裡,朱某說正在奶粉店買奶粉。

可黃某已經尾隨妻子,到朱某所說的奶粉店並未見到妻子。黃某不死心,感覺妻子就在市場附近,他在附近的店一直找,終於在一家奶茶店找到了妻子。原來朱某與一名陌生男子在喝奶茶,兩人表現得異常親熱,有說有笑,眼裡放光。這時朱某一扭頭看到了在奶茶店門口的丈夫,她立馬收起了笑容,慌慌張張騎著電動車回家了。期間,黃某拿手機拍下了男子的樣貌和他摩托車車牌號,還錄下一段視屏以作證據保存。

夫妻大吵離婚,妻子甩門離去

回家後,兩人大吵了起來,黃某火冒三丈說:"你不要這樣傷害我,要不就離婚吧。"朱某也不示弱說;"好,離就離,我們回老家離婚。"之後,朱某甩門而去,第二天黃某去朱某廠裡找妻子的時候聽廠裡同事說朱某一宿未歸。黃某打電話給妻子,妻子聽電話了,可是電話那頭很安靜。黃某猜妻子在酒店。

丈夫上妻子的QQ號,發現奶茶店男子

黃某將所有的懷疑都壓在自己的心頭。2016年9月20日晚上,黃某趁妻子入睡,偷偷把妻子的手機卡換到自己手機上,之後通過QQ找回功能修改妻子QQ密碼,登錄妻子的QQ號後找到在中秋節奶茶店看到的那名陌生男子。他打開妻子的聊天記錄,發現裡邊沒有聊天記錄的痕跡,但是妻子與陌生男子互加好友30天,親密度達到80%。黃某感覺到兩人的關係非比尋常。

在9月21日,黃某借酒消愁,用自己的手機再次試著登錄妻子的QQ帳號,冒充妻子與該男子聊天,還騙他說自己懷孕了,但男子卻說:"我看見你已經結紮了啊。"黃某說:"沒有呢。"之後,該男子說那是他自己一時衝動,並不想破壞她的家庭。於是,黃某心生恨意,想要報復該男子。

再上妻子QQ號,丈夫單獨約見疑似姦夫

2016年9月21日22時許,黃某將該男子騙到妻子工作的廠門口附近,他當晚換好黑色有領短袖T恤,黑色長褲,藍色運動鞋,將約長10公分尖刃圓圈把手的黑色裁縫剪刀放進摩托車尾箱。到了工廠附近,他將剪刀放在自己的後褲袋,看到陌生男子後,黃某就走過去攔著他。陌生男子見到黃某後沖過來說:"老鄉,不要這樣子。"黃某扯住他的帽子說:"你是不是勾引我老婆。"陌生男子還是說:"老鄉,不要這樣子。"之後,兩人打起來,黃某拿出後褲袋的剪刀,刺傷了該男子的左肋,該男子搶過剪刀,黃某的手被劃破了四公分長,再後來,黃某又拿回剪刀,刺傷男子的肩膀、後背,然後拿出摩托車鎖打他兩下,問他與妻子在哪裡開房?男子說:"在江門開的房。"在場的幾個人也說該男子勾引黃某妻子。黃某很氣憤,刺傷男子後就駕車離開了。黃某回到住所後,將身上所穿的衣服都換了下來,然後用紅色的塑膠袋裝好丟棄。剪刀就丟在附近的草叢堆了去了。

事發後,制衣廠附近的人報警,員警立即趕往現場將該男子送到醫院救治。經過公安機關偵查,黃某在自己住所被抓獲,並找到作案工具,詳述作案過程。

黃某被判有期徒刑五年,賠償損失約8萬元

經過鑒定機構鑒定,該男子損傷程度達重傷二級,其在醫治過程中共損失87591.48元。

近日,江門市蓬江法院審理了該案。法院審理認為,黃某無視國家法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至一人重傷二級,其行為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但是黃某在犯罪以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態度良好,且被害人存在一定過錯,可以從輕處罰。遂判黃某犯故意傷害罪,處有期徒刑五年。黃某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賠償被害人90%的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78832.33元。

到了工廠附近,他將剪刀放在自己的後褲袋,看到陌生男子後,黃某就走過去攔著他。陌生男子見到黃某後沖過來說:"老鄉,不要這樣子。"黃某扯住他的帽子說:"你是不是勾引我老婆。"陌生男子還是說:"老鄉,不要這樣子。"之後,兩人打起來,黃某拿出後褲袋的剪刀,刺傷了該男子的左肋,該男子搶過剪刀,黃某的手被劃破了四公分長,再後來,黃某又拿回剪刀,刺傷男子的肩膀、後背,然後拿出摩托車鎖打他兩下,問他與妻子在哪裡開房?男子說:"在江門開的房。"在場的幾個人也說該男子勾引黃某妻子。黃某很氣憤,刺傷男子後就駕車離開了。黃某回到住所後,將身上所穿的衣服都換了下來,然後用紅色的塑膠袋裝好丟棄。剪刀就丟在附近的草叢堆了去了。

事發後,制衣廠附近的人報警,員警立即趕往現場將該男子送到醫院救治。經過公安機關偵查,黃某在自己住所被抓獲,並找到作案工具,詳述作案過程。

黃某被判有期徒刑五年,賠償損失約8萬元

經過鑒定機構鑒定,該男子損傷程度達重傷二級,其在醫治過程中共損失87591.48元。

近日,江門市蓬江法院審理了該案。法院審理認為,黃某無視國家法律,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至一人重傷二級,其行為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但是黃某在犯罪以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認罪態度良好,且被害人存在一定過錯,可以從輕處罰。遂判黃某犯故意傷害罪,處有期徒刑五年。黃某在判決生效後十日內賠償被害人90%的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78832.3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