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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交管拍攝系統升級 開車打手機、不系安全帶要被罰

本報訊武漢市交管局今天公佈,去年武漢市公安交管部門對全市“過車拍”系統進行智慧升級,半年來,共採集“開車打手機”違法行為3.6萬餘起,“開車不系安全帶”違法行為4.7萬餘起。

交警還對兩項違法較多的車輛進行了排名。

目前,武漢市路面“過車拍”已接近400處,較去年新增40%。自去年9月份系統升級正式啟用以來,“開車打手機”、“不系安全帶”違法行為排名前三的路口分別為:巨龍大道陽光天下(5021起)、天興洲大橋青山側(568起)和東湖路梨園醫院(123起)。

日前,武漢市公安交管部門還公佈去年9月份以來“開車打手機”、“不系安全帶”違法排名前五位的車輛名單。

相關法律連結

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的

(違法代碼12230,罰款50元,記2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項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湖北省實施辦法》第六十七條第六項的規定,機動車駕駛人行車時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視頻節目等行為的,處警告或者50元以下罰款。

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機動車行駛時,駕駛人、乘坐人員應當按規定使用安全帶。

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違法代碼42040),

罰款50元、記2分;城市快速路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違法代碼12440),罰款50元、記2分;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違法代碼60110),罰款50元、不記分。

武漢交警提醒廣大司機朋友: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請您駕駛(乘坐)車輛時自覺系好安全帶;駕車時如有電話,建議讓副駕駛的人代為接聽,

或在允許停車的地點,停好車輛時再撥打接聽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