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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槍實彈,險象環生!挖出采砂大盜背後的那些“蛀蟲”

來源 | 山東省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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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不讓檢察官查案,他竟……

來自山東省人民檢察院

00:0014:10

1

鄉情有時是一種味道,有時是一片風景,可能是一棵樹,或是一座山,正如大多數嵐山人鄉情的原點,是一條叫做繡針的河。

全場46公里的繡針河位於山東省東南端,沿河風光秀麗,土地肥沃,滋養了一方水土,

因此,它既是嵐山的“母親河”,又是護城河,每一位嵐山人都對繡針河有著濃厚的感情。

但就是這樣一條養育著一方百姓,寄託著人們家鄉情懷的河,卻在2012年變了模樣。曾經在陽光的照耀下銀光四射的河水變得渾濁不堪,而曾細軟的沙灘也變得千瘡百孔。

更可怕的是,繡針河的“沙灘”不僅風光迤邐,還兼具著緩衝河道水流、涵養水源、保護堤防與河岸的重要作用。沙灘被嚴重破壞,老百姓的生存環境就變得岌岌可危。

可是,好好的一條河怎麼會變成這樣呢?

日照嵐山區檢察院民行科科長劉新華

河沙的重要作用,不僅體現在保護河道生態上,作為重要建築材料,河沙在城市建設中不可或缺。因此,出於經濟利益的驅使,許多采沙者利用大型機械對河沙資源肆意開採,不及環境後果,趨於掠奪。

幾輛大型挖掘機和幾輛大型運載卡車,一夜之間就能將近百米的河道的沙石采盡。而非法采沙後沒有及時治理的河道,會產生水土流失、斷層、沼澤化等可怕後果,環境代價嚴重。

繡針河未能倖免。

2

2012年初起,沿河的村民總能聽到河面上的抽沙船轟隆作響,晝夜不停。有的人認出了帶頭的人,就是當地有名的“小混混”蘇青。攔不住,趕不走,也惹不起,但看著一天天惡化的生存環境,忍無可忍的村民只能選擇向有關部門舉報,

可不知什麼原因,每一次的舉報都像沉入大海的石頭,杳無音信。時間一晃,就是兩年。而村民的心,也越來越涼。

2014年1月10日,一封送往嵐山區人民檢察院的郵政信件再次揭開了繡針河上的“傷疤”。

舉報落款名為“一個安東衛街道某村村民”,舉報者在信中明確指出,位處繡針河沿岸的某村村民蘇青自2011年出獄後,便開始謀劃在繡針河流域盜采河沙,並於2012年初開始,使用大型抽沙船、挖掘機、裝載機等機械設備,大規模實行盜采。兩年中,河道采沙區域水深已達10米,並破壞沿岸防護林100多畝,受害村民近10位。

日照嵐山區檢察院民行科科長劉新華

這個事關係到人民的切身利益,關係到祖國的青山綠水,一定要調查明白!

案件很快被移交至日照嵐山區檢察院民行科科長劉新華手中。

在仔細閱讀舉報信後,劉新華感覺到,這絕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礦產資源盜采案。

日照嵐山區檢察院民行科科長劉新華

整整兩年,從水利部分到土地資源部門,為什麼沒有及時出面制止?按照舉報信中所說,村民已經多次向這些部門反映情況。那麼,在知情前提下的沉默,究竟是不作為,還是亂作為?劉新華初步確立案件偵破方向,繡針河盜沙案的背後很有可能存在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管不力,甚至違法違規以及職務犯罪漏洞。

事不宜遲,劉新華決定立即展開案件取證。

但讓人始料未及的是,案件剛剛啟動調查,檢察官就遇到了重重阻礙。到後來劉新華才發現,與之後相比,犯罪分子與他玩的“貓捉老鼠”遊戲僅僅是個開始,這夥人對自己家人的威脅,才是辦理案件中最讓他揪心的。

劉新華至今仍記得,他與該犯罪團夥的第一次交鋒。

那是2014年初,春節剛過,雖然之前對犯罪團夥的“惡名”已有耳聞,但真正的交鋒還是讓劉新華感到低估了對手。接連蹲守幾天,劉新華與同事們毫無收穫,明明接到線報對方正在非法作業,可一到現場,不但機器停了,人也跑得一乾二淨。

幾次取證都是“無功而返”,是犯罪分子有了“預知”的能力,還是背後有人“通風報信”?無論哪種可能性,都讓劉新華後背一涼。

日照嵐山區檢察院民行科科長劉新華

辦案幹警幾經思考,後斷定對方一定配備反偵查設備。果不其然,經過“掃雷式”排查,我們發現,在出入繡針河的主要路口,盜沙團夥竟然私自架設有攝像頭,通過專人看管,隨時監控外部情況,一旦有“可疑”車輛出現,內部立即停工,“打掃戰場”。

不僅如此,就連“後路”,他們也想好了。

日照嵐山區檢察院民行科科長劉新華

為了給“撤退”留出足夠時間,阻擋執法人員及車輛順利進入現場,犯罪團夥白天會將路口用挖掘機堵死,也阻止了從外向裡望去的視線。只有在夜深人靜之時,才會移開挖掘機,開放路口,大型運輸車陸續開出,滿載盜采而來的河沙。

顯然,這一非法盜沙團夥擁有很強的防備性以及反偵查能力。

犯罪分子有“十面埋伏”,劉新華也能“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為避免打草驚蛇,劉新華決定帶領同事們從週邊取證,以退為進,利用遠端拍照及錄影設備觀測現場情況,在“神不知鬼不覺”的時候,及時固定相關證據材料。

而錄影設備回饋的結果讓人震驚。

日照嵐山區檢察院民行科科長劉新華

偌大的采砂船三兩一組,停靠在繡針河水面,設備轟隆作響,不間斷作業,將河底細沙抽至船艙。作業區域沿岸已經出現了嚴重的斷層、滑坡現象,村民種植的栗子樹、蘋果樹等固堤樹木的樹根大片曝露在外,已經難以成活;前期開採過的河道,河床嚴重下陷,河道甚至被迫改道,形成巨大泄湖,河岸生態環境遭受嚴重破壞;更為嚴重的是,盜沙區域靠近高速公路,沈海高速一處高速橋橫跨河道,盜沙導致橋墩外露,繼續下去,必將影響到高速橋的安全,產生不可估量的後果。

3

找到了週邊證據,劉新華又將焦點轉到了該團夥的“老大”——蘇青的身上。通過走訪附近村民,劉新華瞭解到,嫌疑人蘇青在當地素來橫行霸道,在謀劃盜沙前就因其它案件進過監獄,留有前科。出獄後的蘇青惡行不改,成為當地“一霸”,以8000元每畝的價格“承包”沿岸村民土地,如果對方不同意,便強行開採。

在實施惡行的過程中,蘇青大膽叫囂,自己早已打點好相關部門,沒人能管得了他,沒人能告得住他。兩年內,靠著采沙獲得的暴利,蘇青迅速暴富,房產遍佈各處,豪車成群。村民早已憤憤不平,但他們說,向執法部門反映後,卻真像蘇青說的,沒人能奈何得了他。

難道在他的背後,真的有不能見光的關係嗎?

為了深挖案件,揪出其背後勢力,劉新華決定,與同事們來一場“秘密偵查戰”。將隱蔽工作做到底,蹲守選擇在夜間,一律只開私家車輛;近處的取證工作,交由請來的“線人”完成,深入“敵方”內部,探查“敵情”。

日照嵐山區檢察院民行科科長劉新華

參與盜采的,全部是當地“地痞流氓”式的人物,惡名遠播,無不窮兇惡極,且毫無顧忌。犯罪分子甚至在作業場地養了幾隻兇猛狼狗,不為看家護院,卻為“震懾”周邊有意見的村民以及執法人員。

期間,劉新華的車輛常被人跟蹤,甚至有匿名恐嚇電話打來,威脅劉新華停手。

日照嵐山區檢察院民行科科長劉新華

當時就經常有匿名電話給我打電話,說“我知道你家住哪裡、你孩子在哪裡上學,你最好少管閒事。”之類恐嚇的話。有幾次夜裡,我都聽到有人砸門,但打開門卻又不見人,只讓人感覺到暗處的威脅。當時家裡人都很不安。

但劉新華沒有後退半步,多年的辦案經驗,讓劉新華察覺到,此時的從“威脅”到“危險”的進化,可能性並不低。多次的明察暗訪,已經讓他和同事們完全暴露在對方的視線中,當兩方皆在明處且一方沒有退縮之意,便是危險來臨之時。

儘管有所顧忌,但劉新華卻明白,不能停。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儘早把不法分子繩之于法,對方越是張狂,就越不應該後退,越要嚴厲打擊這種囂張氣焰。為了確保同事們的人身安全,讓案件偵破順利進行,劉新華不得不聯繫公安部門,取得保護的同時,協同辦案。危險潛伏在任何一個可能的地方。那段時間,劉新華和另外兩位檢察人員的出入行動,隨時都有荷槍實彈的公安幹警陪同。在子彈隨時都可能上膛的緊張氣氛中,案件調查緊密推進著。

日照嵐山區檢察院民行科科長劉新華

雖然我們向水利部門發出過檢察建議書,但在後續的觀察中發現,犯罪團夥從來沒有真正意義上停止過盜採行為,“敵來我退,敵退我進”,好像有一張無形的保護傘,通風報信,也混淆視聽。

隨著案件調查的深入,蘇青背後的勢力漸漸浮出水面,劉新華決定,主動出擊,挖一挖這背後的“黑幕”。在公安部門的協助下,辦案人員密謀了一次現場取證。取證行動大豐收,盜沙團夥的帳本被發現,除河沙盜采及非法買賣的具體資料,還詳細記錄有兩年裡,蘇青向嵐山區水利局執法大隊原隊長費某等5人的利益輸送情況。

盜采者與監管者狼狽為奸,長期“互通有無”。至此,河沙盜采背後的瀆職事實被撕開口子,案件取得巨大突破。

久攻不破的案件終於看到了曙光,辦案人員不顧多日來的疲憊,嵐山區檢察院多個科室密切配合,最終,7名非法采砂犯罪分子被移送至公安機關立案查處,嵐山區水利系統5名行政執法人員因怠忽職守、受賄案被依法查辦,避免經濟損失2000余萬元,一舉打掉盜采河砂背後的“保護傘”,解決了盜采河砂猖獗且屢禁不止的難題。

日照嵐山區檢察院民行科科長劉新華

為修復破損的利益鏈,恢復被破壞的生態環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河沙治理,防止新問題的產生,嵐山區檢察院分別向嵐山區安東衛街道辦事處、嵐山區水利局、日照市國土資源局嵐山分局發出三分檢察建議書,其中,提出了設置路障及監管設施、進行全區河道、水庫采沙點的全面排查、建立土地資源監管執法包片責任制度等具體建議。並且,由檢察院牽頭,與公安、國土、水利等部門會簽《關於加強法律監督打擊非法開採砂石專項活動的實施意見》。

該案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評為 “2015年度全國行政檢察十大精品案件”,也是全省唯一獲此殊榮的案件。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吳鵬飛評價,“此案辦得好,有做法、有效果、有經驗,應總結借鑒”。

以盜采河沙案後的修復為起點,繡針河的生態保護也引起嵐山區政府對生態修復的大力投入。

“繡針河畔楊柳岸,棘子蕩邊水潺潺”。這是今年年初,一位網友發佈在網上的詩作。如今的繡針河,又漸漸恢復她“母親河”的光輝,劉新華相信,守住了繡針河就是守住了嵐山人鄉情的原點,而守住了老百姓最樸實的情懷,就是他一生的執著和追求!

(注:本案中除辦案人員外,其餘皆為化名)

撰稿|王崗 臧運卓

播音 製作|劉璠

位處繡針河沿岸的某村村民蘇青自2011年出獄後,便開始謀劃在繡針河流域盜采河沙,並於2012年初開始,使用大型抽沙船、挖掘機、裝載機等機械設備,大規模實行盜采。兩年中,河道采沙區域水深已達10米,並破壞沿岸防護林100多畝,受害村民近10位。

日照嵐山區檢察院民行科科長劉新華

這個事關係到人民的切身利益,關係到祖國的青山綠水,一定要調查明白!

案件很快被移交至日照嵐山區檢察院民行科科長劉新華手中。

在仔細閱讀舉報信後,劉新華感覺到,這絕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礦產資源盜采案。

日照嵐山區檢察院民行科科長劉新華

整整兩年,從水利部分到土地資源部門,為什麼沒有及時出面制止?按照舉報信中所說,村民已經多次向這些部門反映情況。那麼,在知情前提下的沉默,究竟是不作為,還是亂作為?劉新華初步確立案件偵破方向,繡針河盜沙案的背後很有可能存在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管不力,甚至違法違規以及職務犯罪漏洞。

事不宜遲,劉新華決定立即展開案件取證。

但讓人始料未及的是,案件剛剛啟動調查,檢察官就遇到了重重阻礙。到後來劉新華才發現,與之後相比,犯罪分子與他玩的“貓捉老鼠”遊戲僅僅是個開始,這夥人對自己家人的威脅,才是辦理案件中最讓他揪心的。

劉新華至今仍記得,他與該犯罪團夥的第一次交鋒。

那是2014年初,春節剛過,雖然之前對犯罪團夥的“惡名”已有耳聞,但真正的交鋒還是讓劉新華感到低估了對手。接連蹲守幾天,劉新華與同事們毫無收穫,明明接到線報對方正在非法作業,可一到現場,不但機器停了,人也跑得一乾二淨。

幾次取證都是“無功而返”,是犯罪分子有了“預知”的能力,還是背後有人“通風報信”?無論哪種可能性,都讓劉新華後背一涼。

日照嵐山區檢察院民行科科長劉新華

辦案幹警幾經思考,後斷定對方一定配備反偵查設備。果不其然,經過“掃雷式”排查,我們發現,在出入繡針河的主要路口,盜沙團夥竟然私自架設有攝像頭,通過專人看管,隨時監控外部情況,一旦有“可疑”車輛出現,內部立即停工,“打掃戰場”。

不僅如此,就連“後路”,他們也想好了。

日照嵐山區檢察院民行科科長劉新華

為了給“撤退”留出足夠時間,阻擋執法人員及車輛順利進入現場,犯罪團夥白天會將路口用挖掘機堵死,也阻止了從外向裡望去的視線。只有在夜深人靜之時,才會移開挖掘機,開放路口,大型運輸車陸續開出,滿載盜采而來的河沙。

顯然,這一非法盜沙團夥擁有很強的防備性以及反偵查能力。

犯罪分子有“十面埋伏”,劉新華也能“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為避免打草驚蛇,劉新華決定帶領同事們從週邊取證,以退為進,利用遠端拍照及錄影設備觀測現場情況,在“神不知鬼不覺”的時候,及時固定相關證據材料。

而錄影設備回饋的結果讓人震驚。

日照嵐山區檢察院民行科科長劉新華

偌大的采砂船三兩一組,停靠在繡針河水面,設備轟隆作響,不間斷作業,將河底細沙抽至船艙。作業區域沿岸已經出現了嚴重的斷層、滑坡現象,村民種植的栗子樹、蘋果樹等固堤樹木的樹根大片曝露在外,已經難以成活;前期開採過的河道,河床嚴重下陷,河道甚至被迫改道,形成巨大泄湖,河岸生態環境遭受嚴重破壞;更為嚴重的是,盜沙區域靠近高速公路,沈海高速一處高速橋橫跨河道,盜沙導致橋墩外露,繼續下去,必將影響到高速橋的安全,產生不可估量的後果。

3

找到了週邊證據,劉新華又將焦點轉到了該團夥的“老大”——蘇青的身上。通過走訪附近村民,劉新華瞭解到,嫌疑人蘇青在當地素來橫行霸道,在謀劃盜沙前就因其它案件進過監獄,留有前科。出獄後的蘇青惡行不改,成為當地“一霸”,以8000元每畝的價格“承包”沿岸村民土地,如果對方不同意,便強行開採。

在實施惡行的過程中,蘇青大膽叫囂,自己早已打點好相關部門,沒人能管得了他,沒人能告得住他。兩年內,靠著采沙獲得的暴利,蘇青迅速暴富,房產遍佈各處,豪車成群。村民早已憤憤不平,但他們說,向執法部門反映後,卻真像蘇青說的,沒人能奈何得了他。

難道在他的背後,真的有不能見光的關係嗎?

為了深挖案件,揪出其背後勢力,劉新華決定,與同事們來一場“秘密偵查戰”。將隱蔽工作做到底,蹲守選擇在夜間,一律只開私家車輛;近處的取證工作,交由請來的“線人”完成,深入“敵方”內部,探查“敵情”。

日照嵐山區檢察院民行科科長劉新華

參與盜采的,全部是當地“地痞流氓”式的人物,惡名遠播,無不窮兇惡極,且毫無顧忌。犯罪分子甚至在作業場地養了幾隻兇猛狼狗,不為看家護院,卻為“震懾”周邊有意見的村民以及執法人員。

期間,劉新華的車輛常被人跟蹤,甚至有匿名恐嚇電話打來,威脅劉新華停手。

日照嵐山區檢察院民行科科長劉新華

當時就經常有匿名電話給我打電話,說“我知道你家住哪裡、你孩子在哪裡上學,你最好少管閒事。”之類恐嚇的話。有幾次夜裡,我都聽到有人砸門,但打開門卻又不見人,只讓人感覺到暗處的威脅。當時家裡人都很不安。

但劉新華沒有後退半步,多年的辦案經驗,讓劉新華察覺到,此時的從“威脅”到“危險”的進化,可能性並不低。多次的明察暗訪,已經讓他和同事們完全暴露在對方的視線中,當兩方皆在明處且一方沒有退縮之意,便是危險來臨之時。

儘管有所顧忌,但劉新華卻明白,不能停。唯一的解決辦法,就是儘早把不法分子繩之于法,對方越是張狂,就越不應該後退,越要嚴厲打擊這種囂張氣焰。為了確保同事們的人身安全,讓案件偵破順利進行,劉新華不得不聯繫公安部門,取得保護的同時,協同辦案。危險潛伏在任何一個可能的地方。那段時間,劉新華和另外兩位檢察人員的出入行動,隨時都有荷槍實彈的公安幹警陪同。在子彈隨時都可能上膛的緊張氣氛中,案件調查緊密推進著。

日照嵐山區檢察院民行科科長劉新華

雖然我們向水利部門發出過檢察建議書,但在後續的觀察中發現,犯罪團夥從來沒有真正意義上停止過盜採行為,“敵來我退,敵退我進”,好像有一張無形的保護傘,通風報信,也混淆視聽。

隨著案件調查的深入,蘇青背後的勢力漸漸浮出水面,劉新華決定,主動出擊,挖一挖這背後的“黑幕”。在公安部門的協助下,辦案人員密謀了一次現場取證。取證行動大豐收,盜沙團夥的帳本被發現,除河沙盜采及非法買賣的具體資料,還詳細記錄有兩年裡,蘇青向嵐山區水利局執法大隊原隊長費某等5人的利益輸送情況。

盜采者與監管者狼狽為奸,長期“互通有無”。至此,河沙盜采背後的瀆職事實被撕開口子,案件取得巨大突破。

久攻不破的案件終於看到了曙光,辦案人員不顧多日來的疲憊,嵐山區檢察院多個科室密切配合,最終,7名非法采砂犯罪分子被移送至公安機關立案查處,嵐山區水利系統5名行政執法人員因怠忽職守、受賄案被依法查辦,避免經濟損失2000余萬元,一舉打掉盜采河砂背後的“保護傘”,解決了盜采河砂猖獗且屢禁不止的難題。

日照嵐山區檢察院民行科科長劉新華

為修復破損的利益鏈,恢復被破壞的生態環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河沙治理,防止新問題的產生,嵐山區檢察院分別向嵐山區安東衛街道辦事處、嵐山區水利局、日照市國土資源局嵐山分局發出三分檢察建議書,其中,提出了設置路障及監管設施、進行全區河道、水庫采沙點的全面排查、建立土地資源監管執法包片責任制度等具體建議。並且,由檢察院牽頭,與公安、國土、水利等部門會簽《關於加強法律監督打擊非法開採砂石專項活動的實施意見》。

該案被最高人民檢察院評為 “2015年度全國行政檢察十大精品案件”,也是全省唯一獲此殊榮的案件。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吳鵬飛評價,“此案辦得好,有做法、有效果、有經驗,應總結借鑒”。

以盜采河沙案後的修復為起點,繡針河的生態保護也引起嵐山區政府對生態修復的大力投入。

“繡針河畔楊柳岸,棘子蕩邊水潺潺”。這是今年年初,一位網友發佈在網上的詩作。如今的繡針河,又漸漸恢復她“母親河”的光輝,劉新華相信,守住了繡針河就是守住了嵐山人鄉情的原點,而守住了老百姓最樸實的情懷,就是他一生的執著和追求!

(注:本案中除辦案人員外,其餘皆為化名)

撰稿|王崗 臧運卓

播音 製作|劉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