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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城“電子員警”人臉識別抓拍行人闖紅燈 大屏提醒違法人接受處理

圖說:人臉識別系統拍攝行人闖紅燈圖。胡彥珣 攝

記者今天上午從市公安局交警總隊獲悉,本市交警部門開始試點利用“電子員警”設備抓拍行人闖紅燈的違法行為,並通過人像識別軟體確定當事人,還將通過“電子員警”周邊公交網站的顯示幕告知當事人儘快接受調查處理。

“電子員警”抓拍行人闖紅燈的第一套設備安裝在共和新路永興路路口,從5月底投入試運行至今,已抓拍了300餘條此類違法行為。據交警總隊科技處民警介紹,

“電子員警”一旦監測到有行人闖紅燈,會對闖紅燈行為進行完整攝錄,對行人進行連續抓拍,並進行人臉識別,經比對能夠確定身份的,屬地交警支隊將通知相關當事人前去接受調查處理。

圖說:拍攝行人闖紅燈的“電子員警” 潘高峰攝

據警方介紹,

6月14日“電子員警”拍攝的一起闖紅燈違法的行為人已經到靜安交警支隊接受了處罰,罰款20元。目前,已有4名違法行人接受了處理。

對於闖紅燈違法的行人未去接受處理的,交警部門將在拍攝違法行為的“電子員警”周邊公交網站利用電子顯示幕對這些違法行為進行公示,屬地交警支隊將通過電話的形式通知違法人員前來接受處罰,如對違法行為有異議,可以查看原始視頻和圖片。

據記者瞭解,“電子員警”會對行人闖紅燈拍攝視頻,保留3張照片,與後臺比對分析,進行人臉識別。公交網站螢幕顯示照片也有文字提醒違法時間地點到哪裡接受處罰等資訊。據瞭解,違法人員接受處理一天后,公告違法資訊會從電子屏上取消。接下來會根據後臺比對,對多次闖紅燈的違法當事人,進行集中公告。

警方表示,在試點成功的基礎上,下一步,

本市還將在延安路、淮海中路、南京西路、長壽路等多個路口增設抓拍行人闖紅燈的電子設備。同時提醒廣大市民,行人應該按照交通信號燈指示過馬路,這既是對生命的尊重、對自身和他人的保護,也是對公共安全的守衛。希望廣大市民不亂穿馬路,遵守交通法規,提高自己的出行安全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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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規定: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

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