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樹砸傷的女子脫離危險,但下半身仍可能癱瘓!樹管單位理賠程式已啟動
6月30日,
微報發佈的一條女子被倒下大樹砸斷腰的新聞引發上萬微友關注:
(詳情請點擊圖片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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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臺微友們近百條留言關注,
其中最關心的除了女子的傷情之外,
還有相關部門的理賠情況:
【事件最新進展:】
腰椎傷勢重 生活受影響
6月30日上午10點多,記者來到余女士就醫的廣西腦科醫院。她躺在床上,正在熟睡。她的父親余先生告訴記者,手術後,女兒最大的變化是雙腿有了知覺。女兒在事發後由於腰椎嚴重受傷,下半身已毫無知覺。為了讓女兒能夠儘快恢復,他每隔20分鐘就要為女兒按摩雙腳。
余先生幫女兒按摩腳,幫助恢復
余女士的主管醫生劉少野說,6月29日晚,醫院對她進行了手術治療,主要是將其錯位的腰椎骨進行復位,同時修復腰椎受傷的部位及神經。手術進行順利,但是她術後能否行走,還需不斷地治療和恢復,否則她的下半身可能會癱瘓。劉少野還說,待她腰椎部位的傷情穩定後,
“小餘非常懂事,每年暑假都去打工補貼家用。”望著躺在床上的女兒,余先生說,他與妻子靠打零工度日,收入微薄,家庭經濟情況不是很好。去年女兒從南寧一所大學畢業,應聘到福建福州工作。今年6月初,女兒辭去了福州的工作,回來照顧家人,希望能夠多陪陪他們。事發當天,他們一家三口到燎原建材市場購買建材,
余先生還說,女兒的治療費用目前已高達近5萬元,他和妻子兩人不得不晝夜輪流照顧女兒,兩人都耽誤了工作,眼看家裡的積蓄已經見底,不知該如何是好。
相關方有責 已啟動賠付
6月30日下午3點多,樹木的管養單位——市園林局園林科學研究所相關負責人到醫院看望受傷的余女士。
倒樹傷人責任該如何確定?
廣西華尚律師事務所黃華律師認為,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九十條關於“因林木折斷造成他人損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規定,正常情況下發生樹倒傷人意外的,樹木所有人或管理人應予賠償。受傷的余女士可依法與市園林局園林科學研究所協商,協商不成可通過司法途徑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