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重大突發事件5小時內發佈資訊 24小時內舉行發佈會
近日,雲南省人民政府發佈了《關於全面推進全省政務公開工作實施細則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據記者瞭解,2016年10月,雲南省政府辦公廳要求對涉及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最遲應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佈會,對其他政務輿情應在48小時內予以回應。在去年的基礎上,2017年《通知》作出了進一步的要求。
就做好政務輿情回應,《通知》明確,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涉事責任部門是第一責任主體。對涉及群眾切身利益、影響市場預期和突發公共事件等重點事項,要及時發佈資訊。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政務輿情,各責任主體要快速反應,最遲要在5小時內發佈權威資訊,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佈會,並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主動發聲。對重要資訊不發佈、重大政策不解讀、熱點回應不及時、資訊發佈不準確、政府網站內容更新不及時等,
就政務公開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進一步明確各領域“五公開”的主體、內容、時限、方式等,穩步有序拓展“五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
雲南網記者:畢芃
編輯:小小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