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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知道專利和技術秘密 但你肯定不知道二者有什麼區別?

【捷誠為企業 量體定制 經濟實惠的 智慧財產權 保護和增值方案】

技術秘密和專利都是人類智力活動的成果,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但二者又有很大的區別:

一、概念:

技術秘密是商業秘密的一種,

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專利法所稱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二、有效期限:

技術秘密的保護期是以其保密狀態的存續期間為准,只要嚴守秘密,且不被新技術所取代,其保護期間是無限的。發明專利權的期限為二十年,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期限為十年,自申請日起計算,期滿之後。

三、權利和法律保護:

技術秘密的保護是通過多種法律的相互補充進行的,主要來自合同法與反不正當競爭法。專利權人對專利技術享有排他的獨佔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

四、風險:

技術秘密權利人由於粗心大意而洩漏秘密、或由於其他人的獨立發現而公諸於眾,都可以使技術秘密不復存在。而專利只要客觀上滿足條件,就可以在有限的期間內享有權利。相對來說,技術秘密權利人所承擔的風險更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