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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房價太高,趙匡胤一道聖旨,房價立降,影響直至民國

在北宋初年,當時的房屋價格很高,一直許多人都無法購買。宋太祖趙匡胤根據歷史經驗,頒佈一道聖旨,制定了一項制度,使得北宋的房價迅速回落,得到控制。這項制度也歷經元朝、明朝、清朝,

沿用近千年。那麼這到底是怎樣一項制度呢?且看【縱橫五千年】的編者獨孤雁一一道來!

這項制度可以稱之為“先問親鄰”。那麼什麼叫“先問親鄰”?顧名思義,就是業主在賣房子前,要先詢問自己的親族、鄰居們買不買,如果他們都不買,才能對外出售。《宋刑統》是這麼規定的:

“應典賣,倚當物業,先問房親,房親不要,次問四鄰,四鄰不要,他人次得交易。房親著價不盡,亦任就得價高處交易。如業主、牙人等欺罔鄰、親,契貼內虛抬價錢,及鄰、親妄有遮吝者,並據所欺錢數,與情狀輕重,酌量科斷。”

也就是說,要賣房子、地產之類的,必須要從親族、四鄰開始問,而且不得故意抬高房價,如果發現業主、牙人(也就是仲介)欺瞞親鄰,有這種行為,

要進行處罰。另外如果親鄰幫著業主牟利,也要送官府治罪。

對於鄰居,也有著購買的先後順序,趙匡胤規定,“其鄰以東、南為上,西、北次之,上鄰不買,遞問次鄰,四鄰俱不售,乃外召錢主。或一鄰至著兩家已上,東、西二鄰則以南為上,南、北二鄰則以東為上。

“先問親鄰”這項制度有啥好處呢?我覺得在土地或房產在交易後,盡可能歸當地居民和所有人親屬所有,這樣防止家族財產的外流,避免資源的壟斷,使得大地主、大商人們不能囤積居奇,抬高價格,能夠平抑物價,讓大多數人有所居,有所生。

中國古代是農業社會,

“先問親鄰”一直是個習俗,直到北宋初年,宋太祖參將這項制度正式寫入法典,成為國家的一項制度。在隨後的元朝、明朝、清朝,這項制度被沿襲下來,甚至在民國時期,民間依然有所沿用。

最後編者說一個真實的故事,是聽老人們講述的。在民國時期,同姓族裡的一位長輩,因不善生計,欠下縣城一商號幾百元,因無力償還,只好將自家的幾畝土地出售給本地的一位富戶。

富戶並不敢直接出價購買,而是與這位長輩先問親族、鄰居,其中就曾問過編者的曾祖。

在得到大家都不願買的證明後,富戶才出資將土地買下。可見“先問親鄰”這項制度,自北宋開始,影響中國達千年之久,不過到如今早已湮沒無聞,今人可能覺得“先問親鄰”有些滑稽,很麻煩,但在那個時代,這是抑制地價、房價的一劑良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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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麻煩,但在那個時代,這是抑制地價、房價的一劑良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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