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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黑仲介新騙局,上百租房客掉進“被網貸”陷阱!

近日,一種新型的租房騙局出現了!

有一位叫李娜(化名)的人,

來北京實習,通過“北京好來屋房屋仲介機構”租了一間房。但還沒住滿1個月,另一家名為大熊公寓(全稱“夢想大熊(北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機構聯繫她,稱好來屋已經被大熊公寓收購,要和租戶重新簽合同。

大熊公寓的工作人員告訴李娜,與新仲介方重簽合同,對租戶來說“很划算”,交房租是押一付一,比之前的押一付三感覺輕鬆些,但租金要通過一款APP來支付。

6月中旬,

當她回校前準備辦理退租手續時,卻偶然發現,除了在老家辦理過的一筆房貸,自己的征信系統上,還顯示一筆2萬多元的貸款沒還。

李娜這才反應過來:原來大熊公寓自稱按月交租的平臺,竟是一家網上借貸平臺,而且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大熊已經用她的資訊,一下子貸出一年的租房款,錢款則落入仲介的口袋。

李娜的分付君帳單顯示還有20700元未到期

套路是這樣的:

1、租戶和仲介簽訂租房合同之後,仲介自稱被一家公寓收購,將租戶“轉”給公寓方。

2、當租戶重新簽訂租房合同時,卻被要求使用指定的軟體按月交租。

3、在租戶並不知情的情況下,公寓方已使用租戶資訊,辦理了數萬元的分期貸款,租戶的“按月交租”,實際上是在網貸平臺上按月還貸。

4、租戶如果選擇全款,仲介則套現成功!

所謂“被收購”,只是仲介與公寓之間聯手設置的騙局,其目的是將租戶“轉賣”,以期捆綁借貸平臺,並以此套現。借貸平臺則賺取租戶“借款”產生的利息。真是滿滿的套路啊!

現狀:不肯就退租!

北京地區至少有超過200名租房者,遭遇被仲介二次“轉賣”給大熊公寓,並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貸款的情況。除了“分付君”,“元寶e家”和“螞蟻白領”等網貸平臺,

也是仲介極力推薦的“交租APP”。(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更可怕的是,那些不願意和大熊公寓改簽合同的租房者,目前面臨著被對方威脅“扣光押金”、更換房鎖等強行退租的遭遇。

聚焦:黑仲介與借貸平臺的勾當

貸款時長不同,

在平臺上產生的利息也不同。一般貸款4個月的,收2%的利息;半年期的,收3.5%的利息;一整年的,收7%的利息。

以月租2000元的房子為例,正常年租需要交24000元,而通過借貸平臺後,則需要交25680元,多出1680元。

很多仲介會把利息打包在房租裡面,讓租客感覺不到付利息了,但其實利息已經包含在他們按月交租的錢款裡了。如果到時候租戶發現被貸款,仲介可以說是“零利息”,租戶就不會覺得自己有損失。

對於仲介來說,最大的獲益在於,借貸平臺會把租戶簽合同時的4到12個月的租金,一次性打給仲介。等於這個錢直接被仲介套現使用了。

但對於租房客來說,如果沒有按月交租,不僅會被借貸平臺上多收逾期費,而且還會影響個人征信!征信只要有問題,一般銀行是無法辦理房屋貸款的。

支招!法律人士的建議

1、工商部門查仲介公司股權變更情況

若實際並未發生股權變更,仲介公司卻謊稱被收購,要求租戶與大熊公寓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則涉嫌欺詐。租戶因被欺詐而與大熊公司訂立的租賃合同可以依法撤銷。

2、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合同可以撤銷

租戶按照大熊公寓的要求,安裝並使用分付君平臺以繳納房租名義還貸,即使沒有書面協議,租戶也與該網路貸款平臺形成事實上的貸款合同關係。如果借款人即租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訂貸款合同,該合同也可依法撤銷。

3、借貸平臺和仲介公司涉嫌詐騙

網貸平臺和大熊公寓甚至仲介公司通過‘合謀’,欺騙租戶,使租戶誤以為在通過網貸平臺支付房租,但實際上是在還貸款。網貸平臺、大熊公寓乃至仲介公司涉嫌構成詐騙犯罪。(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4、受害者的租戶向公安機關報案

作為受害者的租戶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追究這三方的刑事責任。按照我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後提醒:

二維碼不要亂掃描!

個人資訊一定要小心保護好!

對於仲介來說,最大的獲益在於,借貸平臺會把租戶簽合同時的4到12個月的租金,一次性打給仲介。等於這個錢直接被仲介套現使用了。

但對於租房客來說,如果沒有按月交租,不僅會被借貸平臺上多收逾期費,而且還會影響個人征信!征信只要有問題,一般銀行是無法辦理房屋貸款的。

支招!法律人士的建議

1、工商部門查仲介公司股權變更情況

若實際並未發生股權變更,仲介公司卻謊稱被收購,要求租戶與大熊公寓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則涉嫌欺詐。租戶因被欺詐而與大熊公司訂立的租賃合同可以依法撤銷。

2、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合同可以撤銷

租戶按照大熊公寓的要求,安裝並使用分付君平臺以繳納房租名義還貸,即使沒有書面協議,租戶也與該網路貸款平臺形成事實上的貸款合同關係。如果借款人即租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訂貸款合同,該合同也可依法撤銷。

3、借貸平臺和仲介公司涉嫌詐騙

網貸平臺和大熊公寓甚至仲介公司通過‘合謀’,欺騙租戶,使租戶誤以為在通過網貸平臺支付房租,但實際上是在還貸款。網貸平臺、大熊公寓乃至仲介公司涉嫌構成詐騙犯罪。(本文轉自防騙大數據:FPData)

4、受害者的租戶向公安機關報案

作為受害者的租戶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追究這三方的刑事責任。按照我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最後提醒:

二維碼不要亂掃描!

個人資訊一定要小心保護好!